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弊,起于府兵之在外,非所谓制之失,而后世之不用也。
○王介甫原过
天有过乎?有之,陵历斗蚀是也。地有过乎?有之,崩弛竭塞是也。天地举有过,卒不累覆且载者何?善复常也。人介乎天地之间,则固不能无过,卒不害圣且贤者何?亦善复常也。故太甲思庸,孔子曰“勿惮改过”,扬雄贵迁善,皆是术也。予之朋有过而能悔,悔则而改,人则曰:“是向之从事云尔,今从事与向之从事弗类,非其性也,饰表以疑世也。”夫岂知言哉?
天播五行于万灵,人固备而有之。有而不思则失,思而不行则废。一日咎前之非,沛然思而行之,是失而复得,废而复举也。顾曰非其性,是率天下而戕性也。且如人有财,见篡于盗,已而得之,曰:“非夫人之财,向篡于盗矣。”可欤?不可也。财之在己,固不若性之为已有也。财失复得,曰非其财且不可,性失复得,曰非其性,可乎?
○王介甫复仇解
或问复仇,对曰:非治世之道也。明天子在上,自方伯、诸侯以至于有司,各修其职,其能杀不辜者少矣。不幸而有焉,则其子弟以告于有司,有司不能听,以告于其君;其君不能听,以告于方伯;方伯不能听,以告于天子,则天子诛其不能听者,而为之施刑于其仇。乱世,则天子、诸侯、方伯皆不可以告。故《书》说纣曰:“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仇。”盖仇之所以兴,以上之不可告,辜罪之不常获也。方是时,有父兄之仇而辄杀之者,君子权其势,恕其情,而与之可也。故复仇之义,见于《春秋传》,见于《礼记》,为乱世之为子弟者言之也。
《春秋传》以为父受诛,子复仇,不可也。此言不敢以身之私,而害天下之公。又以为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此言不以有可绝之义,废不可绝之恩也。
《周官》之说曰:“凡复仇者,书于士,杀者无罪。”疑此非周公之法也。凡所以有复仇者,以天下之乱,而士之不能听也。有士矣,不能听其杀人之罪以施行,而使为人之子弟者仇之,然则何取于士而禄之也?古之于杀人,其听之可谓尽矣,犹惧其未也,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书于士,则杀之无罪,则所谓复仇者,果所谓可仇者乎?庸讵知其不独有可言者乎?就当听其罪矣,则不杀于士师,而使仇者杀之,何也?故疑此非周公之法也。
或曰:世乱而有复仇之禁,则宁杀身以复仇乎?将无复仇而以存人之祀乎?曰:可以复仇而不复,非孝也;复仇而殄祀,亦非孝也。以仇未复之耻,居之终身焉,盖可也。仇之不复者,天也;不忘复仇者己也。克己以畏天,心不忘其亲,不亦可矣。
○刘才甫息争
昔者孔子之弟子,有德行,有政事,有言语、文学。其鄙有樊迟,其狂有曾点。孔子之师,有老聃,有郯子,有苌弘、师襄。其故人有原壤,而相知有子桑伯子。仲弓问子桑伯子,而孔子许其为简。及仲弓疑其太简,然后以雍言为然。是故南郭惠子问于贡曰:“夫子之门,何其杂也?”呜呼,此其所以为孔子欤?
至于孟子,乃为之言曰:“今天下不之杨则之墨。”“杨、墨之言不息,孔子之道不著。”“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当时因以孟子为好辩,虽非其实,而好辩之端,由是启矣。唐之韩愈,攘斥佛、老,学者称之。下逮有宋,有洛、蜀之党,有朱、陆之同异。为洛之徒者,以排击苏氏为事;为朱之学者,以诋淇陆子为能。
吾以为天地之气化,万变不穷,则天下之理,亦不可以一端尽。昔者曾子之“一以贯之”,自力行而入;子贡之“一以贯之”,自多学而得。以后世观之,子贡是则曾子非矣。然而孔子未尝区别于其间,其道固有以包容之也。夫所恶于杨、墨者,为其无父无君也;斥老、佛者,亦曰弃君臣,绝父子,不为昆弟、夫妇,以求其清净寂灭。如其不至于是,而吾独何为訾警之?
大盗至,肤箧探囊,则荷戈戟以随之;服吾之服,而诵吾之言,吾将畏敬亲爱之不暇。今也操室中之戈,而为门内之斗,是亦不可以已乎!
夫未尝深究其言之是非,见有稍异于己者,则众起而排之,此十足以论人也。人貌之不齐,稍有巨细长短之异,遂斥之以为非人,岂不过哉!北宫黝、孟施舍,其去圣人之勇盖远甚,而孟子以为似曾子、似子夏。然则诸子之迹虽不同,以为似子夏、似曾子可也。
居高以临下,不至于争,为其不足与我角也。至于才力之均敌,而惟恐其不能相胜,于是纷纭之辩以生。是故知道者,视天下之歧趋异说,皆未尝出于吾道之外,故其心恢然有馀。夫恢然有馀,而于物无所不包,此孔子之所以大而无外也。
卷六
○司马子长十二诸侯年表序
太史公读《春秋历谱谍》,至周厉王,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呜呼,师挚见之矣!纣为象箸而箕子唏,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仁义陵迟,《鹿鸣》刺焉。及至厉王,以恶闻其过,公卿惧诛而祸作,厉王遂奔于彘,乱自京师始,而共和行政焉。是后或力政,强乘弱,兴师不请天子。然挟王室之义,以讨伐为会盟主,政由五伯,诸侯恣行,淫侈不轨,贼臣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