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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伤寒寻源-第15页

不可发汗。又曰。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 也。则少阴之不可发汗明矣。阴病必当转阳。故曰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 死。盖太阳寒水之气。与少阴君火。相济为用。此之吐利。少阴为寒所抑。兹得阳热之气。
而其气还返于太阳。故反发热不死也。然何以辨其为少阴之发热也。经云。少阴之为 病。脉沉细。但欲寐也。沉细为少阴之定脉。但欲寐为少阴之定证。且太阴病吐利。手 足自温。此则手足逆冷。更加之以恶寒身蜷。其甚者厥冷无脉。又或咽痛烦躁便脓血种种危 证。死生呼吸。盖因少阴肾藏。分发水火。为先天根本。故其病情寒热错杂。变幻不测有如 此。至发热则阴寒之中。犹寓阳热之气。而强责少阴汗者。将其人之根本先拔。至于下厥上 竭则难治矣。其有寒邪直犯少阴。而即发热者。如经云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 黄附子细辛汤主之。又曰。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 。故微发汗也。盖必以附子镇摄肾中真阳。俾根本先固。而后可以引邪外出。此于微发汗之 中。而仍寓不发汗之义也。厥阴发热者。以其人厥与热之多少。辨病之进退。厥阴者。两阴 交尽之名。然阴尽之中。实寓阳生之义。故其时阴阳不相顺接便为厥。厥热相等。其病可愈 。厥多热少。此为病进。热多厥少。此为病退。所谓厥者。手足逆冷是也。逆甚而至于冷过 肘膝。则不名曰逆冷而直名曰厥。此时正藉发热为一线生阳可续。故发热为病欲愈之机也。
故曰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又伤寒热少厥微。欲得食者。其病为愈。若发热下利 至 甚。厥不止者死。又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亦死。要知发热之后。
其脉必不沉而浮。乃为阴病转阳之真候。故曰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此又与少阴发热 同一义也。
伤寒之脉。始终一以静为主。故经云。伤寒二三日。脉若静者为不传。若脉数急者为欲传 也。
内经云。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是始热以脉静为易愈。而传变之后。又必以脉静为真愈之候 。凡病之自表而里者。以太阳为始。病之由里而表者。以厥阴为始。太阳虽主表。而其脉连 于风府。其根起于至阴。又与少阴为表里。仲景慎重不敢妄发其汗者以此。三阴病固不宜发 汗。即三阳经发热。其致热之因。又不全属太阳。如病起发热。即兼口渴汗出大便闭等证。
此由阳明而太阳者也。又如病起发热。即兼喜呕胸胁满痛等证。此由少阳而太阳者也。皆不 得借口于伤寒一日。太阳受之。概与发表也。
大约温热病起于阳明者居多。至湿温病。其邪伏于募原。募原属半表半里。故其 发热每兼胸痞腹满烦渴不大便等证。加以骨节烦疼。舌胎如积粉。其病先犯少阳与太阴。
而内连于胃府。外溢于太阳。湿家本自易汗出。尤不可重发其汗也。至所谓异气者。非于六气 之外。别具一气。盖六气本天地自然之令气。因其气之偏胜。而酿为厉气。故其病沿门传染 。长幼相似。乃称曰疫。而治法仍不离乎六气之中也。
有病已愈而复又发热者。此名遗热。由于起居饮食之不慎。凡病后饮食。最宜清淡。使 胃中 津液渐复。邪气全尽。自然健啖。而世俗每饫肥鲜。兼之喜投补益。皆所不宜。故内经曰。
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然其热之复发。亦有虚有实。故内经云。视其 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至仲景食后劳复。以及大病瘥后。种种各法。载明论中。更 不待他求矣。
<目录>中集<篇名>恶寒属性: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是恶寒乃太阳病一定之证。始而恶寒。继且发热矣 。
其恶寒与发热相兼。非如寒热往来之热时自热。寒时自寒也。所谓身大热而不欲去衣者此也 。凡风寒客于营卫之中。而洒淅恶寒者。其脉必浮。浮为在表。故曰恶寒者表未解也。虽里 证悉具。而表未解。不可攻里。必俟外解已。乃可攻也。若太阳病传入阳明者。则恶寒将自 罢。即 汗出。而不恶寒。反恶热矣。此太阳病初起发热恶寒之大概也。恶寒属表者脉必 浮。其有不浮而沉者阴病也。经云。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 阳者病在表。宜解表为主。发于阴者病在里。宜温里为主。若阴病而误发其汗。则阳亡之变 。顷刻即至矣。阴病恶寒。以手足温者易治。手足逆冷者难治。故经云。少阴病恶寒而蜷。
时 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又曰。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又曰少阴病下利 。若利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此其义也。
恶寒属表者。在未汗以前。是谓表实。若既发汗之后。当不恶寒矣。而反恶寒者。则又 不属 实而属虚。故经云。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盖以芍药甘草 两和营卫。而必藉附子以温经。则同一恶寒。而未汗以前。与既汗以后。又各不同如此。
更有里热郁盛。致阳气不得宣泄。而外恶寒者。此即内经所谓诸病恶寒。皆属于火者是 也。
辛温发表。大属非宜。而表阳被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