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之言,以信荆轲之说,而匕首窃发;善曰:战国策曰:荆轲既至秦,持千金之资币,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嘉为先言于秦王曰:燕愿举国为内臣,如郡县。又献燕督亢之地图,图穷匕首见。秦王惊,自引而起。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通俗文曰:匕首,其头类匕,故曰匕首,短而便用。周文猎泾渭,载吕尚而归,以王天下。六韬曰:文王田于渭阳,卒见吕尚坐茅而渔。战国策曰:范雎谓秦王曰:臣闻吕尚遇文王,立为太师。史记曰: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俱为师也。秦信左右而亡,周用乌集而王。善曰:汉书音义曰:太公望涂遘卒遇共成王功,如乌鹊之暴集也。何则?以其能越拘挛之语,驰域外之义,独观于昭旷之道也。今人主沈谄谀之辞,牵于帷墙之制,善曰:汉书音义曰:言为左右便辟侍帷墙臣妾所见牵制。说文曰:墙,垣蔽也。然帷,妾之所止;墙,臣之所居也。使不羁之士与牛骥同皁,汉书音义曰:皁,食牛马器,以木作,如槽,善曰:不羁,谓才行高远,不可羁系也。此鲍焦所以忿于世而不留富贵之乐也。善曰:列士传曰:鲍焦怨世不用己,采疏于道。子贡难曰:非其世而采其疏,此焦之有哉!弃其疏,乃立枯于洛水之上。疏,即古蔬字。
臣闻盛饰入朝者,不以私污义;砥厉名号者,不以利伤行。善曰:孔安国尚书传曰:砥,磨石也。论语撰考谶曰:子罕言利,利伤行也。故里名胜母,曾子不入;邑号朝歌,墨子回车。晋灼曰:史记乐书,纣作朝歌之音,朝歌者,不时也。善曰:淮南子曰:墨子非乐,不入朝歌。然古有此事,未详其本。今欲使天下恢廓之士,诱于威重之权,胁于位势之贵,回面污行,以事谄谀之人,而求亲近于左右,则士有伏死堀穴岩薮之中耳,安有尽忠信而趋阙下者哉!
文选考异
狱中上书自明:袁本、茶陵本「狱中」作「于狱」。案:此疑善、五臣之异,二本不着校语,无以考也。
注「后闻轲死」:袁本、茶陵本「死」下有「事」字。
注「干历也」:袁本「历」下有「之」字,是也。汉书颜注引有,史记集解引亦有。茶陵本并入五臣无,非。
而燕秦不寤也:袁本、茶陵本「寤」作「悟」。案:史记作「悟」,汉书作「寤」。此尤改之也。后「是以圣王觉悟」未改。史记、汉书皆作「寤」,「寤」即「悟」字。善盖本作「寤」也。
注「初不相识相知」:案:「不」字当在「识」字下。各本皆误。颜注云「初相识」,即本此。节去「不相知」耳,可借为证。
注「报将军之仇首何如」:案:「首」字不当有。袁、茶陵二本此节注皆并入五臣,非,仍无此字,疑尤欲补「者」字而误之。
注「殆欲诛之」:何校「殆」改「君」,陈同,是也。各本皆误。汉书颜注、史记集解引皆作「君」。
诚有以相知也:袁本、茶陵本云「诚」,善作「成」。案:此尤改之也。史记、汉书皆作「诚」。
注「谓谗短也」:袁本、茶陵本无「短也」二字。
注「敬重苏秦」: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
注「周之末人也」:何校「末」下添「世」字,陈同,是也。各本皆脱。汉书颜注引服虔、史记集解引列士传正有,可借为证。
注「见列士传」:袁本「见」上有「其姓名」三字,是也。茶陵本亦脱。
注「新语曰」:袁本、茶陵本上有「善曰」二字,是也。下「说苑邹子说梁王曰」上,「国语泠州鸠曰」上,同。
注「无绍介通之」:袁本、茶陵本无此五字。
注「邹子说苑」: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案:无者是也。不云说苑,以承上条故耳。
注「文子曰」:何校「子」改「颖」,陈同,是也。各本皆误。案:汉书颜注、史记索隐俱引之。袁、茶陵二本移「善曰」在此上,非。尤校改正之矣。
注「积毁销骨谓积谗」:茶陵本「骨谓积谗」四字作「国亦云销骨」五字,袁本作「国亦云销骨也」六字。案:此各本皆有误,说在下。
注「善曰毁之言骨肉之亲为之销灭」:茶陵本「善曰」二字作「又曰谗」三字,袁本作「故听谗」三字。「灭」下二本有「国亦然也」四字。案:此各本皆有误。考史记、汉书绝无作「国」者,恐其并非善注。盖本「积毁销骨」句别为一节,而于下注「善曰谗毁之言骨肉之亲为之销灭」,合并六臣,多所增窜。尤之删改,亦未为是。
注「子宣王辟强立」:茶陵本「强」作「强」,袁本与此同。何校改「强」,陈同,是也。
注「子臧越人也」:案:「人」下当有「蒙字」二字,史记索隐引有,张晏据史记为说也,不知者乃删之。各本皆误。正文自云「越人子臧」,决不当以「子臧越人也」作注,甚明。
注「言无私也」:袁本、茶陵本无「言」字,是也。下「言无偏也」,同。
由余子臧是矣:袁本、茶陵本「矣」作「也」,说见下。
朱象管蔡是矣:茶陵本云五臣作「矣」。袁本云善作「也」。案:史记、汉书皆作「矣」。此尤改之也。
注「舜弟象傲帝」:袁本、茶陵本无「帝」字,是也。
注「乃致管叔于商」:茶陵本「致」下有「辟」字,是也。袁本有「辟」无「致」,亦非。
注「民到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