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者也。琥按许 氏不知何代人。不详其字。阅其文义。想系是金元时人耳。
按许宏以伤寒论为金镜内台方。杂病论为外台方。考内外台之称。未闻有命仲景书者。而其为义。殆不相类。
(详见于方论第十九外台秘要下。)许氏所称。其意若云内外篇耳。许又着湖海奇方八卷。自序题永乐二十年。
岁在壬寅。七月二十四日己卯。建安八十二翁许宏谨书。则县志称以八十一卒。误矣。汪琥为金元间人。亦失考 也。
〔汪氏(机)伤寒选录〕八卷 存 自序曰。伤寒论者。仲景张先生之所作也。自汉而下。推明之者。殆且百家。求其能悉其旨者。十百而一二 焉。余于壮年。尝辑诸说。少加隐括。分条备注。祖仲景者。书之以墨。附诸家者。别之以朱。去取未必正也。
较诸他书。颇为详尽。临证一览。而诸说皆在于目矣。稿已粗具,奈何年逾七十。两目昏蒙。莫能执笔。稿几废 弃如故纸也。幸同邑石墅陈子桷和溪程子镐。于余最浓。论及伤寒。因检故稿。出示条例。既而语诸予曰。此 稿成之不易。兹皆视如故纸。则前功尽弃。诚可惜哉。吾等当极驽钝。以终厥志。何如。余曰。固所愿也。第恐 年老。弗及见焉。于是尽取诸书付之。见其授受唯谨。夙夜匪懈。从事于斯。益其所未益。增其所 未增。逐条补辑。反复数过,不惮其劳。如此。爰及三载。始克告成。余曰。业已废弃。今赖二子。得成全书。
果不负余之所愿也。人言。有志者事竟成。岂不信哉。噫。齿将没矣。尚获睹其成功。余之幸也。又如何耶。名 其书曰伤寒选录。盖因备取诸家之说。而选其近于理者。靡不悉录。又奚俟余赘辞。孔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 古。其斯之谓欤。故为之序。嘉靖丙申年。三月朔旦。新安祁门汪机序。
凡例曰。诸先贤所论。于仲景有发明者。并采辑卷首。以广识见耳。一编集。多仿王安道所定次序。以伤寒 例。居六经之首。病篇次之。 一六经诸病。皆仿成无己例。摘取诸证条中一证。别立条款。为之发明。成氏或 有所未莹者。复附诸贤所论。俾学人知有所择也。 一各证成氏所释。有未当者。复采诸贤之说。以附益之。使 观者知所适从也。一仲景有论无方者。则参考诸书之有方者补之。别例圈不敢比同于仲景。盖恐其方或有所未当 也。 一所集诸贤之说。但注其姓氏不敢直书其名。如成无己曰成氏。刘河间曰刘氏。韩 和曰韩氏。庞安常曰 庞氏。钱闻礼曰钱氏。许叔微曰许氏。朱肱曰朱氏。吴授曰吴氏。陶尚文曰陶氏。朱丹溪曰丹溪。张兼善曰张氏。
〔胡氏(朝臣)伤寒类编〕七卷 存 跋曰。昔人疑伤寒论非全书。乃叔和杂以己意而成之者。按王安道谓六经病篇。立法严而处方审。仲景妙义 攸存。必非叔和所能赞辞也。其有增附者。厥阴下利呕哕诸证。与脉法可汗不可汗等篇而已。余然其言。为类编 书。列伤寒例于前。六经病次之。瘥后病又次之。相类病又次之。脉法居后。惟录其有关于伤寒者诸方。则另为 一卷。皆节取 成注。欲使初学易于寻究尔。若专门通敬之士。自当求全书而阅之。固不可厌繁杂而就简便也。嘉靖甲子岁春正 月吉日。赐进士出身奉政大夫通政使司右参议会稽敬所胡朝臣书。
汪琥曰。伤寒类编。明会稽进土胡朝臣着。书凡七卷。列伤寒例于前。六经病次之。瘥后病又次之。相类病 又次之。脉法居后。方附卷末。其大旨不过削叔和繁文。采集仲景要旨。如太阳病。曰有汗。曰无汗。曰水气。
曰里寒。曰里热。曰里虚。曰汗后。曰吐后。曰下后。曰汗吐下后。各自分类。他经仿此。每条之下。皆节取成 注。毫无增益。恐初学厌全书之繁。故为是编。使易于诵习耳。
〔方氏(有执)伤寒论条辨〕八卷 存 自序曰。伤寒论之书。仲景氏统道垂教之遗经、治病用药大方大法之艺祖。医系继开之要典。有生之不可一 日无。仁孝之所不可不勉者也。切缘远世。文章传称。简古奥雅。矧旨多微隐。而理趣幽玄。惜承流匪人。门墙 莫睹。凿者纷纷。注者诺诺。芜秽尘蒙。致束诸高阁。危如一线。有自来矣。胡氏春秋传曰。圣人大训。不明于 后世。皆庸腐学经。不知其义者之非尔。信哉言也。呜呼。斯文如此。遂至浇风竞着。正学沉沦。邪说横行。人 心日惑。以交际言。则皆粉黛逢迎。土苴然唯。惟是是行。成习久矣。若之何不疾病颠连。札夭接迹。呜呼。世 途医道。尚可言哉。余以身经弊难。死幸重生。因偶窃目观澜。遽觉猛惊。大意瞿然。叹曰。今日之幸。何莫非 天。天之留我。必有我意。有意于我。其在斯乎。然则难也非难也。警也警。以事天人之道也。尽天尽人。尽在 我尔。我且致尽于斯。或者其庶几乎。
于是不揣愚陋。改故即新。输心委志。游迩涉遐。薪胆风霜。晨霄砥砺。积以必世。忧勤仅免。辨成斯录。
于发扬经义之蕴奥。虽不敢以仿佛言。而探本溯源。盖有若自得其万一于言表者。亦不敢自欺也。客有就观者。
杀车截江。自谓以为珍重子孙计。是何如邪。应之曰。弗如也。槌网固奇货可居。得以计子孙。私吾道也。若谓可以 为其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