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8-集藏 -07-演义

3-上古秘史--钟毓龙1-第461页

人自己知过而改悔,一种是使人人以此为鉴戒,而不敢犯。但是这两种都是治标之策,不是根本的办法。根本办法首在教化,使人人知道善是当做的,恶是不当做的,那么何至于有犯法之人?刑罚可以废而不用,岂不甚善。然而这一层岂容易办到。其次则不能不用刑罚,但是与其使他们以犯刑罚为可畏,不如使他们以犯刑罚为可耻。使他们畏怯,胆小者畏,胆大者竟不畏,你奈何了他?
  就使大家都畏法了,亦不过是不敢犯法,并非是不肯犯法,仍旧不是根本解决之道。况且对于犯法的本人而言,要他改悔,那么必先给他一条可以改悔之路。假使如三苗的方法,杀的杀,刖的刖,劓的劓,黔的黔,宫的宫,死者固然不可复生,刑者亦岂能复续。就使要改过自新,其道无由,岂但残酷之极,简直是岂有此理!
  所以皋陶的提议第一个是象刑。仿照三苗的成例,有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大辟之刑等等,但是不用实做,而都用画像。如同犯墨刑的人,头上给他蒙一块帛,犯劓刑的人,身上给他穿一件赭衣,犯榎刑的人,膝上给他蒙一块帛而画出来,犯大辟刑的人,给了穿一件没有领的布衣。这么一来,他肉体上并无痛苦,而精神却是痛苦不堪,走到这里,大家都指而目之,说道:“罪犯来了!”走到那里,大家亦都指而笑之,说道:“罪犯来了!”由精神的痛苦而生出愧耻之心,由愧耻之心而生出改悔之意。他果然能够改悔,只要将这种衣服等脱去,依然完完全全是一个好人,并没有一点形迹看得出。所以这种象刑,确是一种顶好的方法。但是到了后世,羞耻之心,惟恐其不打破,而且用刑亦不能确当,那么这种刑罚自然用不着了。
  第二个是流刑。这个人的罪状已经确凿,无可赦免。但是考察他犯罪的实际,或是出于不识,或是出于遗忘,此等人一定要按罪用刑,未免有一点冤枉。所以定出一种流刑,按照他所犯事迹之轻重,将他逐出去,远则边外,近则国外,使他于精神上痛苦之外,更增到一种起居饮食不安适的痛苦,亦是儆戒他的意思。
  第三个是鞭刑。在官的职员有懈怠玩忽,贻误公务的,用蒲草制成一鞭,拿来鞭他。蒲鞭并不痛,这个亦不过是使他耻辱的意思。
  第四个是扑刑。在学校中之生徒有不肯率教者,用榎楚二物扑之。榎用稻做,楚用荆做,扑是小击,亦不甚痛苦,亦不过是激起他羞耻之心的意思。
  第五个是赎刑。他的意思甚善,而结果倒反害人。这种罪许他拿出金银来赎,譬如邻人生病,我拿出药方去给他服,岂知药不对症,因此丧命。说他是有罪,他明明是一片好心;说他是无罪,一个人明明因他致死。这种案件是很难断,所以准他拿出金银来赎,就是罚他不小心的意思。
  以上五项刑条,分开来说,亦可以叫作九刑,就是墨、劓、剕、宫、大辟之外,再加流、鞭、扑、赎四项也。还有两种罪必须赦的,一种叫作眚,名为妖病,就是神经玻虽则犯罪,应该赦免。一种叫作灾,出于不幸,不能自主。譬如我拿一柄刀想去砍树木,忽然为他物所撞击,因而杀人,这亦是应该赦免。还有两种犯罪的人必须严办,万万不可赦免。一种是倚靠势力而故意犯罪的,譬如天子之父,仗着他的儿子做天子,以为我虽犯了罪,你们无可奈何我,这种名叫怙。有心犯法,可恶之极,所以一定要照法办。一种是犯了又犯,始终不肯改悔。
  这种人羞耻之心已死,无论如何,激发他不起来,他的为恶要终其身了。所以这种罪名就叫作终,亦非严办不可。皋陶当时将这种大意提出于朝廷之上。经太尉舜等细细商酌,通过之后,奏知帝尧,然后公布施行。到如今将及一年,颇有效果。当下同僚等将这种情形与文命谈及,文命听了,佩服之至。
  过了一日,太尉舜来访文命,向文命道:“我昨日细细考查你的奏报,觉得九州区域大小太不平均,我想改他一改,你看如何?”文命道:“太尉之意,如何改法?”舜道:“冀、青、雍、梁、扬五州范围太大,我看每州都分他作二州或三州者,将衮、豫、徐、荆的范围扩大起来,亦未始不可。”
  文命听了,沉吟一回,说道:“太尉之言亦颇有理,不过某看雍、梁、扬三州地方偏远,现在水土初平,交通未便,就使再分开来,亦仍旧是照顾不到,不如听他去,暂事羁縻,且待将来再议吧。至于青州北方,从前本与南方相连属,自从给某凿了碣石山,开了逆河之后,地势上已与南方不连,孤悬海外,仍旧叫他属青州已属不妥。而且与州字的名义亦属不符,特别改为一州,最为不错。还有冀州之地,北面直连朔漠,地方实在太大,好在密迩京都,控制极易,就使改为三州,亦无妨害。这是某的意思。”
  舜听了,亦颇以为然。当下二人又商定了新分三州的名字,青州东北分出一州,名叫营州,取一切还要费经营的意思。冀州东北部分出一州,名叫幽州,取北方冬日甚短、幽暗的意思。
  冀州正北部分出一州,名叫并州,取现在虽分,将来或仍须合并的意思。
  二人商量定了,又过几日,帝尧大飨群臣,论功行赏。崇伯、文命当然是个首功,除从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