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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辽文--陈述-第54页

三、《墓志》:“开泰二年,正授枢密直学士同修国史:三年,加尚书工部侍郎、知制诰;四年春,迁枢密副使;夏六月,授宣政殿学士、守刑部尚书、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冬十月,授枢密使,加崇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兼修国史,特赐翊圣佐理功臣;五年秋,加开府仪同三司,守司空,加赐竭节功臣;七年冬,加政事令。”〕
〔传文止有“开泰中,累迁同知枢密院事”。详略悬殊,均可据《墓志》增补。
四、太平以后之仕历,传言:“太平五年(一○二五)出为武定军节度使,移镇大同;六年,入为南院枢密使……拜俭左丞相,封韩王。帝不豫,受遗诏辅立太子……赐贞亮弘靖保义守节耆德功臣。拜太师、中书令,加尚父,徙王陈。”〕
〔按《百官志》三,太平四年已称“左丞相张俭”。《纪》太平五年三月壬辰,以左丞相张俭为定武军节度使同政事门下平章事,五月,以张俭为彰信军节度使;六年三月戊寅,以大同军节度使张俭入为南院枢密使、左丞相兼政事令。辽无彰信军,《纪》漏移镇大同,致纪传互歧,《纪》无封韩王,亦彼此不同。太平十一年(一○三一)十一月,俭奉敕撰《圣宗哀册》署衔:“推忠翊圣保义守节同德功臣、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左丞相、守太傅兼政事令、监修国史、上柱国、鲁国公,食邑一万户、食实封一千户臣张俭”,又与《纪》、《传》不一致。 〕
〔按墓志:“太平元年(一○二一)以左丞相之秩,升中书令之上,……兼进封鲁国公,增加邑户,改赐推忠匡时守节功臣。五年春,以武定旌节兼相国以授之,赐佐时全□□□□……夏六月,复诏假节于彰国,冬十二月,又诏镇节于大同……六年春三月,再授枢密使、左丞相兼政事令、监修国史、鲁国公□□□□翊圣保义守节功臣。仍于南京赐之北第。景福元年(一○三一)六月,册命为太傅,加赐同德功臣。重熙元年(一○三二)十二月,进位太师,增实赋五百室。四年春致仕,授洛京留守、尚父,行河南尹、进封秦国公,增食赋七千室,改赐贞亮弘靖耆德功臣,守太师兼政事令如故,六年,特封韩王,十一年冬,进封陈王”。通过《墓志》可以解释部分《纪》、《传》不同。亦有记载岐互,如《纪》作彰信,《志》作彰国,应以彰国为是。因西京应州彰国军(今山西应县)、奉圣州武定军(今涿鹿县保安)、雲州大同军、重熙十三年升西京(今大同市)、三地距离近,当时均属西京。辽无彰信军,彰信为彰国之误。《圣宗哀册》署衔,在兴宗即位之初,册命为太傅,加赐同德功臣以后。进位太师在重熙元年十二月,故册文署衔称“守太傅”。正合。〕
〔传言“受遗诏辅立太子”,是圣宗遗诏辅兴宗,“赐贞亮弘靖保义守节耆德功臣,拜太师、中书令,加尚父”为重熙四年之事。连文顺叙,显然增加误解。“保义守节”为旧号,《墓志》题称“故贞亮弘靖保义守节耆德功臣”与《传》合,《志》文改赐,实为加赐。宰相致仕,《纪》、《传》均缺略未书。致仕后,始进封秦国公。封韩王在重熙六年,即致仕后二年,《传》言封韩王在圣宗朝,则误以重熙六年为太平六年。徙王陈则重熙十一年之事。即兴宗用张俭策,遣使萧特末、刘六符入宋取得增币之后,进封陈王。并应据《墓志》勘正。〕
〔至于传中所载俭知遇情节与政绩,则《墓志》所未有,可见传文固另有源据也
俭叔父琪,往年曾有《墓志》出土,亦杨佶撰。近又出土俭孙女馆《墓志》。《俭志》详三代,参以琪、馆两志,列《张氏世系表》如次:〕

常左│
侍散│
骑│


少卿守左检大│
师赠太仆校中│
太仆射尚大│
子 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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