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寒脉汗不出者。尚可用。设或中风见寒脉自汗出者。安敢更用青龙汤发表。故仲景又曰。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 。此为逆也。盖谓服之则汗漏不已。至于亡阳之极。则必厥逆而生筋惕肉 之证。不可治也。世医所以多误用者。正谓此。如是则大青龙之证。又当于中风见寒脉之中。再分有汗无汗。作为两证。则大青龙当有三证。其两证无汗者。可服大青龙。其一证有汗者。不可服也。有汗一证。既不可服大青龙汤。则有证无药矣。自仲景之后。古今未尝议此一证。所以后人多误。雍谓此一证。当用桂枝麻黄各半汤。仲景本以此汤治发热恶寒形如疟者。且疟之发寒本因伤于寒。疟之发热本因伤于风。惟疟具风寒二证。故与大青龙其源相似。但恐病重药轻。雍又妄意大青龙三证。皆可代用。惟无汗者。微加麻黄。有汗者。微减麻黄。用之则尤善。虽曰药轻。其实对证。又无误用之失。不犹愈乎。庞氏云。桂枝石膏汤夏至后可代桂枝证用之。更加麻黄去节半两代麻黄汤青龙汤用之。然言无少阴证可用者。三阴俱不可发汗。独少阴为甚也。
又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宜小青龙汤。
又曰。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属小青龙汤证。
又曰。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目悉黄。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刺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脉续浮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若不溺。腹满加哕者。不治。雍曰。
发黄不溺而哕者。宜多服茵陈五苓散大通小便。若无表证。脉不浮。
则十枣汤下之。
又曰。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又曰。中风。往来寒热。伤寒五六日以后。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属小柴胡汤。
又曰。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
属小柴胡汤证。
又曰。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
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又曰。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雍曰。少阴病不可汗。惟此一证。可微发也。
又曰。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与五苓散利小便发汗。
又曰。太阳病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庞氏曰。
芍药味酸。脉促胸满。成结胸。故去芍药。全用甘辛发散毒瓦斯也。
又曰。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痛项强。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
庞氏曰。伤寒三日后。与诸汤不瘥。脉势如故。阳气犹在经络。
未入脏腑。宜桂枝石膏汤。此汤可夏至后代桂枝汤证用之。若加麻黄半两。可代麻黄青龙用之。
又曰。伤寒疗治四五日不瘥。身体毒热面赤者。葛根龙胆汤主之。兼治阳毒风温。
又曰。凡发散以辛甘为主。复用此苦药。何也。辛甘者。折阴气而助阳气也。今热盛于表。故加苦以发之。素问云。热淫于内。以苦发之是也。
又曰。时行热病。六七日未得汗。脉洪大或数。面目赤。身体大热。烦躁。狂语欲走。大渴甚。又五六日以上不解。热在胃中。口噤不能言。为坏伤寒。医所不能治。如已死人。或精魄已竭。心下才暖。发开其口。灌药下咽即活。兼治阳毒。麦奴丸。(活人书名黑奴丸)
又蒸法曰。伤寒连服发汗汤七八剂。汗不出者死。如中风法蒸之。使温热之气外迎。无不得汗也。古今用效。薪火烧地良久。去火扫地。以水洒之。取蚕沙柏桃荆叶糠及麦麸皆可用。和铺烧地上。可侧手浓。铺席。令人卧席上。温覆之。热月只可夹被覆。其汗立出。候周身至脚心皆 。乃用温粉扑止。移之上床即愈。如无蚕沙。则用麦麸之类亦得。雍曰。此即千金所载陈廪邱法。已见首篇叙论之后。
不厌重出也。
又曰。伤寒瘥后。有不了了证者。谓至十日或半月二十日。终不惺惺。常昏沉似失精神。言语错缪。或无寒热。有似鬼祟。或朝夕潮热颊赤。或有寒热如疟状。此乃发汗不尽。余毒瓦斯在心胞络间可致也。宜知母麻黄汤。
又曰。太阳病下之后。气上卫。其脉必浮。可根据证发汗。不与发汗。则成结胸也。凡发汗。脉浮大。虽大便秘小便少者。可发汗而解也。
又曰。当汗不汗。诸毛孔闭塞。闷绝而死。
卷九
汗后四十四条
仲景曰。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烦躁。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