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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姚际恒文集-清-姚际恒-第662页

br> 去年冬,齐、卫次于渠蒢,至是始伐晋,见晋之衰而伯亡矣。王道亡而伯业兴,伯业亡而春秋亦绝笔焉,故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定十四年邾子来会公,十五年来朝定公,公薨来奔丧,其事鲁可谓至矣,何忌乃伐之,明年且三卿并伐而取其田,三家之不道如此。
二年春王正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
 襄十九年取邾田自漷水,盖漷西田也,至是并漷东取之,则尽漷田皆为我有矣。又并取沂西田,三家之贪得又如此。
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
 三家共取邾田,则三家共分之矣。乃叔、仲二氏盟而季氏独不盟,见季氏之尤骄而先归,不与盟也。
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滕子来朝。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
 卫灵公卒,蒯聩前奔宋,今赵鞅纳之者,必,因而拒之?又奔晋求纳也,而晋亦怨卫前之伐,故假是以纳焉。戚、卫邑,卫人已立其子,故聩不得入国,居于戚也。聩书「世子」,应得也,孔子之意初不在乎此,春秋,纪事之书也,论语偶论其事也,孔子之意见于论语,岂在此纪事之称谓哉?
秋八月甲戌,晋赵鞅帅师及郑罕达帅师战于铁,郑师败绩。
 前齐侯、卫侯、郑游吉虽会安甫,然齐、卫共伐晋,郑则未敢也,兹郑乃独伐晋,不量己力,宜乎其败也。左氏谓齐人输范、中行粟于朝歌,郑人送之,故赵鞅御之。夫晋果有粟输范、中行,何不遣兵径致,乃必使郑乎?且郑亦未必为齐用命也。谢氏谓罕达为卫讨蒯聩,赵鞅为聩御之,亦迂曲。按:郑近灭许、伐卫,今又伐晋,非复昔日之郑也,而说者犹执昔日之晋、郑为说,故多此纷纷拟度耳。
冬十月,葬卫灵公。
 国乱,故缓。
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蔡杀其大夫公子驷。
 州来本楚属国,为吴所灭为邑,蔡恃吴以抗楚,故自迁之。诛公子驷之主不迁者,左氏谓吴以师逼之,使迁,恐非实,果尔,则臣民皆屈于不得已,而无主不迁之议者矣。
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使石曼姑拒父围戚,而要齐师以助之。? 卫齐旧为伯国,大于卫,故序卫上,戚不言卫,蒙上也。凡经皆直书其事而义自见,岂在序齐之围父哉?于卫上以见罪齐之党恶、没卫之名以见罪?甚矣,夏虫之不可语冰也。若谓蒯聩当得国,正当于戚系卫,乃反不系卫耶?
夏四月甲午,地震。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
 是时桓、僖两宫灾,书之,因以见桓、僖两宫犹存,则知诸侯五庙亦汉儒之说,非果当时之礼如此也。夫五庙则二昭二穆,桓、僖至哀公,亲尽久祧,安得仍有此两宫乎?或者犹不信,则与其信汉儒之言,曷若信孔子之言乎?宋孙、刘之徒皆据汉儒之说反罪鲁之不当犹存两宫,归其罪于三家,可笑也。夫以两宫灾,故书,非以存两宫为非礼而书也。使其不灾,春秋安所用其书罪之笔乎?又赵鹏飞氏谓宜毁不毁,故天谴以灾,若是,则诸侯五庙之制天定之耶?更可笑也。公羊又谓此皆毁庙,「其言灾何?复立也」,误认毁为拆毁之毁,更不足道矣。胡氏又因此发其议论,辟祖宗功德之非,谓子孙奚问祖宗功德之有无,又误认桓、僖两宫之存,鲁人以为不祧之庙者,尤属谬妄。且殷之三宗、周之文、武,不祧之庙,历代有之,岂始于鲁而罪之乎?或又谓此迁庙也,所谓毁者,原别置主迁庙。然迁庙惟一庙而已,若群公仍皆有庙,又何祧毁之云哉?春秋一经即此条观之,其为历朝无识之徒乱道如此,经安得不亡?偶志于此,以例其余焉。前从祀先公,左氏以从为顺,正闵、僖之位,予不取之,于此益见其不然矣。何则?若顺祀,当由桓而闵,由闵而僖,今书桓、僖宫灾,则火先从桓宫而及僖宫,其未尝顺祀明矣,故经之书跻僖公实可信,而传之解从祀为正闵、僖之位,实不可信也。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
 城近敌,故二子帅师。
帅师伐曹。?宋乐
 报定十一年乐大心自曹入萧以叛之怨也。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
 公子驷之党也。蔡侯前杀公子,今放公孙,速其戕身之祸矣。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
 前取邾田,三家共分之,而季氏强,必多得,今二人乘季孙斯之死乃重伐邾,思更得其田,则二人得以专之矣。其背盟而贪得如此。
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蔡公孙辰出奔吴。
 「杀」,公、谷作「弒」,疑是。蔡侯以迁州来而不得臣民之心,至是被弒,公孙辰出奔吴,则必与闻其事矣。
葬秦惠公。宋人执小邾子。
 其时无伯,故宋人得执小邾子。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亦公孙辰之党也。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
 晋执楚之所欲得者而归之,其惧楚深矣。
城西郛。六月辛丑,亳社灾。
 殷作都于亳,是其社也。说者说武王使诸侯各立之以示戒,故鲁有亳社,社有屋,今灾。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冬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