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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古秘史--钟毓龙1-第521页

夏禹起身之后,知道众臣工已来问过,早朝已散了,不禁大悔大恨。这日在宫中亦不他出,便将昨日之失误,及凡有可以害人之事及治民之法,随手写了几条,预备传之于孙,作为训诫。内中有一条叫作“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有一条,叫作“内作包荒,外作禽荒。甘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这两条是后来夏禹的孙子太康失国了,太康之弟兄追述祖训,作了歌曲,方才传到后世的。其余还有怎样几条,却无从查考了。
  到了次日,夏禹视朝,群臣纷纷进谏。夏禹完全认错,并说道:“酒之为物,误人至此。朕想起来,后世君主,必有以酒亡其国者。”说完,又将所以然的原由说明。施黯道:“柏成先生的话未免太过了。文明日开一日,那么人民知识日进一日。同时道德方面,即日退一日,这是一定的趋势。臣以为尧舜之世不赏而民劝,不罚而民从,不必一定是天子德盛之故。
  现在之民赏而不劝,罚而不从,不必一定是天子德衰之故。文明进步,势有必至,理有固然。要想补救之法,臣以为宜加重刑罚,最好仿照三苗国的办法,创立肉刑。从前唐、虞两代,主张用象刑,纯是从良心上着想,希望激起他们的羞耻,而且使他们可以改过,不致终身废弃,固然是仁爱之心。但是人的良心微乎其微,第一次,第一人,或者还有几分羞耻之良心发现。次数多,人数一多,那么就觉得数见不鲜,恬不为耻了。
  况且犯法的人,或者杀人,或者伤人,人家受他的损伤不少。
  而伤人杀人的人,仅仅乎在他衣服上做一个记号,既不痛,又不苦,何所惮而不为!而那个被杀的人,倒反是残废终身,或者含恨于九泉,是真所谓宽以待莠民,刻以待良民,不平之事,无过于此!臣愚以为现在民风浇薄至此,未始非唐、虞两代刑罚过宽之所酿成。天有雨露,不能无风霜;时有春夏,不能无秋冬。宽仁之后,非继以威猛不可,未知我王以为何如?”
  夏禹未及开言,横革道:“这个恐怕太不仁吧。从前三苗乱政,沿蚩尤之弊,作此惨酷之肉刑。我王治水到荆州之时,曾经声其罪而讨之。现在自己来作肉刑,岂不是尤而效之,罪又甚焉吗!”施黯道:“不是如此!仁有大校小仁者,大仁之贼也。所以古圣人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刑罚的用意,不但是对于已经犯罪之人施之以儆戒,是要使未曾犯罪之人使之知畏惧。已经犯罪之人,譬如他伤人已经伤了,杀人已经杀了,追悔亦已无及,就是将他刑戮,或诛杀,亦何补于被伤被杀之人?然而因为已无所补,竟不办他之罪,或办以不痛不苦的罪,那么不但使受害者不平,就是犯罪者一想:我伤了人,杀了人,所得的结果不过如此,下次何妨再一试呢?那旁边观看的人心里一想:他伤人杀人,结果不过如此,我何妨亦来试一下呢?照这样一来,要想保全一个犯罪的人,而使被害者不平,又使犯罪仍复乐于犯罪,不犯罪者亦想落得犯罪,岂非小仁是大仁之贼吗?假使严重刑法,哪个敢来尝试呢?先帝所谓辟以止辟,刑期无刑,如此才可以得到这种效果。岂是妇人之仁,养瘫成患的方法所能做得的!至于三苗之所以用肉刑,与我们现在所以要用肉刑的意思,完全不同。三苗的意思是在立威,使人民怕他。我们要的意思是在惩凶,使人民不敢犯法,哪里是尤而效之呢?”横革道:“同一肉刑,他的用意如何,哪个能辨得出呢?”施黯道:“这个容易。以立威为主的,不论是非曲直,以从顺违忤为标准,冤枉惨死之人必多。以惩凶为主的,专论是非曲直,以法律刑章为标准,冤枉惨死之人绝少。这就是分别了。”
  夏禹听了,叹道:“朕德不能及先帝,讲到用肉刑,恐怕真是势所必至,别无他法了。不过既用肉刑,一出一入,关系甚大,万万不可稍有冤枉的。皋陶老病,能否复原,殊不敢必。
  假使没有如皋陶这样的人,还以不用肉刑为是。”季宁道:“皋陶的治狱,固然是他的聪明正直,能服民心。但是他遇到疑难之处,退迟不决,亦须要叫獬豸来试一试,方才明白,可见一半亦全在那只獬豸之功。如今獬豸已死了,以我王请召鬼神的能力,只要向鬼神再讨一只獬豸来,何事不可了?何必一定要皋陶呢?”
  夏禹刚要开言,杜业立起来说道:“这倒不必如此。某有一个相识之人,性孟,名涂。他不但有折狱之才,而且还有一种异术,在那听讼之际,两造曲直如果难分,他只要作起法来,那不直之人或有罪之人,衣上就有血迹发现,证据立刻确凿,无可抵赖,岂不是怕不冤枉吗?”
  夏禹听了,大喜道:“果然如此,较獬豸还要好了。獬豸虽能触邪,但究是兽类,且不能说话,人心或者还有些不服。
  至于衣现血迹,那么真神妙了。这人现在何处?可肯出仕吗?
  ”
  杜业道:“此人居住离京都不远,臣以君命召之,当肯来就职也。”夏禹道:“那么汝去召他来,朕当重用。”杜业稽首受命。当下肉刑议案遂通过了。但是为慎重起见,又定了几条赎刑。犯死罪者,如证据尚差,而有疑心,可以千鐉为赎。
  中罪,五百鐉;下罪,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