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滨」注「本或作宾」,可为此作「宾」之证。今汉书作「濒」,又异本耳。袁、茶陵二本无注「滨与宾同音也」六字,误谓此专发音,与五臣「滨音宾」重复而削去,益非。
不折中以泉台:案:「折」当作「制」,善引韦昭曰「制或为折也」,是其证矣。盖五臣作「折」,而各本乱之。颜注汉书作「折」,即韦所云「或为」耳。
注「鲁庄公筑台」:陈云「筑」下当有「泉」字,是也。各本皆脱。
注「假为或人之意」:袁本、茶陵本「为」下有「人也」二字。
各以并时而得宜:袁本、茶陵本「以」作「亦」,案:汉书作「亦」,此疑尤本误也。
注「封禅各言异也」:陈云别本「言」字在「封」上为是。案:今未见,但汉书注如此。
以奉终始颛顼玄冥之统:袁本、茶陵本无「奉」字。案:汉书无,疑尤本误。
注「郭舍人尔雅注曰」:陈云尔雅郭注,与所引不同,则知非景纯也。下文「移珍来享」句,又引犍为舍人尔雅注。今案:其说是也。尔雅犍为郡文学卒史臣舍人注二卷,见陆氏释文叙例。必「犍为」二字各本误改作「郭」。
注「落累也」:袁本、茶陵本无此三字。案:在今汉书颜注。
注「荧惑法」:案:「法」上当有「执」字。「荧惑或谓之执法」,见广雅。各本及今汉书注皆脱。
注「使司命不祥」:案:「命」字不当有。各本皆衍。汉书注无。
注「阳朝阳明之朝」:案:上「朝」字当作「晁」,此善以「朝」解「晁」,故下云「晁古字同也」,各本皆伪。
注「杜业奏事曰」:袁本、茶陵本无「奏事」二字。案:此文今在汉书霍光传注中,云「杜延年奏载霍光柩以辌车」云云,非「杜业」明甚。宋孝武宣贵妃诔「晨辒解凤」注所引云云,亦在霍光传注。然则当作「杜延年奏曰」。各本皆误。
鳞罗布烈:茶陵本云五臣作「列」,袁本云善作「烈」。今案:各本所见皆非也。汉书作「列」,善自与之同,但传写伪耳。又案上文「霹雳烈缺」,二本校语亦云然,彼汉书仍作「列」,而以应劭「闪隙」之义求之,作「烈」自通,善、颜亦不尽同也。恐此涉彼而加「火」。
注「吸喘息也」:袁本、茶陵本「喘」作「内」。案:二本是也,「喘」字误。
跋犀牦:袁本、茶陵本云善无「犀」。案:二本所见非也。汉书有,尤本独未伪。
掌蒺藜:茶陵本「藜」作「蔾」,注同。袁本正文「藜」,注「蔾」。案:汉书作「疾梨」。考字书「藜」、「蔾」二字有分别,据此知「蒺蔾」乃变体加「卄」,非借「藜藿」字。当依茶陵本。
各按行伍:袁本、茶陵本云「伍」善作「五」。案:汉书作「伍」,或善作古字也。蹴部注「军之部伍也」,当同此。
注「罼罕也」:袁本、茶陵本「罼」作「毕」。案:「毕」字是也。上「荷垂天之罼」,汉书作「毕」。或善「毕」、五臣「罼」而乱之。尤并此亦改为「罼」,未是。「太元毕格,禽鸟之贞」,用「毕」字,亦可证。
注「应劭曰下时」:袁本、茶陵本无「劭曰」二字。案:汉书注有。
魂亡魄:袁本、茶陵本下有「失」字,云善无。案:各本所见皆非也。汉书有,善自与之同,传写脱耳。陈云上当以「徒角枪题注」为句,而「?竦詟怖」、「魂亡魄失」各以四字为句也。
注「言兽被创过大血流与车轮平也」:袁本、茶陵本无「大血流车」四字。案:无者是也。言「兽被创过」,解「创淫」;「与轮平也」,解「轮夷」,即谓获兽平轮耳。张此解与下引音义迥别,尤所添改复沓,非是。
群娱乎其中:袁本、茶陵本「娱」作「嬉」,云善作「娱」。案:所见皆非也。汉书作「娭」,音许其反,说见上林赋「娭游往来」下。又案:上文「娭涧间」,袁、茶陵本亦云善作「娱」,此本独未伪,或尤延之依汉书校正。
注「郑玄曰抾音袪」:案:「玄」当作「氏」。各本皆误。又下注「郑玄曰:彭咸也」之「玄」,亦当作「氏」。「郑氏」说见上林赋内。
注「愿依彭咸之遗制」:案:「制」当作「则」。各本皆伪。陈云别本作「则」,今未见。
注「自彼氐羌」: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
注「单于南庭山」:袁本、茶陵本「南庭」作「庭南」。案:「庭南」是也。今本汉书注亦误倒。
阳朱墨翟之徒:袁本、茶陵本「阳」作「杨」,注同。案:「阳」盖尤本之伪,汉书作「杨」。
注「高诱吕氏春秋注以为宋人」:袁本、茶陵本无此十一字。
文选卷第九
赋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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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畋猎下
1.1 长杨赋
1.2 射雉赋
2 纪行上
2.1 北征赋
2.2 东征赋
畋猎下
长杨赋
并序
长杨赋
杨子云
明年,上将大夸胡人以多禽兽。善曰:明年,谓作羽猎赋之明年,即校猎之年也。班欲叙作赋之明年。汉书成纪曰:元延二年冬,幸长杨宫,纵胡客大校猎,是也。七略曰:羽猎赋,永始三年十二月上。然永始三年去校猎之前,首尾四载,谓之明年,疑班固误也。又七略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