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
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朱氏曰。此汤尤难用。须是表证罢。
身凉不恶寒者。乃可用。若表未解者。切不可用也。雍曰。十枣汤乃攻里大峻药也。非和里药也。设或误用。杀人过于承气。常氏言。此证传写之误。故朱氏亦畏而戒之。宜代用槟榔散。
又曰。太阳病。医发汗。遂发热恶寒。因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因胸烦。面色青黄。肤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常氏云。痞者。可生姜泻心汤。
发热恶寒。可小柴胡汤。火逆。可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又曰。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当吐之。宜瓜蒂散。
又曰。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雍曰。其详见并病中。
又曰。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吐。但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常氏云。可生姜半夏二泻心汤。雍曰。此证汗出。发热恶寒。表证不罢。宜先服柴胡桂枝汤。次服枳实理中丸。
又曰。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心下结硬。常氏云。可增损理中丸、桂枝加芍药汤。
又曰。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遂利不止者。死。
常氏云。可半夏泻心汤也。已攻而利者。四逆汤。
又曰。脉双弦而迟者。必心下硬。脉大而紧者。阳中有阴也。可下之。宜大承气汤。
活人书曰。已痞。服泻心汤不愈。然后可用陷胸汤下之。
又曰。外证未解。而心下妨闷者。非痞也。谓之支结。柴胡桂枝汤主之。胁胸满。微结。小柴胡加干姜牡蛎汤主之。
王仲弓曰。生姜泻心半夏泻心二阳和平。宜常用之。
卷十四
阳毒五条
雍曰。伤寒阴阳二毒。最为疾势重者。张仲景有升麻甘草二汤。
今竟不见于仲景书中。惟脉经载其论证二篇。千金方中略言之。今二汤用药加减。与仲景异同。金匮要略复合为一。曰。阴毒阳毒。升麻鳖甲汤主之。前后诸方书。皆无是说。然二疾。冰炭也。用药正相反。诸书之间。虽有升麻甘草二汤。方味皆同。又与要略异。以此不能无疑。惟活人书二方。用药不同。最为当理。第不见活人书升麻汤所出方书。想朱氏必有所据。今从活人书用二药。(士弱曰。二方载外台秘要。云出古今录验方。)
王叔和脉经曰。阳毒为病。身重。腰背痛。烦闷不安。狂言。或走。或见鬼。或吐血下利。其脉浮动大数。面赤斑斑如锦文。
咽喉痛。吐脓血。五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有伤寒一二日。便成阳毒。或服药。吐下后。变成阳毒。升麻汤主之。庞氏云。又宜葛根龙胆汤。雍曰。此疾常有之。不知治。多大吐下血而死。虽用助阴去热药。亦须有解毒在其中。则可用。
活人书曰。阳毒病。阳气独盛。阴气暴绝。必发躁。狂言妄走。面赤斑斑如锦文。咽痛。或下利赤黄。脉洪实滑促。宜用酸苦之药。令阴气复而大汗解矣。葶苈苦酒汤、升麻汤、大黄散、栀子仁汤、黑奴丸。可选而用之。雍曰。表里皆大热证者。宜黑奴丸。审知热在里不在表。以朴硝大黄桃仁药下之。其物则多服升麻也。盖阳毒之作甚暴。非阴毒比。(下原文缺)雷时强人。(下原文缺)及小儿。便宜用升麻汤预防其毒。
又曰。近人治伤寒。脉洪大。内外结热。舌卷焦黑。鼻中如烟煤者。则以水渍布薄之。叠布数重。新水渍之。稍挨去水。搭于胸上。须臾蒸热。又渍令冷。如前薄之。乃换新水。日数十易。热甚者。置病患于水中。热势才退。即已。亦良法也。
雍曰。置人水中之法。势甚不得已。虽可用。亦难用。须内热少衰。势未解则可。不然。水迫外热。并归于内。则不可支也。大抵阳虚狂躁。与伤寒下证不同。下证只坐卧不安。阳毒则必欲起走。且有力。人不能制。虽见江河。亦入也。亦有偶然得解者。非常道也。雍曰。岭南治热瘴。取蚯蚓研烂。新冷水渍取清汁饮之。此未试也。盖说言獭肝治热不治冷。余尝苦病后潮热。以冷水调少许末服之则止。然未尝用治大热也。漫书之以备用。
卷十四
阴毒七条
叔和脉经曰。阴毒为病。身重背强。腹中绞痛。咽喉不利。毒瓦斯攻心。心下坚强。短气不得息。呕逆。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脉沉细紧数。身如被杖。五六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也。或伤寒病一二日。
便结成阴毒。或服药六七日以上至十日。变成阴毒。甘草汤主之。雍曰。要略有咽喉痛字。千金二毒。并同脉经。金匮要略阳毒之为病。
面赤斑斑如锦文。咽喉痛。吐脓血。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此与脉经证同语异。第语简而易明。故重录之。
庞氏曰。阴毒之为病。因汗下药性冷所变。多在四五日也。或素来阳气虚冷。始得病便成阴毒。或始因伤寒冷物。便成阴毒。服甘草汤。仍作返阴丹。喘促吐逆者。入口便定。服药三五服不退。便于脐下一寸半灸之。大炷百壮。未愈。可至二百壮。若手足极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