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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古文辞类纂-清-姚鼐-第110页

未尝发老弱之民;师行而馈粮,则未尝食无用之卒。使之足轻险阻,而手易器械,聪明足以察旗鼓之节,强锐足以犯死伤之地,十乘之众而人人足以自捍,故杀人少而成功多,费用省而兵卒强。盖春秋之时,诸侯相并,天下百战。其经传所见谓之败绩者,如城濮、鄢陵之役,皆不过犯其偏师而猎其游卒,敛兵而退,未有僵尸百万,流血于江河,如后世之战者,何也?民各推其家之壮者以为兵,则其势不可得而多杀也。
  及至后世,兵民既分,兵不得复而为民,于是始有老弱之卒。夫既已募民而为兵,其妻子屋庐,既已托于营伍之中,其姓名既已书于官府之籍,行不得为商,居不得为农,而仰食于官,至于衰老而无归,则其道诚不可以弃去,是故无用之卒,虽薄其资粮,而皆廪之终身。凡民之生,自二十以上至于衰老,不过四十馀年之间;勇锐强力之气,足以犯坚冒刃者,不过二十馀年。今廪之终身,则是一卒凡二十年无用而食于官也。自此而推之,养兵十万,则是五万人可去也;屯兵十年,则是五年为无益之费也。民者,天下之本;而财者,民之所以生也。有兵而不可使战,是谓弃财;不可使战而驱之战,是谓弃民。臣观秦、汉之后,天下何其残败之多耶?其弊皆起于分民而为兵。兵不得休,使老弱不堪之卒,拱手而就戮。故有以百万之众而见屠于数千之兵者。其良将善用,不过以为饵,委之啖贼。嗟夫!三代之衰,民之无罪而死者其不可胜数矣。
  今天下募兵至多。往者陕西之役,举籍平民以为兵,加之明道、宝元之间,天下旱蝗,以及近岁青、齐之饥,与河朔之水灾,民急而为兵者,日以益众。举籍而按之,近岁以来,募兵之多,无如今日者。然皆老弱不教,不能当古之十五;而衣食之费,百倍于古。此甚非所以长久而不变者也。凡民之为兵者,其类多非良民。方其少壮之时,博弈饮酒,不安于家,而后能捐其身。至其少衰而气沮,盖亦有悔而不可复者矣。臣以谓:五十以上,愿复为民者,宜听;自今以往,民之愿为兵者,皆三十以下则收,限以十年而除其籍。民三十而为兵,十年而复归,其精力思虑,犹可以养生送死,为终身之计。使其应募之日,心知其不出十年,而为十年之计,则除其籍而不怨。以无用之兵终身坐食之费,而为重募,则应者必众。如此,县官长无老弱之兵,而民之不任战者,不至于无罪而死。彼皆知其不过十年而复为平民,则自爱其身而重犯法,不至于叫呼无赖以自弃于凶人。
  今夫天下之患,在于民不知兵。故兵常骄悍,而民常怯,盗贼攻之而不能御,戎狄掠之而不能抗。今使民得更代而为兵,兵得复还而为民,则天下之知兵者众,而盗贼戎狄将有所忌。然犹有言者,将以为十年而代,故者已去而新者未教,则缓急有所不济。夫所谓十年而代者,岂其举军而并去之?有始至者,有既久者,有将去者,有当代者,新故杂居而教之,则缓急可以无忧矣。
  ○苏子瞻倡勇敢
  臣闻战以勇为主,以气为决。天子无皆勇之将,而将军无皆勇之士,是故致勇有术。致勇莫先乎倡,倡莫善乎私。此二者,兵之微权。英雄豪杰之士,所以阴用而不言于人,而人亦莫之识也。臣请得以备言之。
  夫倡者,何也?气之先也。有人人之勇怯,有三军之勇怯。人人而较之,则勇怯之相去,若莛与楹。至于三军之勇怯,则一也。出于反覆之间,而差于毫厘之际,故其权在将与君。人固有暴猛兽而不操兵,出入于白刃之中而色不变者;有见虺蜴而却走,闻钟鼓之声而战栗者。是勇怯之不齐至于如此。然闾阎之小民,争斗戏笑,卒然之间而或至于杀人。当其发也,其心翻然,其色勃然,若不可以已者,虽天下之勇夫,无以过之。及其退而思其身,顾其妻子,未始不恻然悔也。此非必勇者也。气之所乘,则夺其性而忘其故。故古之善用兵者,用其翻然勃然于未悔之间而其不善者,沮其翻然勃然之心,而开其自悔之意,则是不战而先自败也。故曰致勇有术。
  致勇莫先乎倡。均是人也,皆食其食,皆任其事,天下有急,而有一人焉,奋而争先,而致其死,则翻然者众矣。弓矢相及,剑楯相交,胜负之势,未有所决,而三军之士,属目于一夫之先登,则勃然者相继矣。天下之大,可以名劫也;三军之众,可以气使也。谚曰:“一人善射,百夫决拾。”苟有以发之,及其翻然勃然之间而用其锋,是之谓倡。
  倡莫善乎私。天下之人,怯者居其百,勇者居其一,是勇者难得也。捐其妻子,弃其身以蹈白刃,是勇者难能也。以难得之人,行难能之事,此必有难报之恩者矣。天子必有所私之将,将军必有所私之士,视其勇者而阴厚之。人之有异材者,虽未有功,而其心莫不自异。自异而上不异之,则缓急不可以望其为倡。故凡缓急而肯为倡者,必其上之所异也。昔汉武帝欲观兵于四夷,以逞其无厌之求,不爱通侯之赏,以招勇士,风告天下,以求奋击之人,卒然无有应者。于是严刑峻法,致之死地,而听其以深人赎罪,使勉强不得已之人,驰骤于死亡之地。是故其将降,而兵破败,而天下几至于不测。何者?先无所异之人,而望其为倡,不已难乎?私者,天下之所恶也。然而为己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