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9-医藏 -10-中医理论

62-伤寒恒论-第57页

虛虛,千變萬化,實難窺測。有名為三陽,卻非三陽,此則專為三陽說法,若係由內出外之熱,有似此三陽者,餘亦詳而驗之,但其人舌無苔而潤,口不渴者,餘即不按三陽法治之,專主回陽,屢試屢效。
【闡釋】三陽病均屬熱證,三陽合病則邪熱尤盛,因高熱而神昏欲眠睡,不惡寒而惡熱也,與寒中少陰,但欲寐者,其人惡寒,脈必沉而微細者顯然不同;目合則汗,是由於陽熱太甚,則陰不內守。鄭氏說:“若係由內出外之熱,有似此三陽者,餘亦詳而驗之,但其人舌無苔而潤,口不渴者,餘即不按三陽法治之,專主回陽”。此鄭氏示人辨證宜細心求之,雖未列出治療方劑,總不出四逆、白通之類大劑回陽。
九、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③,面垢④,譫語遺尿。發汗則譫語,下之則(頞)〔額〕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湯主之。原文219③口不仁:言語不利,不知食味。
④面垢:面部油垢污濁。
鄭論:按三陽合病,必有三陽實據可憑,此則所現,純陰居十八,僅有腹滿譫語似陽明,餘故細辨之者,何也?陽主身輕,陰主沉重,陽主開而陰主闔;口之不仁,陰也;身重難以轉側,陰也;面垢、遺尿,腎氣不納,陰也。果係三陽表邪,汗之則解,何至腹滿譫語;果係三陽裏實,下之則解,何至(頞)〔額〕汗出,而手足逆冷?學者務于未汗下時,詳其舌之潤與不潤,舌之燥與不燥,口氣之粗與不粗,口之渴與不渴,飲之喜冷喜熱,二便之利與不利,而三陽合病之真假自得矣。原文所論之病象,大有可疑,故詳辨之。
【闡釋】鄭氏之詳辨陰證、陽證,可為後學準繩,筆者從之,無贅言也。
傷寒並病計四法(據舒本校補)
一、二陽並病①,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②,陽氣(拂)〔怫〕鬱在表③,當解之熏之。若〔發〕汗(出)不徹,不足言陽氣(拂)〔怫〕鬱不得越④,當汗不汗,其人(煩燥)〔躁煩〕,不知痛外,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而)不徹(之)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原文48①並病:一經之證未罷,又見到另一經證狀的,叫做並病。
②緣緣:不斷之意。
③怫鬱:此處是遏鬱之意。
④越:發、散之意。
鄭論:按太陽初病,漸至不惡寒獨有熱象,方為轉屬陽明,若已得汗而解,無發熱,不得為轉屬陽明。即轉屬陽明,而太陽證未罷,胃未實,即不得妄下,下之則逆,可以小發汗者,是指太陽證未罷,裏邪未即時也。若面色赤者,是內熱怫鬱之征,亦在可表可熏之例。若汗出不徹,雖面赤即不得謂之怫鬱不得越。至於當汗不汗,煩(燥)〔躁〕者,熱攻於內,而內不安也,乍腹乍四肢,總以汗未出透,裏氣不暢也。然則何以知其汗出不徹乎?以脈澀知之。余常謂澀為血少,以此澀脈而定為汗出不徹,未免牽強,夫汗之徹與不徹,實係乎正氣之旺與不旺,正氣旺則邪必盡出無遺,何致有不徹之患哉?
【闡釋】發汗不徹,為太陽與陽明並病的主要原因。雖為並病,但表證仍然存在的時候,仍當用發汗的方法,而不能使用下法。原文所舉諸種證狀,皆汗出不徹之故。何以知其汗出不徹,原文雲:以脈澀知之。鄭氏謂:“澀為血少,此以澀脈而定為汗出不徹,未免牽強。夫汗之徹與不徹,實係乎正氣之旺與不旺,正氣旺則邪必盡出無遺”。澀脈,《內經》謂參伍不調為澀,指下觸覺脈搏的波動澀滯不流利,為血行障礙的脈象,汗閉或汗出不徹,雖可能見到這種脈象,究不常見,更不可能根據脈搏的澀滯,而預知其汗不徹的情況。鄭氏之論,亦有足取。
二、二陽並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艱而譫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原文220鄭論:按此條指太陽傳至陽明,而寒邪已化為熱,所見潮熱、譫語、大便艱、汗出,全是陽明,故稱太陽證罷,下之可愈,便是用藥的法竅處也。
【闡釋】本太陽病並于陽明,名曰並病。前條太陽證未罷,故不可下,今則表邪已解,所現全為裏實證,可用大承氣湯下之以清裏熱,此鄭氏謂“下之可愈”也。
三、太陽與少陽並病,頭頂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鞕者,當刺大椎第一間①、肺俞②、肝俞③,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脈弦,五日譫語不止,當刺期門(穴)④。原文142①大椎第一間:在第七頸椎和第一胸椎棘突之間(督脈經)。
②肺俞:當第三第四胸椎橫突起間,在脊外方一寸五分(膀朧經)。
③肝俞:當第九第十胸椎橫突起間,在脊椎外方一寸五分(膀朧經)。
④期門:乳直下二脅間(肝經)。
鄭論:按太少合病,如何只有太陽經證,而無少陽經證,似不可以言並病。若謂眩冒本屬少陽,加結胸,心下鞕,仍屬太陽,何也?太陽之氣,由下而上至胸腹,今結胸心下痞,多係寒水上逆而成,理應按法施治,又何必以針刺,而傷無病之經哉?
【闡釋】太陽與少陽並病,就是太陽之邪傳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