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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香艳丛书-清-张廷华-第432页

西施行令。或询西施行多行少,如五二一三行多则宫娥饮,行少则揖长行。余仿此。
 凡遇素满盆者,虽不得莲花,亦为胜色。本色自饮,如吴王得浑六,内侍得浑五之类。若遇他人重色,如吴王得浑三,则问西施行底行面,(凡问西施,皆先问讫,然后报色)行底则使者饮,行面则揖长饮。若西施得满盆,不论何色,使者饮;使者得满盆,不论何色,西施饮。遇满盆,皆饮千叶莲杯。
 凡红三对先行大色,再统计点数行。
 凡素三对素分,相素夺钱素合色,及四二四三四五四六,虽无红,谓之采莲,随时请西施行令。如西施掷得,请吴王行令。
 凡掷得四么,谓之残荷。有一红,罚一荷叶杯。无红,罚两杯。惟太宰得四么,则不论其有一红与否,勒行渡江令。其法令积三掷得五红为过渡。如不遇,罚以倒垂莲杯,再掷,如不遇再罚。务令过渡乃已。
 凡遇莲花重色,请西施出酒底,余点请使者出酒底。西施及使者,临时狥免听之。若当饮者忘请酒底,罚其重台莲杯,及不同俱免请底。(余点但指一红色而外,合计若干点,当送某客者而言)
 凡遇瑞莲,令揖长歌一曲,遇酒免,不能准倩代。
 凡遇品莲,令宫娥歌一曲,遇酒免,不能准倩代。若余妓作宫娥者,虽遇酒不准援免。
 凡遇相莲,令西施歌一曲,遇酒不免。
 凡吴王得瑞莲、品莲,及遇瑞莲有酒者,令西施歌以佑酒。其揖长、宫娥当歌之处,皆免。如余妓作宫女者,仍令歌品莲应歌之曲。
 凡有当歌之处,有解丝竹愿倚者听。
 凡遇减色,如去官娥者有重二,西施饮;如去内侍者,有重五,使者饮。若全减者,行颠倒鸳鸯令,其法遇二西施起,遇五使者起,各拈一骰掷之。如西施得么,使者得六,或使者得么,西施得六,(二三四五仿此)并为颠倒鸳鸯。遇,西施饮;不遇,使者饮。
 凡遇加色,如宫娥、揖长、内侍有三人四人者,遇重色皆除重色数,余点何人止,何人饮。如内侍有三人者,盆内除重色有十点,则自得采下手所坐之内侍数起,轮递三巡,则仍当内侍第一饮也。余仿此。
 凡遇莲花、品莲、相莲,若计点当饮之人,即得采之人,(如尊官作吴王而掷得一红二十九点类)则行分香卖履令。其法自得采者下手第一人起,挨次赌拳,负者饮。(如莲花杯则负者饮即巳,若同心莲杯、穿心莲杯、四照莲杯,则负者饮其一,以其余杯更与第三人、第四人赌,总令负者挨次递赌,杯空乃己。其穿心莲杯、四照莲杯,皆先饮鞋外一杯,递及鞋杯,故名“分香卖履”)
 凡计点有二人当饮者,(如得一红廿九点而坐有两尊官)令赌拳,负者饮。若有三人二人者,行分香卖履令,愿席上生风者听,但不得滥及不当饮者。(谓只尊官三人四人,彼此席上生风则可,勿及他人)
 凡计点而按谱无当饮者,(如得一红二十九点而座无尊官)则按点数送行,第年岁生月相符之人,有二人三人相同者,仍赌拳,令负者饮。或行卖履令。并无行第年齿生日相符之人,则行赏花钓鱼令。其法使者将得采人本色检去,(如太宰得采即去么类)以余色排作不同,高举色盆。令西施探得一色,系某色即某人饮。(如二即宫娥,三即揖长饮也)若遇宫娥、揖长、内侍有加色,二人则令赌拳,负者饮;有三人四人者,行分香卖履令,愿席上生风者听,亦不得滥及不当饮者。
 凡有量浅不胜杯杓者,临时准告求大户替代。如大户自行包揽,照揽纳税粮律,罚之。既罚揽纳之人,本人应行之酒准免。
 凡解履之后,如妓有缓急,须离座者,饮一大杯,使者授履,令自蹑之。事毕人座,自解授使者。如践踏污秽者,罚十大杯,然后续完前令。
 莲花浑采五色
 四代五公。(一红五么) 送家有现任职官者。 夸张阀阅者。 善镌金石者。 妾媵新弄璋者。 有酒德者。 高自标榜好作身分者。
 杏花十里。(一红五二) 送新得隽者。 好游章台者。 奢华者。 会衡文者。 善艺花树者。 仆从盛者。 姓名有五声并花木及数目者。
 芙菜出水。(一红五三) 送美少年。 妙妓。 蓄艳婢俊童者。 善媚妻妾者。 蹑新履袜者。 爱妆饰者。 姓名有五味或草头及偏旁带水者。
 红蕖翠幕。(一红五五) 送有好园林花木者。 张灯设宴者。 喜演剧者。 爱铺设者。 童仆鲜衣者。 好博奕者。 姓名有五色字者。
 金印腰悬。(一红五六) 送赴任者。 喜古玩者。 佩金玉者。 工会计者。 新得采者。 患疝者。 姓名有五金及天文字者。
 散采二十七色。
 金紫勋阶。(一红二十九点) 送尊官。 喜字画者。 工绘事者。 出人贵游门下者。 好谈朝市新闻者。 兄弟同席者,乃兄饮。 新得头衔者。
 云台福将。(一红二十八点) 送鹰扬者。 娴弓马习短打者。 善天文占候者。 善奕者。 秦晋客。 工弹棋蹴踘者。 与二十八人同姓氏者。
 九溪十八滩。(一红二十七点) 送远游乍归者。 好山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