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决渠圳,通流灌溉,遂于白泉上源为陂堰,水入圳溉田数百顷。后无复旱伤之忧。公决遣多坐此亭,视百姓农作,劝勤责怠,故能地无遗利焉。
右见《图经》。【云见忠定语录。】
公尝为崇阳宰,又尝为湖右漕,有功德在民,知植桑折绢,事有足纪。盖崇民自昔惟以摘山负贩为业,而不知有蚕缫机织之勤,公至,教其拔茶而植之以桑,厥后丝帛不胜用,而民益富,乃号剧邑。然生齿滋众而声价腾,溪山峻险而漕运阻,岁常以支移苗斛为艰;及公领漕,又为请于朝,俾以绢代,诏下,遂为永制,讫今称便。
右见《通城县祠堂记》。【令饶伯达撰。】
故尚书张咏尝谓人曰:「吾牓中得人最多:慎重有雅望,无如李文靖;深沉有德,镇服天下,无如王公;面折廷争,素有风采,无如寇公;当方面寄,则咏不敢辞。」
右见《王文正公遗事》。
乖崖守蜀,兵火之余,人怀反侧。一日,合军旅大阅,始出,众遂嵩呼者三,乖崖亦下马,东北望而三呼,复揽辔行,众不敢驩。或以此事告韩魏公,公曰:「当是时,琦亦不敢措置。」
右见《麈史》。
李顺、王均乱蜀,张公镇成都。一日,见一卒抱小儿在廊下戏,小儿忽怒,批其父。张公见之,集众语曰:「此方悖逆,乃自成俗。幼已如此,况其长成,岂不为乱□」遂令杀之。数日间,又一卒相欧,公问知其一乃上名,遂斩次名。自是一军肃然。
公凡有兴作,先帖诸县,于民籍中系工匠者,具帐申来,分为四番,役十日,满则罢去。夏则卯入,午歇一时,冬抵莫放,各给木札一幞以御寒。工徒皆悦。有一瓦匠,因雨乞假,公判云:「天晴盖瓦,雨下和泥。」事虽至微,公俱知悉。
右见《巵史》。
张咏知益州,有巡检所领龙猛军人溃为羣盗。龙猛者,本皆募羣盗不可制者充之,慓悍善斗,连入数州,俘掠而去,蜀人大恐。咏一日召钤辖,以州牌印付之。钤辖愕然请其故。咏曰:「今盗势如此,而钤辖晏然安坐,无讨贼心,是必欲令咏自行也。钤辖宜摄州事,咏将出讨之。」钤辖惊曰:「某今行矣。」咏曰:「何时□」曰:「即今。」咏顾左右,张酒具城西门之上,曰:「钤辖将出,吾今饯之。」钤辖不得已,勒兵出城,与饮于楼上。酒数行,钤辖曰:「某愿有谒于公。」咏曰:「何也□」曰:「某所求兵粮,愿皆应副之。」咏曰:「诺。老夫亦有谒。」钤辖曰:「何也□」咏曰:「钤辖今往,必灭贼。若无功而返,必断头于此楼之下矣。」钤辖震栗而去。既而与贼遇,果败,士众皆还走几十里。钤辖召其将校,告之曰:「观此翁所为,真斩我不为异也。」遂复进力战,大破之,贼遂平。
右见《涑水记闻》。
张乖崖集附集卷第六
张咏年谱
张其凡 编撰
凡例
一、张咏年谱,原附于宋人刊刻乖崖集之末,为一卷,见郭森卿序。但后佚去,今已不可见。现以宋代史籍为主,尽力搜罗张咏事迹,按年排列,编为此谱。
二、本谱所引各书,祇于首次出现时注明时代与撰人,以后则仅引书名。
三、本谱以年号纪年,于括号内标出公元年份。
四、本谱地名,除个别与张咏关系密切者外,一般不注出今地名。
五、与张咏有关之人,择其要事及与咏有关者列入,与咏有关之事则详叙之。引文或有删节,但无更改。
年 谱
张咏,字复之,自号乖崖,谥忠定。
宋韩琦《安阳集》卷五十、本集附集卷一故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赠左仆射张公神道碑铭(下称韩碑):尝写其真,自号乖崖子,复为赞曰:「乖则违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
宋吴处厚《青箱杂记》卷十:自撰乖崖翁真赞云:「乖则逢众,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徒劳丹青,绘写凡质,欲明此心,服之无斁。」
濮州鄄城(濮州治所,今山东省鄄城县北)人。
韩碑:世本邺人,后徙居澶之临黄。及公葬其先于鄄城,故为濮之鄄城人。
本集附集卷一宋钱易《宋故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赠左仆射张公墓志铭》(下称钱铭):族本居邺,占籍于澶之临黄。家世迁徙,今为濮之鄄城人也。
宋王称《东都事略》卷四五与元脱脱《宋史》卷二九三本传:张咏,字复之,濮州鄄城人也。宋庄绰《鸡肋编》卷中:张尚书咏,清丰人。
宋王存《元丰九域志》卷二:端拱元年(九八八),省临黄县入观城。
曾祖张立,曾祖母李氏。祖张铎,祖母马氏。父张景,淳化四年(九九三)秋卒;母谢氏,至道二年(九九六)卒,真宗咸平元年(九九八),合葬于鄄城。
钱铭:曾祖立,祖母李氏,祖铎,祖母马氏;皆潜德不耀,肥逊丘园。考讳景,先以公为秘书丞时,授大理评事致仕;淳化四年秋卒,以公贵,累赠太常卿。妣谢氏,追封新昌郡太夫人。咸平中,合葬于鄄城。
韩碑:曾祖讳立,祖讳铎,遭唐末与五代之乱,皆潜养德业,退处无闻。父讳景,以儒行自富乡里称之;公登朝,授大理评事,累赠太常卿。
宋宋祁《景文集》卷六二张尚书行状(下称宋状):至道二年,改兵部,犹为郎中;会丁新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