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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陆放翁全集剑南诗稿渭南文集-第441页

赠太尉。大父佃,中大夫,尚
书左丞,赠太师楚国公。考寘,右中散大夫,赠少师。公于某为从父兄,某盖少公十五岁。
方为童子时,公已学成行著,以两浙转运司进士,试礼部不中,试博学宏词,又不中,乃
以世赏试吏部,再为第一人。所与交,多一时知名士。每见某,必谆谆道其所与共学,日
夜磨砻灌,以希古人者,曰时然。进之。时然庄氏,名革,早死不显。而进之则故相汤
岐公也。及岐公以文章事业相高皇帝,公犹沉浮州县。久之,乃得监行在都进奏院,监尚
书六部门。岐公每见,必留公道往昔相从讲习时事,抵掌笑语,公辄俯首踧踖自引去。岐
公亦叹息,以为不可亲疏。后辈躐进至大官者相望,公顾处百僚底,自若也。岐公免相,门
下士多牵联以罪斥,未去者亦不自安。公独澹然如平时,人亦莫指议者。
初,少师自山阴徙四明,已数十年,婚姻皆在焉,盖四明人也。会史魏公入为参知政
事,为右丞相,与公实姻家,少相从,魏公亦器待公,而公未尝数谒见,朝士亦莫知其相
国亲且厚也。监门岁满,迁太府寺丞,权尚书户部郎。久次当为真矣,而公亟求归养,得
提举两浙市舶,权知舒州,提举福建市舶,遭母益国夫人忧以归。初,通判泉州者,尝有
所请,以法拒之。公去,而提点刑狱兼权舶司事,通判者因讠术提点刑狱,以危法中公。公
平日以恭谨闻,又方以举职被赏迁一官,朝论右之。公虽得罪,犹傅轻比。于是公度攵门绝
交游,诵佛书,以夜继日,多至万卷,不复言再仕,亦绝口不及仇家,对客清谈而已。自
束发至老,无一日废书,尤长于诗,闲澹有理致。在场屋时,以赋称,老犹自喜,子孙及
族党从之讲贯,皆有师法。
公为人夷雅旷远,与人言,惟恐伤之。然遇事必力行所知,无所挠屈。尝为丹徒丞,朝
廷用言者,遣使籍江上沙田,立税额,使指甚厉,吏莫敢违,亦或从而张虚数以为功。使
者至郡,闻人人称公详练,乃檄与偕往,公既极论其不可,又为诗陈民情。诗流传至朝廷,
遂止不行。沙人砻石刻其诗,今犹可考。其使福建也,有中贵人所亲皇甫甲者,辄讽公以
珍货别进,公正色拒之,戒典客者,他日谒至勿复通。其不阿类如此。
公仕自修职郎至朝奉大夫而废。二十三年,以绍熙五年四月六日卒,享年八十有五。娶
卢氏,封宜人,先公十二年卒,享年亦八十有五。六子。曰梓,通直郎,知宁国府宣城县,
先公十二年卒。曰格,举进士。曰之瑞,国学免解进士。曰橦,曰檍,曰之详,皆举进士。
一女,适文林郎监淮东总领所籴场楼钧。六孙。曰炳,曰焕,曰炎,曰熺,曰燮,曰熨。四
孙女。诸孤以庆元元年九月二十五日,遵治命返葬于会稽湴坞,望少师墓百步,且来属某
为铭。铭曰。
仕硘于时,年登耄期。孰夺孰与,理莫可推。铭识于幽,孰知我悲。
知兴化军赵公墓志铭
庆元二年八月辛亥,朝请郎新知兴化军事赵公以疾卒于第。越十月庚午,葬于会稽会
稽五云乡汤家畈之原。明年九月乙卯,诸孤硙夫等墨其衰,见予于郡西南泽中,泣且言曰。
先君之葬,将请铭于执事。以大事之日迫,方伏苫块间,不能自通。今幸逾年,未即死,
敢以承事郎签书平江军节度判官厅公事莫君子纯之状来告,惟公幸许之,某等即死无憾。予以老疾辞,请益牢。维公文学治行,皆应铭法。而硙夫实娶予从孙女,与其弟同时中进
士科,为乡里后来之秀。乃卒与铭。
谨按公讳彦真,一名彦能,以淳熙新制改今名。胄出宣祖昭武皇帝之后。曾大父讳叔
澹,赠武康军节度使洋川郡公。大父讳赉之,武经大夫,浙东路兵马钤辖,赠右朝请大夫。
考讳公懋,左朝请大夫,知临江军,赠太中大夫。公少纯笃,从故侍御史王公十朋学。王
公尝得中书舍人张公孝祥书不欺室榜,持以遗公,所以期公者甚远。公益自奋,虽举进士,
盖不止为科举而已。然同时为进士,亦皆推之,遂中其科。调抚州录事参军,以太中公丧
解官归。除丧,起为信州弋阳县丞。终,更调建宁府观察推官。荐者如格,改宣教郎,知
宁国府宣城县。未赴,以内艰罢。除丧,知平江府吴县,通判袁州,知兴化军。朝廷知公
者多,谓且用矣,而得郡未及赴,遽至大故。
公之将赴抚州录事参军也,太中公戒之曰。汝任治狱,人死生所系也,可不勉乎。公
再拜受教。既就职,束吏甚严,视囚之寒暑饥渴,惨然不啻在己。囚以故皆输其情,曰。
不忍欺吾父也。会部使者以事付狱,有冤状,而使者方怒,风指甚厉,人皆谓乖其意且
得谴,吏尤惶恐,即欲捶掠成之。公叱吏去,具列其冤,使者为屈,因欲荐公,公亦终不
就也。太中闻之,太息曰。吾有子矣。及在建宁幕,南剑州将乐。沙县诸寨,军食不时给,群卒空垒来诉于转运司。赵公公
硕。谢公师稷为使,乃檄公行。公驰至沙县,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