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也。
下极。即山根心居肺之下。肺应于阙中。则心当应于此。
直下者肝也。
相法称为年寿。即鼻梁也。肝配于此者以肝在腹中半在膈上半在膈下。位实在心肺之下。故当配于此。唐宋后医。
以肝配左颧肺配右颧。此西金东木之义。然非五脏自具之位次也。且旧说以为肝在脾之下。故曰下焦属肝肾。不知水木相生。肝固与肾相属。而究其形体所居则肝半。在膈上半在膈下脾在膈下。居于油膜之上。近胃联小肠也。中医少见脏腑。多失其真。而西医笑之。并谓轩岐先谬岂知古圣精核。更过西人。此联合次。便见圣人审定脏腑最精。至经脉穴道尤为西人所不知也。今必谓古圣洞见脏腑。尤属空谈。不足折服西人。即以剖视例之。古创制作。亦断无未经剖视之理。
且轩帝战。 泉涿鹿。何难剖割之有。(图见后。)
肝左者胆也。
举左以赅右。言肝应于鼻梁。其左右附鼻梁者。胆之应也。
下者脾也。
下者指准头言鼻梁在上。则准头在下。故称下焉。脾在腔内。实居肝之下。油膜之上。故应配于鼻梁之下。此名明堂为脾之应。脾能总统五脏。故准头之诊最要。
方上者胃也。
方上二字不得其解。旧说以为口之上。鼻孔之旁。余按方字。义训两舟。相并殆指鼻之两孔其形如方舟也。然则准头为明堂而两孔即方上也。本经云五脏位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则鼻准属脾。两孔旁自当属胃。
中央者大肠也。
此中央字。当合颊侧与鼻计之。颊侧距鼻之中为中央。盖颊侧名蕃。鼻准名明堂。其中即可名中央。胃近鼻大肠连胃。位次亦宜。
挟大肠者肾也。
肾有两枚。故配于面部颊侧两旁。是最下之两旁也。肾居于下。配此为宜。后人配于口下承浆之所。不知古不剃须。
口下须掩。气色不见。故内经不以此察色。以肾配两颊。肾有两枚。分左右诊。于义为合。
当肾者脐也。
肾与脐前后相对。故当肾之下。即以诊脐。
面王以上小肠也。面王以下。膀胱子处也。
面王二字无旧解。然明堂者。北面朝王之所也。疑即明堂鼻准是矣。膀胱子处。即子宫二物皆在脐下。与肾位相等。
肾两枚居背后。故分发两旁应肾在后也。膀胱子宫在前。则当次位于前。居鼻下。故曰面王以下。膀胱子处也。惟小肠与胃相接。而为心之府。未易定其位次。且小肠之膜油全连及肝。胆脾也。故配于胆胃之交肝脾之际位在鼻准上边两旁夹鼻之处。故曰面王以上小肠也。予按后人望色。左肝右肺。心额肾颐鼻脾。法甚简易。然不及内经诊法为更详。
面图 阙属肺。阙旁生眉。即当属肺。世多以眉属肝。不知眉实属肺。内经云肺风之状。其诊在眉上。足见眉实肺气所发泄。然肝血如不交于肺。即不能化生眉毛。凡毛皆是血化。为气而发泄者也。
单有血不能生毛单有气。亦不能生毛。目之部位。统属肝窍所司。由肝目之部。上交阙旁。系肺之所司矣为肝血上交。于肺气所以化生眉毛肺为华盖。故相书称眉亦名华盖。肝木主怒。侮肺金。而难制故眉粗之人性最刚烈。自阙至明堂。分发五脏而以六腑配于两侧。详矣惟三焦包络。未曾分发余。按经文义。实具于言下。盖三焦为肾之腑。肾位配于蕃。正当颊侧。则三焦。当配于蔽。正当耳门也。肾开窍于耳。三焦之脉又统耳护肾窍。以蔽诊三焦。自不爽也。至于包络配在山根两旁。其义更可类推。
散见于经文者。如发上指。汗出如油。大肉脱。大骨陷。唇及舌卷。囊缩鼻张。不治之证。未能悉举。但明脏腑相应之理。可以通一毕万。且如眼神尤宜细察。再读伤寒金匮则尽知之。
下卷
闻声别证
声音之道微妙难通。故闻而知之谓之神。
肝木在音为角在声为呼。在变动为握心火在音为征。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脾土在音为宫。在声为歌。在变动为哕肺金。在音为商。在声为哭。在变动为咳。肾水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
已详上卷五脏所属条。人能本宫角征羽五音。呼笑歌哭呻五声。以参求五气之邪。则思过半矣。西人审病。至于察尿之味。亦云苦矣。只因于声音气色。未能辨析。是以出此下策。
中盛脏满气胜伤恐者。声如从室中言。是中气之湿也。言而微。终日乃复言者。此夺气也。言语善恶不避亲疏者。
此神明之乱也。
经意甚明。盖即闻声而知其神与气焉。
病患语声寂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
此数语系金匮文。寂寂然。不欲语属三阴经。喜惊呼。则又属厥阴肝经。病入三阴。厥阴主筋骨间。知其病在下。
焦。声出不彻。声不扬也。胸中大气不转出入艰滞。知其病在中焦胸膈间。
啾啾然。细而长声自下焦阴分。缘足太阳。而上达于颠顶。故知其病在头中。
按声气根于肾中。上于胸膈。出于肺管。达于鼻转于舌。辨于唇。或气虚而音微或机停而语蹇。或膈间有滞而气碍。
或鼻间有违而音乖。散见各书。细心人当自领取。非笔楮所能尽也。
下卷
问察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