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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姚际恒文集-清-姚际恒-第675页

「夫人」矣。说者于成风谓「以妾乱嫡之始」,孰知此处有妾不乱嫡之条乎?此条妾不乱嫡,则成风之非妾乱嫡审矣。竖儒无知,辄敢妄言如此。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九月,滕子来会葬。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诸侯葬为雨止,礼也。说详宣八年葬敬嬴下。
辛巳,葬定姒○取○义。
 生不称「夫人」,葬不称「小君」,以哀公未为君也。定姒距定公薨两月,定公五月而葬,定姒四月而葬,则与礼曾子问「葬,先轻而后重」之说不合,竖儒反引之以证,此真不识字者耶!按:「八月庚辰朔」,则九月不得有辛巳,疑是十月,经阙之耳。又,襄四年葬襄公母「定姒」,此称定姒,是也,襄公母何以称「定姒」?未详。
春秋通论卷十五
新安首源姚际恒
    哀公定公子,母定姒,定公妾。在位二十七年。十四年春,经终。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
 报柏举之怨也。楚灭顿、灭胡,今又乘势合三与国以围蔡,然蔡侯当日所以者吴子也,今畏吴而卒不敢报之,不亦可耻与!随自僖二十年楚人伐之,今再见。许,定六年为郑所灭,今复见者,未全灭也,楚复之耳。
鼷鼠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
 此祈谷之郊,当在三月建寅,今在四月建卯,若在上辛,则正合矣。邪说纷纷俱无取。
秋,齐侯、卫侯伐晋。
 去年冬,齐、卫次于渠蒢,至是始伐晋,见晋之衰而伯亡矣。王道亡而伯业兴,伯业亡而春秋亦绝笔焉,故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定十四年邾子来会公,十五年来朝定公,公薨来奔丧,其事鲁可谓至矣,何忌乃伐之,明年且三卿并伐而取其田,三家之不道如此。
二年春王正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
 襄十九年取邾田自漷水,盖漷西田也,至是并漷东取之,则尽漷田皆为我有矣。又并取沂西田,三家之贪得又如此。
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
 三家共取邾田,则三家共分之矣。乃叔、仲二氏盟而季氏独不盟,见季氏之尤骄而先归,不与盟也。
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滕子来朝。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
 卫灵公卒,蒯聩前奔宋,今赵鞅纳之者,必,因而拒之?又奔晋求纳也,而晋亦怨卫前之伐,故假是以纳焉。戚、卫邑,卫人已立其子,故聩不得入国,居于戚也。聩书「世子」,应得也,孔子之意初不在乎此,春秋,纪事之书也,论语偶论其事也,孔子之意见于论语,岂在此纪事之称谓哉?
秋八月甲戌,晋赵鞅帅师及郑罕达帅师战于铁,郑师败绩。
 前齐侯、卫侯、郑游吉虽会安甫,然齐、卫共伐晋,郑则未敢也,兹郑乃独伐晋,不量己力,宜乎其败也。左氏谓齐人输范、中行粟于朝歌,郑人送之,故赵鞅御之。夫晋果有粟输范、中行,何不遣兵径致,乃必使郑乎?且郑亦未必为齐用命也。谢氏谓罕达为卫讨蒯聩,赵鞅为聩御之,亦迂曲。按:郑近灭许、伐卫,今又伐晋,非复昔日之郑也,而说者犹执昔日之晋、郑为说,故多此纷纷拟度耳。
冬十月,葬卫灵公。
 国乱,故缓。
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蔡杀其大夫公子驷。
 州来本楚属国,为吴所灭为邑,蔡恃吴以抗楚,故自迁之。诛公子驷之主不迁者,左氏谓吴以师逼之,使迁,恐非实,果尔,则臣民皆屈于不得已,而无主不迁之议者矣。
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使石曼姑拒父围戚,而要齐师以助之。? 卫齐旧为伯国,大于卫,故序卫上,戚不言卫,蒙上也。凡经皆直书其事而义自见,岂在序齐之围父哉?于卫上以见罪齐之党恶、没卫之名以见罪?甚矣,夏虫之不可语冰也。若谓蒯聩当得国,正当于戚系卫,乃反不系卫耶?
夏四月甲午,地震。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
 是时桓、僖两宫灾,书之,因以见桓、僖两宫犹存,则知诸侯五庙亦汉儒之说,非果当时之礼如此也。夫五庙则二昭二穆,桓、僖至哀公,亲尽久祧,安得仍有此两宫乎?或者犹不信,则与其信汉儒之言,曷若信孔子之言乎?宋孙、刘之徒皆据汉儒之说反罪鲁之不当犹存两宫,归其罪于三家,可笑也。夫以两宫灾,故书,非以存两宫为非礼而书也。使其不灾,春秋安所用其书罪之笔乎?又赵鹏飞氏谓宜毁不毁,故天谴以灾,若是,则诸侯五庙之制天定之耶?更可笑也。公羊又谓此皆毁庙,「其言灾何?复立也」,误认毁为拆毁之毁,更不足道矣。胡氏又因此发其议论,辟祖宗功德之非,谓子孙奚问祖宗功德之有无,又误认桓、僖两宫之存,鲁人以为不祧之庙者,尤属谬妄。且殷之三宗、周之文、武,不祧之庙,历代有之,岂始于鲁而罪之乎?或又谓此迁庙也,所谓毁者,原别置主迁庙。然迁庙惟一庙而已,若群公仍皆有庙,又何祧毁之云哉?春秋一经即此条观之,其为历朝无识之徒乱道如此,经安得不亡?偶志于此,以例其余焉。前从祀先公,左氏以从为顺,正闵、僖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