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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震川先生集-明-归有光-第21页

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也。」盖务为天子诸侯士庶之别,而不知先王制冠礼之义所以同之于士庶者也。
公子有宗道论大传曰:「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公子之宗道也。」
夫公子者,别子为祖者也,何以为宗?曰:公子非宗也,不为宗而宗之道出焉耳。公子之大宗者,公也。已自别于正体,无大宗矣。虽其子为继别之宗,犹继祢也。迨五世当迁,而后不迁之宗于是乎出。未及五世,犹小宗也。所以谓之「小宗而无大宗」也。公子虽无大宗,而不可谓之非大宗之祖;虽为大宗之祖,而未及乎继祢之子:所以谓之「有大宗而无小宗」也。公子一人焉而已。无大宗,是「有无宗」也。无小宗,是「亦莫之宗」也。故曰公子非宗也。非宗,故谓之别子;别子,故为之祖;为之祖,故「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而宗之道于是乎出。
先王之立宗,大抵因别子之嫡庶而已。二世之庶,宗其继祢者之嫡;三世之庶,宗其继祖者之嫡;四世之庶,宗其继曾祖者之嫡;五世之庶,宗其继高祖者之嫡;而为小宗之道出矣。六世之庶,宗其继别者之嫡,而为大宗之道出矣。小宗四,大宗一,并而为五宗,而其变至于无穷。皆自于公子,故曰「不为宗而宗之道出焉」也。
郑氏曰:「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为之宗,使之宗之。所宗者嫡,则如大宗。死,为之齐衰九月。其母,则小君也。为其妻,齐衰三月。无嫡而宗庶,则如小宗。死,为之大功九月。其母妻无服。公子唯己而已,则无所宗亦莫之宗。」是公子有此三事也。郑以此为公子之宗道,则非「别子为祖」之义矣。
夫宗有散有合。族人不得以戚戚君,于是乎散,故号别子者以之。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为小宗,于是乎合,故号为小宗者以之。先王之道,由祖而宗,犹木之由木而为枝也。得其祖,则兄弟相宗,而宗之法行;不得其祖,则兄弟不相宗,而别子之义起。今使公子自相宗,夫公子不得祖先君矣,宗于何生?且非先君之正体,皆庶也,而郑又为嫡庶之说,过矣。
别子者,宗之始也,不可以乱。故先王正其始。正其始者,正其别也。鲁之三桓,郑之七穆,古之遗制也。【钞本「故号为小宗者以之」,「为」字之上,有「为宗」二字。】divs[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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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论
女未嫁人,而或为其夫死,又有终身不改适者,非礼也。夫女子未有以身许人之道也。未嫁而为其夫死,且不改适者,是以身许人也。男女不相知名,婚姻之礼,父母主之。父母不在,伯父、世母主之。无伯父、世母,族之长者主之。男女无自相婚姻之礼,所以厚别而重廉耻之防也。女子在室,唯其父母为之许聘于人也,而己无所与,纯乎女道而已矣。六礼既备,壻亲御授绥,母送之门,共牢合卺,而后为夫妇。苟一礼不备,壻不亲迎,无父母之命,女不自往也,犹为奔而已。女未嫁而为其夫死且不改适,是六礼不具,壻不亲迎,无父母之命而奔者也。非礼也。 阴阳配偶,天地之大义也。天下未有生而无偶者,终身不适,是乖阴阳之气,而伤天地之和也。
曾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壻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壻已葬,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弗敢嫁也。」弗敢嫁而许诺,固其可以嫁也。「壻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壻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夫壻有三年之丧,免丧而弗取,则嫁之也。
曾子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于祖,不祔于皇姑,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子氏之党,示未成妇也。」未成妇,则不系于夫也。先王之礼岂为其薄哉?
幼从父兄,嫁从夫。从夫则一听于夫,而父母之服为之降。从父则一听于父,而义不及于夫。盖既嫁而后夫妇之道成,聘则父母之事而已。女子固不自知其身之为谁属也,有廉耻之防焉。以此言之,女未嫁而不改适,为其夫死者之无谓也。
谱例论
世之为谱学者,称欧阳氏、苏氏。予考二家之书,小异而大同。盖其法使族人各为谱,而各详其宗。夫人各详其宗,则谱大备,而可以至于无穷。此其善也。而苏氏又曰:「古者惟天子之子与始为大夫者,而后可以为大宗,其余则否。独小宗之法,犹可施于天下,故为族谱,皆从小宗,而虚其大宗之法。」而予之为说异于是。
夫古者有大宗而后有小宗,如木之有本而后有枝叶。继祢者、继祖者、继曾祖者、继高祖者,世世变也,而为大宗者不变。是以祖迁于上,宗易于下,而不至于散者,大宗以维之也。故曰:「大宗以收族也。」苟大宗废,则小宗之法,亦无所恃以能独施于天下。
予又以为谱者,载其族之世次、名讳而已。其所不可知者,无如之何;其所可知者,无不载也。夫使世次、名讳之既详,则不必县定以为宗法,而宗法存焉耳。故欧阳氏、苏氏以有法治无法,吾以无法寓有法,是吾谱之所以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