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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伤寒溯源集-第19页

当以寒热虚实为准则可耳。
<目录>卷之一\太阳上编<篇名>中风证治第一属性: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
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太阳之经脉。起于目内 之睛明穴。上额交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属 膀胱而终于足小趾之至阴穴。故太阳为膀胱之经。膀胱为太阳之腑。此以太阳中风之阳邪不解。热邪内走而 结于膀胱。则热在下焦。即下文所谓太阳随经瘀热在里也。其人如狂者。调经论云。血并于阴。气并于阳。
故为惊狂。生气通天论云。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谓之如狂者。狂而未甚之词。其语言动静。
或者或非。犹未至于弃衣而走。登高而歌。逾垣上屋。妄言骂詈。不避亲疏之甚也。热在下焦。故迫血自下。
血下则热邪随血下泄。故愈也。若其血不得自下。而留蓄于少腹者。当攻之。然外证未解者。恐里虚邪陷。故 尚未可攻。必当先解外邪。得外邪已解。但觉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以桃仁承气汤下尽蓄血。则愈矣。
\x桃核承气汤方\x 桃仁(五十个去皮) 桂枝(二两) 大黄(四两) 芒硝(二两) 甘草(二两)
桂枝二两。是后人所改。推仲景立方本意。当是肉桂五钱。汉之五钱。即今之一钱二分也。分三次服之。
是每服止五分而已。与硝黄同用。亦未为太过也。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日三服。当微利。
承气。即大小承气之义。神农本经。谓桃仁主瘀血血闭。洁古云。治血结血秘。通润大肠。破蓄血。东垣 谓桃仁苦重于甘。气薄味浓。沉而降。阴中之阳。乃手足厥阴药也。苦以泄滞血。甘以生新血。故破瘀血者用之。
其功治热入血室。泄腹中滞血。除皮肤血热凝聚。大黄下瘀血积聚。留饮宿食。荡涤肠胃。推陈致新。芒硝咸寒 下泄。咸走血。咸软坚。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之义也。桂之为用。虽曰补五劳七伤。通九窍。利关节。益精补 肾暖腰膝。治挛缩。续筋骨。生肌肉。引血化脓作汗等效。然通血脉。消瘀血。尤其所长也。甘草所以保脾胃。
和大黄芒硝之寒峻耳。此即至真要大论之所谓君二臣三。奇之制也。
辨误 此条之如狂。成氏谓热在膀胱。与血相搏。未至于狂。但不宁尔。条辨以为心主血而属火。膀胱 居下焦而属水。膀胱热结。水不胜火。心火无制。热与血搏。不归经而反侮所不胜。故走下焦而为蓄血。心虽未病。
以火无制。故悖乱颠倒。与心狂无异。又曰少腹者。膀胱也。急结者。有形之血蓄积也。尚论因之。遂以为热邪搏血。
结于膀胱。膀胱为太阳寒水之经。水得热邪。必沸腾而上侮心火。故其人如狂。若少腹急结。则膀胱之血。蓄而不 行。余历观注伤寒家。
动辄以惊狂谵语。及心下悸者。皆作心病论。已属乖谬。而血蓄膀胱之说。恐尤为不经。愚谓仲景之意。
盖以太阳在经之表邪不解。故热邪随经内入于腑。而瘀热结于膀胱。则热在下焦。血受煎迫。故溢入回肠。
其所不能自下者。蓄积于少腹而急结也。况太阳多血少气。阳明多气多血。肠胃为受盛之器。传化糟粕 之浊道。百物之所汇。血热妄行。岂有不归肠胃者乎。且膀胱为下焦清道。其蒸腾之气。由气化而入。
气化而出。未必能藏蓄血也。即另有溲血一证。亦由肾脏受伤。下焦气化乖离。故有气血错乱之病。
然自小便流出者。亦非瘀蓄留滞。成形作块之血也。若果膀胱之血。蓄而不行。则膀胱瘀塞。下文所 谓少腹硬满。小便自利者。又何自出乎。历见蓄血必从大便而出。未见有伤寒蓄血而出于小便者。若果 出于小便。因何反用桃仁承气。及抵当通其大便乎。恐有识者必不以为然也。方中之桂枝。王肯堂 先生已于伤寒准绳中断云。以上证。详玩之。当是桂。非桂枝也。盖桂枝轻扬治上。桂浓重治下。成 氏随文顺释未足据。观此论。可以正千古之讹。复仲景之旧矣。奈何以后注家。又云仍加桂枝分解外邪。
恐余邪少有未解。其血得以留恋不下耳。桃仁承气之桂枝解外。与大柴胡汤之柴胡解外相仿。益见太 阳随经之热。非桂枝不解耳。余详味原文。仲景原云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小 腹急结者。乃可攻之。观外解已三字。则表邪已去。下文但字之义。则更无余邪。是桃仁承气汤。未许 用之于外证未解之前。但可用之于外证已解之后。外证既解。又何必仍加桂枝。以分解外邪乎。此方 自成氏以来。即改桂为桂枝。其何故也。揣其臆见。是必因热结膀胱。迫血妄行。畏桂之辛热而不敢用。
故易之以桂枝耳。不知血既瘀蓄。而以大黄之苦寒。芒硝之咸寒下之。非以桂之辛热佐之。安能流通 其凝结。融化其瘀滞乎。况硝黄得桂。则无苦寒之虑。桂得硝黄。亦无辛热之虞矣。呜呼。仲景医圣。岂其 立法尚有偏弊。必待后人规正耶。此非仲景误人。乃后人误仲景耳。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