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诛晏并收斩东市」四十二字。案:袁本是也。茶陵例于大略相同,便称某同某注,其实文句非全同也。此并铣于善耳。尤所见者亦然,又将他本善注「颇有材能」四字校添,益不可通。
注「生数岁」下至「武皇异之」:袁本、茶陵本无此十三字。
注「晁错对策曰」:袁本、茶陵本「晁错」作「董仲舒」。案:此尤校改者是。
注「王齐曰隔定四方」:案:「齐」当作「肃」,「隔」当作「商」。此所引家语五帝德注也。史记集解亦载其语可证。各本皆误。
不饬不美:袁本、茶陵本「饬」作「饰」。案:「饰」字是也。
注「田豫讨大将」:袁本「大」作「吴」,是也。茶陵本亦误「大」,何校据改。
注「然伐一星」:案:「然」下当有「参」字。各本皆脱。
注「晋宫阁铭曰」:案:「铭」当作「名」。各本皆伪。
注「山有紫榛」:案:「紫」字不当有。各本皆衍。
注「多当为趋广雅曰趋多也」 案:二「趋」字皆当作「??」。今广雅释诂三作「?」,两京赋「清酤?」注亦引广雅「?,多也」。「??」与「?」同字耳。
注「说文曰楄署也」:案:「楄」当作「扁」,下文可证。各本皆伪。
菡萏赩翕:案:「菡」当作「颔」。注云「菡萏已见上文」者,谓鲁灵光殿赋「菡萏披敷」也。云「颔」与「菡」同者,谓此赋之「颔」字与彼赋之「菡」字同也。善正文必是「颔」字无疑,五臣乃改为「菡」,各本乱之而失着校语。
命共工使作缋:案:「缋」当作「绘」。注引郑尚书注可证。「绘」字通作「缋」,盖五臣改之,各本正文皆以乱善而不着校语。
注「缋读曰绘」:袁本「缋」作「会」。案:「会」字是也。茶陵本亦误「缋」,盖校者初欲以「缋」改下「绘」字,而误改「会」字也。
注「以思亲正君」:陈云别本「思」作「恩」。案:「恩」是也。此沔水笺文,但今未见其本耳。
注「壮勇不立」:案:「勇」当作「男」。各本皆伪。
注「酒浆沈湎」:袁本、茶陵本「沈」作「流」,是也。何校据改。
注「大戴礼记曰」:袁本「记」作「诗」。茶陵本「记曰」作「引诗」。案:袁本是也。
注「靡有不克」:案:「克」当作「孝」。各本皆伪。
宜尔子孙:袁本作「孙子」,云善作「子孙」。茶陵本云五臣作「孙子」。案:各本所见皆非也。注云「宜尔子孙已见上文」者,谓毛诗已引在鲁灵光殿赋也。诗之「子孙」与赋之「孙子」,语倒而意不异,无嫌取证,不知者遂依注以改正文,乃失其韵矣。
注「李聃曰」:案:「聃」当作「轨」,谓李轨,注:法言也。各本皆误。
注「侯权景福殿赋曰」:案:「侯」上当有「夏」字,「权」上当有「稚」字。各本皆脱。安陆昭王碑注引作「夏侯稚」,当互订。稚权名惠,见魏志夏侯渊传注。
注「时襄羊以刘览」:陈云「刘」当作「浏」,「浏览」与西征赋「浏睨」同义。其说是也。各本皆伪。
注「言为虬龙之形吐水灌注以成沟洫交横而流」:袁本无此十八字。茶陵本无「之形吐水注以成」七字。案:此所见不同也。
注「服虔汉书注曰篁丛竹也鹍鹭二鸟名鰋鲉二鱼名」又注「字林曰侔齐等也」:袁本无此二十七字。茶陵本无两「名」字。案:此所见不同也。
注「赈富」:案:「富」下当有「也」字,各本皆脱。
注「为作恃五谷」:袁本、茶陵本「作恃」作「天持」,是也。
注「薛综东京赋注曰高昌建城二观名也」:袁本、茶陵本无此十五字。案:此所见不同。袁、茶陵是,而尤非也。何云东京赋无此语,谓赋文既无「高昌建城」,则薛注自不得有矣。其说最是。凡尤校此书,专主增多,故往往并他本衍文而取之。
注「碣揭同」:袁本、茶陵本无此三字。案:盖五臣以此改正文「碣」为「揭」,而二本去此注耳。
注「毛诗曰或耘或耔」:袁本此注首有「谓九野也」四字,最是。茶陵本无,尤所见与之同,皆误脱。
注「郑玄礼记曰」:案:「记」下当有「注」字。各本皆脱。
屯坊列署:袁本、茶陵本「坊」作「方」。案:二本是也。
制无细而不协于规景:案:当衍「而」字。说见下。
作无微而不违于水臬:案:当衍「不」字。注云:「无细不合,皆言合也;无微而违,言不违也。」正文上句无「而」字,下句无「不」字,甚明白易知。各本皆误衍。又案:考五臣济注云「无微不违,言不违」,当是。其本乃衍。袁、茶陵二本不着校语,则所见皆以五臣乱善也。
注「无细不合皆言合也」:案:上「合」当作「协」,「皆言」当倒。各本皆误。
文彩璘班:袁本「班」作「?」,云善作「班」。茶陵本云五臣作「?」。案:注引埤苍作「?」,疑校语未是。
注「熠盛光也」:袁本、茶陵本无「盛」字。案:此尤依说文校添。
注「魏志文纪曰青龙见于靡陂」:何校「文」改「明」,「靡」改「摩」,陈同。案:依魏志校也。各本皆伪。
总神灵之贶佑:案:「佑」当作「祜」,注同。各本皆然,但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