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去年会吴之伐也。
夏,陈辕颇出奔郑。
陈为吴、楚交争,而国卿又出奔,不可以为国矣。
五月,公会吴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
公再会吴伐齐,见哀公之长寇雠而伐姻亲,不仁之甚矣。吴由此凭陵中夏,鲁为之也,虽胜齐何益哉?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冬十有一月,葬滕隐公。卫世叔齐出奔宋。
凡大夫出奔固必有故,左氏喜谈女德,如此类者甚多,不可尽信。
十有二年春,用田赋。
宣公初(「初」,中研本作「出」,今据北图本改。)税亩,田有税矣;成公作丘甲,丘出甲矣。丘甲即丘赋也。今于田税、丘甲之外又令田出赋,则一田而兼税赋,是田税又加田赋也,丘赋又有田赋也,民将奚堪?哀公者,较之宣公、成公而尤甚焉,说者谓定、哀多微辞,岂其然哉?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昭公夫人也,所称吴孟子是也。左氏谓死不赴,故不称「夫人」。然于哀公为叔母,哀公亦薄矣哉!
公会吴于橐皋。
公媚吴,故屡会之,且欲为之致诸侯也。
秋,公会卫侯、宋皇瑗于郧。
公又会卫、宋,欲致之以从吴也。然卫侯来而宋公不亲至,见诸侯之心卒不服矣。
宋向巢帅师伐郑。
宋四伐郑矣。
冬十有二月,螽。
十有三年春,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岩。
报雍丘之师也。春秋书「取师」者鲜,惟后乃书。宋、郑交相取师,则将为战国杀人盈城盈野之渐与!
夏,许男成卒。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
自晋失伯后,鲁欲尊吴为伯,然仅能致晋,即宋、卫亦不至,则 吴亦安能为伯哉?此条先书晋,常也,非不与夷狄主中国之说也;书「吴子」文配晋侯。,亦常也,非进吴之说也。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
楚乘吴会黄池,又为越所入,故又伐陈,以吴不能救也。自是陈危矣。
于越入吴。
柏举之役,于越入吴,吴亦可以知儆戒矣,乃复侈然为黄池之会,而越又入焉,吴之恃勇寡识,所以卒至于灭亡也。
秋,公至自会。晋魏曼多帅师侵卫。
踵七年之侵也。
葬许元公。九月,螽。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孛星旦见,故曰东方。
盗杀陈夏区夫。十有二月,螽。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
此与书「宋六鹢退飞」,书「鲁瞿鹆来巢」同,皆记异也。然麟为不恒有之物,祥兽也,今为狩获以死,则祥而灾矣。孔子尝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兹有感于麟之获也,故修春秋至此遂辍笔焉耳。
春秋无例详考
新安首源姚际恒
无「隐无正」之例
隐公自元年书「春王正月」以后,无正月之事,故不书正月。谓隐十年无正,将逊乎桓,谬妄之说也。将逊乎桓,何以无正月乎?既将逊乎桓,无正月,尤宜自元年起,何以元年有正月乎?若以其将逊,不言正月,则虽正月有事,亦将却之乎?若是何以为史!此编特论无例,但以其言例者统辨之,不分出三传及胡氏,览者自查之,后放此。又,公、谷及胡氏,通论中本不辨,兹辨之者,以其言例也。
无「桓无王」之例
桓元年、二年,及十年、十八年皆书「春王正月」,余皆书「春正月」,盖「春正月」者旧史也,于「春」下加「王」者,孔子之取义也,详隐元年。其中无「王」子,偶遗而未加耳。若谓贬桓为弒君,故不书王」,则终桓之世皆当不书,元年尤不宜书,何以元年书,又二年、十年、十八年亦书乎?其为仍旧史而未加明矣。且此后宣公亦预弒者,何以皆书乎?以此为说,何异童稚,乃于二年及诸年之书「王」者无以处之,又别造种种邪说,更不足辨、不胜辨矣。
无「定元年无正」之例
凡新君踰年即位,必书「春王正月」。公即位,若上年即位,则虽正月无事,亦必书「春王正月」以系之平常之年,一春无事,始书「春王正月」,若二、三月有事,则不书也。,今定公六月始即位,其称元年,盖追称之,实则犹是先君之年也,故不书「春王正月」,迨三月有事,始书「春王三月」,一如平常之年焉。竖儒生性不灵,冒昧妄生邪说,可笑也。今见三传旧本亦依其言,皆于「春王三月」四字截「春王」二字为一条,「三月」及下事为一条,又可骇也。
无「王称天、不称天」之例
旧史称「王」,孔子加「天」字于上,所以尊王,为取义之大者也。其无「天」字者,乃仍旧史偶遗也。亦如「春至正月」失「王」字之义耳。终桓之世,周来聘者三,求车者一,皆称「天王」,惟庄元年书「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如以为桓弒君,其薨后锡命,贬王不称「天」,然则桓生存之时,王下聘诸事何以反不贬王而称「天」乎?又,文五年夫人风氏薨,王使人归含且赗,及会葬,亦皆称王,无「天」字,乃又谓天子归含赗于诸侯之妾,故却「天」字。然则惠公之仲子亦妾也,王来归赗称「天」者何也?且经于他处王不称「天」者亦有矣。桓五年「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又「公朝于王所」,皆不称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