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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姚际恒文集-清-姚际恒-第673页

孙何忌帅师侵卫。
 鲁为晋讨卫。二国不惧晋、鲁,益坚事齐之盟。
从祀先公。
 未详。左氏及杜氏以从作顺解,谓正僖、闵二公之位,其非有三。文公时跻僖公而降闵公,经明言跻僖公,今降僖公而升闵公,独不可明言闵公乎?何为泛言先公?一也。又当或言「升」或言「复」,乃曰「从祀」,其义不明,二也。诸侯五庙,二昭二穆,闵、僖亲尽已祧,不应于此复升降之,三也。若胡氏引冯山之说谓昭公始得从祀于太庙,其非亦有三,较左氏尤劣。果若为昭公,直当称「我昭公」,不当泛称「先公」,一也。如其说,以「从」作去声,则「从祀」云者,乃人臣配飨之谓,君公入庙,不可言「从祀」,二也。经已书「葬我君昭公」,则后此入庙之礼自具,如群公皆不书也,何独此书之?且安有定公立八年之久而尚无祢庙者,若谓制于意如,意如即不臣,亦不敢仇已死之君至于如是,且意如五年卒,今九年矣,何迟迟至是乎?必不然也,三也。若左氏谓阳虎谋去三桓,顺祀先公而祈焉,尤不可信。虎欲去三桓,密事也,乃为之顺祀先公而祈焉,彰彰如是,则三桓岂不知之?而虎尚能行其谋乎?
盗窃宝玉、大弓。
 据左氏称「阳虎说甲如公宫,取宝玉、大弓以出」,若此,则是明劫其物,不当曰「窃」矣。且下「得宝玉、大弓」,左氏谓「阳虎归」,何为自窃自归?于情理亦不合。
九年春王正月夏四月戊申,郑伯虿卒。得宝玉、大弓。六月,葬郑献公。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
 齐、卫自盟沙以来,卫为晋伐,故卫深结齐以防之,所以师次于五氏也。左氏谓谋伐晋,恐未然。
秦伯卒。冬,葬秦哀公。十年春王正月,及齐平。夏,公会齐侯于夹谷。
 郝仲舆曰:「齐、鲁之不相能久矣,远附晋而近雠齐,非鲁之利也,齐驱鲁使附晋,亦非齐之利也,二国亲睦则晋不得间,而东方以宁,故夹谷之会,仲尼为辅行,其非失计可知。说者必欲以诸侯奉晋,何哉?」此说得情理。若左氏载莱人劫鲁事,皆附会以夸孔子,不可信,前人已多辨之。
公至自夹谷。晋赵鞅帅师围卫。
 赵鞅复围卫,而终不能得卫之从,晋势之衰可知矣。
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
 孔子相鲁,适值齐、鲁交平,且归田服义,不可谓圣人过化存神之妙。左氏所载孔子使兹无还劫反汶阳之田事,以匹夫之勇诬圣人,则决不可信。而竖儒且以为夫子自序其绩,更不值一哂矣。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郈,叔孙氏邑。据左氏谓侯犯为郈宰以叛,故二卿两围之。其书「围」,不书「郈叛」,与昭十三年「叔弓帅师围费」同,说见彼处。
宋乐大心出奔曹。宋公子地出奔陈。
 合后数条观之,大抵宋景公橱任向魋,以致二弟、二大夫皆出奔以叛。
冬,齐侯、卫侯、郑游速会于安甫。
 三国相会,以卫有晋难也。
叔孙州仇如齐。
 谢归田也。
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
 公弟尊,故先书,臣卑,故后书,其间自当用「暨」字。或因「暨」字解为「辰胁彄」及「彄胁辰」,皆谬。
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陀、石彄、公子地自陈入于萧以叛。夏四月,宋乐大心自曹入于萧。
 「及」即「暨」,乐大心不书「以叛」,蒙上文也,不独一字不肯多设,而书法亦如截铁。四人皆叛,其不臣可见,亦宋公有以致之与?萧,宋邑,若宣十八年「楚子灭萧」,则国也。
冬,及郑平。叔还如郑莅盟。
 平六年侵郑之怨也。左氏谓「始叛晋」,平齐之日已始叛晋矣,岂至此时乎?
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夏,葬薛襄公。叔孙州仇帅师堕郈。
 叔孙邑郈,季孙邑费,孟孙邑成,三家各植私邑,皆高城深池,本以自固而欲拒公室,执知其衰也,家臣即以是拒三家,天道之好还如此。堕,毁也,毁败其城池,使不得自固,盖不得已之计也。左氏谓侯犯奔齐,使果奔齐,卅仇何为帅师以堕之乎?余说见下。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卫伐曹,以其不叛晋故。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
 春秋,孔子所修也;论语,孔子所作也。此等事当参观始得。论语云「公山弗扰以费叛,召子,欲往」,则孔子之不罪弗扰可知矣。盖弗扰叛季氏,非叛鲁也。堕费之议实由于叔孙、季孙,非孔子与子路之为此谋也。弗扰以费叛,而孔子欲往,孔子岂反谋堕费,使季氏得除叛臣而即安乎?故郈叛而叔孙、仲孙堕郈,费叛而季孙、仲孙堕费,皆帅师以往,愤疾家臣之叛己,而自欲堕之也。其堕之之意,则将以为家臣无所恃以复叛,而我以安然,亦二氏据己意妄为之耳。惟孟氏之邑则异是,其宰不叛也,故孟氏不欲堕,但二氏以己邑既堕,亦欲堕孟氏之邑,乃强公使围之见下,此公之闇也,于是孟氏使其臣拒之,而成卒不得堕。然鲁不堕成,鲁亦安焉,未见堕之为利,而不堕之为害也。夫行一事者,行之而未见其利,不行而未见其害,圣贤犹不为之,况乎堕费之于鲁,无利而有害也。何则?三都皆在鲁之境内,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