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能触,当与虎豹并杀而同驱”,则是天下无骐骥,终无以服乘邪?
先王之选才也,自非大奸剧恶如虎豹之不可以变其搏噬者,未尝不欲制之以术,而全其才以适于用。况为将者,又不可责以廉隅细谨,顾其才何如耳。汉之卫、霍、赵充国,唐之李靖、李绩,贤将也;汉之韩信、黥布、彭越,唐之薛万彻、侯君集、盛彦师,才将也。贤将既不多有,得才者而任之,可也。苟又曰“是难御”,则是不肖者而后可也。结以重恩,示以赤心,美田宅,丰饮馔,歌童舞女,以极其口腹耳目之欲,而折之以威,此先王之所以御才将者也。
近之论者或曰:“将之所以毕智竭力,犯霜露、蹈白刃而不辞者,冀赏耳。为国家者,不如勿先赏以邀其成功。”或曰:“赏所以使人。不先赏,人不为我用。”是皆一隅之说,非通论也。将之才固有小大:杰然于庸将之中者,才小者也;杰然于才将之中者,才大者也。才小志亦小,才大志亦大。人君当观其才之小大,而为制御之术,以称其志。一隅之说,不可用也。
夫养骐骥者,丰其刍粒,洁其羁络,居之新闲,浴之清泉,而后责之千里。彼骐骥者,其志常在千里也,夫岂以一饱而废其志哉?至于养鹰则不然。获一雉,饲以一雀;获一免,饲以一鼠。彼知不尽力于击搏,则其势无所得食,故然后为我用。才大者,骐骥也,不先赏之,是养骐骥者饥之而责其千里,不可得也;才小者,鹰也,先赏之,是养鹰者饱之而求其击搏,亦不可得也。是故先赏之说,可施之才大者;不先赏之说,可施之才小者:兼而用之可也。
昔者汉高帝一见韩信,而授以上将,解衣衣之,推食哺之;一见黥布,而以为淮南王,供具饮食如王者;一见彭越,而以为相国。当是时,三人者未有功于汉也。厥后追项籍垓下,与信越期而不至,捐数千里之地以畀之,如弃敝屣。项氏未灭,天下未定,而三人看,已极富贵矣。何则?高帝知三人者之志大,不极于富贵,则不为我用;虽极于富贵,而不灭项氏,不定天下,则其志不已也。至于樊哙、滕公、灌婴之徒则不然。拔一城,陷一阵,而后增数级之爵。否则,终岁不迁也。项氏已灭,天下已定,樊哙、滕公、灌婴之徒,计百战之功,而后爵之通侯。夫岂高帝至此而啬哉?知其才小而志小,虽不先赏,不怨;而先赏之,则彼将泰然自满,而不复以立功为事故也。
噫!方韩信之立于齐,蒯通、武涉之说未去也。当是之时而夺之王,汉其殆哉!夫人岂不欲三分天下而自立者?而彼则曰:“汉王不夺我齐也。”故齐不捐,则韩信不怀;韩信不怀,则天下非汉之有。呜呼!高帝可谓知大计矣。
○苏明允衡论七(申法)
古之法简,今之法繁。简者不便于今,而繁者不便于古,非今之法不若古之法,而今之时不若古之时也。
先王之作法也,莫不欲服民之心。服民之心,必得其情。情然邪而罪亦然,则固人吾法矣。而民之情又不皆如其罪之轻重大小,是以先王忿其罪,而哀其无辜,故法举其略,而吏制其详。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则以著于法,使民知天子之不欲我杀人伤入耳。若其轻重出入,求其情而服其心者,则以属吏。任吏而不任法,故其法简。今则不然。吏奸矣,不若古之良;民蝓矣,不若古之淳。吏奸,则以喜怒制其轻重而出入之,或至于诬执;民蝓,则吏虽以情出入,而彼得执其罪之大小以为辞。故今之法,纤悉委备,不执于一,左右前后四顾而不可逃。是以轻重其罪,出入其情,皆可以求之法。吏不奉法,辄以举劾。任法而不任吏,故其法繁。古之法若方书,论其大概,而增损剂量,则以属医者,使之视人之疾,而参以己意。今之法若鬻屦,既为其大者,又为其次者,又为其小者,以求合天下之足。故其繁简则殊,而求民之情以服其心则一也。
然则今之法不劣于古矣,而用法者尚不能无弊,何则?律令之所禁,画一明备,虽妇人孺子,皆知畏避,而其间有习于犯禁而遂不改者,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也。先王欲杜天下之欺也,为之度,以一天下之长短;为之量,以齐天下之多寡;为之权衡,以信天下之轻重。故度、量、权、衡,法必资之官,资之官而后天下同。今也庶民之家,刻木比竹、绳丝缒石以为之,富商豪贾,内以大,出以小,齐人适楚,不知其孰为斗、孰为斛,持东家之尺而校之西邻,则若十指然。此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一也。先王恶奇货之荡民,且哀夫微物之不能遂其生也,故禁民采珠贝;恶夫物之伪而假真且重费也,故禁民糜金以为涂饰。今也采珠贝之民,溢于海滨;糜金之工,肩摩于列肆。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二也。先王患贱之陵贵,而下之僭上也,故冠服器皿,皆以爵列为等差,长短大小,莫不有制。今也工商之家,曳纨锦,服珠玉,一人之身,循其首以至足,而犯法者十九。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三也。先王惧天下之吏负县官之势以侵劫齐民也,故使市之坐贾,视时百物之贵贱而录之,旬辄以上。百以百闻,千以千闻,以待官吏之私侯;十则损三,三则损一,以闻,以备县官之公籴。今也吏之私侯,而从县官公籴之法。民曰“公家之取于民也固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