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千户」,故此云「食邑加千户」,即二千户也。善无注者,本不须注耳。五臣济注乃云「如干犹若干,无定户故也」,可谓妄说。二本不着校语,以之乱善,甚非。尤所见独未误。
仪形国胄:案:「形」当作「刑」,注引毛诗、袁山松后汉书俱是「刑」字。茶陵本亦然。袁本注中尽作「形」,非也。上文「寔兼仪形之寄」,注别引晋中兴书,可知此不得与彼同。各本皆作「形」,或五臣如此。藉田赋「仪刑孚于万国」,五臣作「形」,其证也。
允师人范:袁本云善作「师」。茶陵本云五臣作「归」。案:各本所见皆非,「师」但传写误。
注「中大夫」:袁本、茶陵本作「掌以媺诏王」五字。案:此尤改之也。
注「有谏诤之义」:茶陵本并五臣入善,有此句。袁本并善入五臣,无。今无以订之也。
注「父母生之」:案:「母」字不当有。各本皆衍。
使持节都督杨州诸军事:茶陵本「杨」作「扬」,袁本亦作「杨」。案:「扬」字是也。下及注尽仿此。
萌俗繁滋:袁本、茶陵本「繁滋」作「滋繁」。案:二本所载五臣良注云「滋繁,言多也」,未审善果何作?或不与五臣同,而尤所见为是。
注「刘绦圣贤本纪曰」下至「农夫号于野」:袁本、茶陵本无此三十字。案:或别据他本也。
九旒銮辂:案:「旒」当作「游」。善引「甘泉卤簿游车九乘」为注,作「游」不作「旒」,甚明。袁、茶陵二本所载五臣济注乃云「九旒,旗也」,是「旒」字为五臣本亦甚明。各本所见,皆以之乱善而失着校语。读者罕辨,今特订正之。
注「驾苍龙」:袁本、茶陵本「龙」下有「辂音路」三字,是也。
注导:袁本、茶陵本作「纛音导」三字,在注中「左方上注之」下,是也。
注「如今丧轜车」:袁本「轜」作「輀」,是也。茶陵本亦误为「轜」。
注「韩延寿给羽葆」:何校「给」改「植」,陈同,是也。各本皆误。
注「而好下接己」:何校「接」改「佞」,陈同,是也。各本皆误。
注「寘致也」:袁本、茶陵本无此三字。案:二本在五臣良注,此盖误入。
注「郅郓曰」:袁本、茶陵本「郓」作「恽」,是也。
注「郑玄曰」:案:「玄」下当有「礼记注」三字。各本皆脱。
注「野人虽云隐」:袁本、茶陵本「隐」作「隔」。案:「隔」字是也。又案:「野人」当作「人野」,各本皆倒。上文「舜与野人」,袁、茶陵作「人野」,盖本是此作「人野」而误其处。
注「卞忠贞墓侧」:袁本、茶陵本「忠贞」作「望之」,是也。
注「后以江陵沙洲人远」:何校「沙」上添「西」字,「人」上添「去」字,是也。各本皆脱。
屈以好事之风:袁本:茶陵本「事」作「士」,是也。何、陈校皆改「士」。
注「先生王叔」:何校「叔」改「升」,下同,云今国策作「斗」,形相近之误。吴师道曰:一本标文枢镜要作「王升」。案:所校是也。古今人表亦作「升」,又其一证。
注「宣王使谒者迎入」:何校「迎」改「延」,是也。各本皆伪。
乃知大春屈己于五王:袁本、茶陵本无「于」字。案:二本下句校语云善有「于」,五臣无「于」。盖尤并校添此句也。
注「文惠太子懋」:案:「子」下当有「长」字。各本皆脱。何校添「子」字,盖误。
注「孔藏与从弟书曰」:陈云「藏」,「臧」误,是也。各本皆伪。
注「于衿结褵也」:何校「于」改「施」,陈同,是也。各本皆伪。
注「亲结其缡」:袁本「缡」作「离」。案:「离」字是也,观下注可见。茶陵本亦误「缡」。又案:依此,正文疑善作「离」,今作「褵」,其误与前女史箴同。否则善尚有「离」、「褵」异同之注,今删削不全也。
注「赵文子与叔向」:袁本、茶陵本「向」作「誉」,是也。
注「弟子吊之」:何校「弟」改「曾」,陈同,是也。各本皆误。
注「尚书曰禹」:案:「曰禹」当作「禹曰」。各本皆倒。
注「以拾遗补阙艺」:袁本、茶陵本无「艺」字。案:此尤依汉书改「阙」为「艺」,因误两存也。
吊文
吊屈原文
并序
吊屈原文
贾谊
谊为长沙王太傅,既以谪去,意不自得,韦昭曰:谪,谴也。字林曰:丈厄切。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屈原,楚贤臣也,被谗放逐,作离骚赋,其终篇曰:「已矣哉!国无人兮,莫我知也。」遂自投汨罗而死。谊追伤之,因自喻。其辞曰:应劭风俗通曰:贾谊与邓通俱侍中,同位,数廷讥之,因是文帝迁为长沙太傅。及渡湘水,投吊书曰阘茸尊显,佞谀得意,以哀屈原离谗邪之咎,亦因自伤为邓通等所愬也。
恭承嘉惠兮,俟罪长沙。张晏曰:恭,敬也。越绝书曰:恭承嘉惠,述畅往事。琴操伍子胥歌曰:俟罪斯国,志愿得兮。侧闻屈原兮,自沈汨觅罗。韦昭曰:皆水名。罗今为县,属长沙,汨水在焉。列子曰:吾侧闻之。造托湘流兮,敬吊先生。言至湘水,托流而吊。遭世罔极兮,乃殒厥身。张晏曰:谗言罔极。罔极,言无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