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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本草纲目-第152页


流水有声,其人多瘿。
花瓶水,饮之杀人。腊梅尤甚。
炊汤洗面,令人无颜色;洗体,令人成癣;洗脚,令人疼痛生疮。
铜器上汗入食中,令人生疽,发恶疮。
冷水沐头,热泔沐头,并成头风,女人尤忌之。
水经宿,面上有五色者,有毒,不可洗手。
时病后浴冷水,损心胞。盛暑浴冷水,成伤寒。
汗后入冷水,成骨痹。时珍曰∶顾闵远行,汗后渡水,遂成骨痹痿蹶,数年而死也。
产后洗浴,成痉风,多死。
酒中饮冷水,成手颤。
酒后饮茶水,成酒癖。
饮水便睡,成水癖。小儿就瓢及瓶饮水,令语讷。
夏月远行,勿以冷水濯足。
冬月远行,勿以热汤濯足。
<目录><篇名>火部第六卷内容:李时珍曰∶水火所以养民,而民赖以生者也。本草医方,皆知辨水而不知辨火,诚缺文 哉。火者,南方之行,其文横则为三卦,直则为火字,炎上之象也。其气行于天,藏于地,
而用于人。太古燧人氏上观下察,钻木取火,教民熟食,使无腹疾。周官司 氏以燧取明火 于日,鉴取明水于月,以供祭祀。司 氏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曲礼》云∶ 圣王用水火金木,饮食必时。则古先圣王之于火政,天人之间,用心亦切矣,而后世慢之 何哉?今撰火之切于日用灸 者凡一十一种,为火部云。
《本草拾遗》一种(唐陈藏器) 《本草纲目》一十种(明李时珍)
【附注】元朱震亨。
<目录>火部第六卷<篇名>火之一内容:\x凡一十一种\x <目录>火部第六卷\火之一<篇名>阳火、阴火内容:(《纲目》)
【集解】李时珍曰∶火者五行之一,有气而无质,造化两间,生杀万物,显仁藏用,神 妙无穷,火之用其至矣哉。愚尝绎而思之,五行皆一,唯火有二。二者,阴火、阳火也。其 纲凡三,其目凡十有二。所谓三者,天火也,地火也,人火也。所谓十有二者,天之火四,
地之火五,人之火三也。试申言之,天之阳火二∶太阳,真火也;星精,飞火也(赤物暾暾 ,降则有灾,俗呼火殃)。天之阴火二∶龙火也,雷火也(龙口有火光,霹雳之火,神火也)
。地之阳火三∶钻木之火也,击石之火也,戛金之火也。地之阴火二∶石油之火也(见石部 石脑油),水中之火也(江湖河海,夜动有火。或云∶水神夜出,则有火光)。人之阳火一,
丙丁君火也(心、小肠,离火也)。人之阴火二∶命门相火也(起于北海,坎火也,游行三 焦 ,寄位肝胆),三昧之火也(纯阳,干火也)。合而言之,阳火六,阴火亦六,共十二焉。诸 阳火遇草而 ,得木而燔,可以湿伏,可以水灭。诸阴火不焚草木而流金石,得湿愈焰,遇 水益炽。以水折之,则光焰诣天,物穷方止;以火逐之,以灰扑之,则灼性自消,光焰自灭 。故人之善反于身者,上体于天而下验于物,则君火相火、正治从治之理,思过半矣。此外 又有萧丘之寒火(萧丘在南海中,上有自然之火,春生秋灭。生一种木,但小焦黑。出《抱 朴子外篇》。又陆游云∶火山军,其地锄耘深入,则有烈焰,不妨种植。亦寒火也),泽中 之阳焰(状如火焰,起于水面。出《素问王冰注》),野外之鬼磷(其火色青,其状如炬,或 聚或散,俗呼鬼火。或云∶诸血之磷光也),金银之精气(凡金银玉宝,皆夜有火光)。此皆 似火而不能焚物者也。至于樟脑、猾髓,皆能水中发火,(樟脑见木部,猾髓见兽部)。浓酒 、积油,得热气则火自生。(烧酒、醇酒,得火气则自焚。油满百石,则火自生。油纸、油 衣、油铁,得热蒸激,皆自生火也)。南荒有厌火之民(国近黑昆仑,人能食火炭)、食火之 兽(《原化记》云∶祸斗兽,状如犬而食火,粪复为火,能烧人屋);西戎有食火之鸟(驼鸟,
见禽部)。火鸦蝙蝠,能食焰烟;火龟火鼠,生于火地。(火龟见介部龟下,火鼠见兽部鼠下)
。此皆五行物理之常,而乍闻者目为怪异,盖未深诣乎此理故尔。复有至人,入水不溺,入 火不焚,入金石无碍,步日月无影。斯人也,与道合真,不知其名,谓之至人。蔡九峰只言 木火、石火、雷火、水火、虫火、磷火,似未尽该也。
震亨曰∶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阳动而变,阴静而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各一其性 。唯火有二∶曰君火,人火也;曰相火,天火也。火内阴而外阳,主乎动者也,故凡动皆属 火。以名而言,形气相生,配于五行,故谓之君;以位而言,生于虚无,守位禀命,因其动 而可见,故谓之相。天主生物,故恒于动,人有此生,亦恒于动。动者,皆相火之为也。见 于天者,出于龙雷则木之气,出于海则水之气也;具于人者,寄于肝肾二部,肝木而肾水也 。胆者肝之腑,膀胱者肾之腑,心包络者肾之配,三焦以焦言,而下焦司肝肾之分,皆阴而 下者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自生。天之火虽出于木,而皆本乎地。故雷非伏 ,龙非蛰,海非附于地,则不能鸣,不能飞,不能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