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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林公案-清-佚名*导航地图-第30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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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和令恰因他事诖误提空,委赵焕文代理韩城县知县。
此时俞臬司也因为自己调任他往,虽受了状辞,并未亲提勘问,但命代理韩城县知县赵焕文重行审判。等到林公接任,故赵县令即行禀见,将审询此案经过情形,详述一番,请示机宜!原来焕文到任后,密派干役,拿淑贞未婚婿瞿如玉到家鞫讯,初尚抵赖,直至传小成对质,方才照实供认。如玉此人,本是个轻薄少年,因与朱姓本属老亲,时常往来,他见小桃娇小玲珑,就看上了眼,时常背人与她勾搭。小成屡次看在眼里,都未声张,及至被传,才行供出。
及询,如玉却称:“私函不是咱写的,可对笔迹。”县官令给纸笔,如玉疾书数十字呈案,果然笔迹不符,只好暂行收禁。
林公命他把全家人犯亲提审讯,各执一词,并无确供。林公先命瞿如玉照存案私函书写一纸,笔迹果然不符;又命小成也照私函书写,小成辩称:“死者系属胞妹,奈何要咱对笔迹!”林公见他不肯写,觉得可疑,遂喝道:“你不对笔迹,无以折服凶首,快快写来。”小成不得已,照录一纸呈案,虽则故意矫饰,笔锋自不可掩,竟与私函如出一手。林公便向小成道:“笔迹既符,你还敢狡赖么?”小成力辩道:“小民没来由,为什么要谋杀胞妹?就算笔迹相符,也与胞妹被杀绝无关系。

林公命将小成带过,复提如玉至案前问道:“私函不是你亲笔,何以叙你的姓?你要脱罪,从实供来。”如玉供道:“青天大人明见,此函实是小成给我,转授小桃,递与秀姑观看。据他说:因嫌秀姑貌丑,打算休妻另娶,苦无出妻把柄,特用此函,陷秀姑于不贞,借此休妻。我本不肯,他说如其不替他办,他便将我和小桃的事宣扬出去,无奈才转给小桃,不知她如何把来藏在枕席之下?至于淑贞被杀,实不知情。”林公见案情更觉离奇,但终不外奸杀与怒杀两途了。
当下又提男女佣人到堂,逐一讯问,先问如玉同小桃的关系,众口一词说是二人确有首尾,时常混在一起的。林公又问道:“被杀的小姐,平日为人如何?可有男子往来?”那一干丫鬟仆妇,没口地说道:“淑姑守身如玉,为人和善,就是瞧见姑爷到来,尚且远避不遑,莫说不相干的男子。老天无眼,如此好人,却派她惨死!总望青天大老爷替她伸冤!”
林公挥手令仆妇们退去,再向如玉说道:“本司初疑此案是奸杀,现经多人证明,死者是个守身如玉的处女,即可断定不是奸杀,定是妒杀。你生就浪子的骨格,对于女色,定献爱好,除却小桃还有几个外遇?从实供来。”如玉供道:“外遇除小桃外,只有个屈大娘,她与死者比邻而居,前日闻悉我吉期将届,和我争吵过好几次,要我强逼退婚,我因她是个寡孀,不能与她成为正式夫妇,婉辞拒绝,她因此怀恨,曾说:‘必须设法破坏。’此后她绝不与我往来了。

  林公点头,立刻标了朱签,提屈大娘到案。不多一刻,将屈大娘提到,既有如玉做了佐证,自然一鞫而伏,供称不愿见薄幸人与人成花烛,故于深夜从露台上越过朱宅,乘淑贞睡熟,将她杀死。当即判秀姑、小桃无罪开释,屈大娘论了抵罪,小成、如玉行止不检,存心不良,各责手心二百,命家长领回严加管束。一重疑案,就此大白。
林公在任,对于类似此等案件,大小平反数十起,政声卓著,旋即升任江宁布政司。林公接奉上谕,赴办移交,一面先派红娥护送郑氏夫人及子女,回转侯官故里读书。林公等了新任臬司到省,移交印信,然后带了张幼德、杨彪等取道向江宁而来。此时赖恩爵、周培二人已由林公保举实缺都司,裴雄患病身亡,赵猛因家事先行南归,只有张、杨二人不愿为官,始终跟随林公办事。行李物件,林公派常福押着,先行动身;张幼德、杨彪保着林公,扮作商人模样,由陕入鄂。
时值暮春三月,一路观看沿途风景,颇不寂寞。
一日行抵湖北宜城地界,忽然阴云四合,阳光匿迹。林公向幼德说道:“今日天气闷热,恐即时下雨,哪里有客店可以休息?”幼德抬头四望,见前面树木森森,好似一座市镇,便向杨彪问道:“前面是何市集?你可认得?”杨彪望了一眼,答道:“记得前面是周家阪小村落,不知有无客店。”说罢三人催马前行,进了村口,瞧去有四五十家住户,却并无客店,并且连庙宇都没有。天空的雨点,已丝丝而下,幼德便请林公向人家门前暂避。正待向那村户要求借宿,忽见里面走出一个年约三旬的庄客来。
幼德赶上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