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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伤寒论纲目-第128页

知三阳之病。其寒邪之在太阳也。寒郁其阳。阳 不畅而成热。阳虽人身之正气。既郁为邪。用麻黄发表以逐其寒。则腠理通而郁热泄。故汗而愈。
苟或不汗不解。其热不得外泄。则必里入。故传阳明。传少阳。而或入腑也。若夫三阴之病。则或 寒或热者何哉。盖寒邪之伤人也。或有在太阳经郁热。然后以次而传至阴经者。或有太阳不传阳明 少阳。便传三阴经者。或有寒邪不从三阳始。直伤阴经者。或有虽从太阳始。不及郁热。即入少阴。
而独见少阴症者。或有太阳始即入少阴。而太阳不能无伤者。或有直伤即入。而寒便变热。及始 寒而终热者。其郁热传经。与变热则为热症。其直伤阴经。及从太阳即入少阴则为寒症。其太阳不能 无伤。则少阴脉症而兼见太阳标病。其始为寒而终变热。则先见寒症而后见热症。此三阴之病。所 以或寒或热也。苟即三阴经诸篇细绎之。理斯出矣。夫其或传经。或直伤。或即入。或先寒后热者。
何也。邪气暴卒。本无定情。而传变不常故耳。故经曰。邪之中人也无有常。或中于阳。或中于 阴。彼守真非好为说以骇人。由其以温暑为伤寒。而仲景之方。每不与温暑对。故略乎温热之剂。
而例用寒凉。由其以伤寒一断为热而无寒。故谓四逆为寒药。误下表热里和之症。及为表热里寒自 利之症而立。又谓温里止利。急解其表。又谓寒病止为杂病。嗟乎。仲景伤寒论专为中而即病之伤 寒作。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作。故每有三阴之寒症。而温热之剂之所以用也。且如寒药误下而成里 寒者。固不为无矣。不因寒药误下而自为里寒者。其可谓之必无乎。殊不知阴经之每见寒症。本由 寒邪。不由阳经直伤于此。与夫虽由阳经始。不及郁热即入于此而致也。虽或有因寒药误下而致者。
盖亦甚少。仲景所以用诸温热之剂。何尝单为寒药误下而立。况表里俱寒之症。何尝每有急解其 表之文乎。夫里寒外热之症。乃是寒邪入客于内。迫阳于外。或者虚阳之气。自作外热之状耳。非 真热邪所为也。况仲景于里寒外热之症。但以温药治里。而不治外热。则知其所以为 治之意矣。兹果当急解其表。岂不于里和之后。明言之乎。夫内经所叙三阴病一于为热者。言其常 也。仲景所叙三阴病兼乎寒热。言其变也。重行而不悖耳。学人能知三阴固有寒邪所为之症。则仲 景创法之本意。可以了然矣。且仲景曰。病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 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夫谓之无热恶寒。则知非阳经之郁热矣。谓之发于阴。则知不从阳 经传至此矣。谓之六日愈。则知其不始太阳。而止自阴经发病之日而始数之矣。仲景又曰。伤寒一 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伤寒厥 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夫得伤寒未为热即为厥者。岂亦由传经入深之热邪而致此 乎。今人多有始得病时。便见诸寒症。而并无或热者。此则直伤阴经。即入阴经者也。苟不能究仲 景之心。但执凡伤于寒即为病热之语以为治。其不夭人天年者几希矣。
<目录>卷十三·太阴经症<篇名>发黄属性:【纲】仲景曰。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 黄。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目】楼英曰。凡身黄小便自利。小腹硬而狂。大便黑者。为蓄血。宜抵当汤。若小便不硬。
其人不狂。大便不黑者。虽小便利。非蓄血也。其为症有三。一者栀子柏皮汤。二者麻黄连翘赤 小豆汤。皆治身黄小便利而身不疼者。海藏所云干黄是也。三者桂枝附子去桂加白术汤。皆治身 黄小便利而一身尽痛者。活人所谓中湿也。
张云岐曰。或谓伤寒发黄。惟阳明太阴两经有之。俱言小便利者。不能发黄。何也。盖黄者。
土之正色。以阳明太阴俱属土。故发黄也。其黄之里。外不能汗。里不得小便。脾胃之土。为热 所蒸。故色见于外为黄也。若小便利者。热不内蓄。故不能变黄也。其有别经发黄者。亦由脾胃 之土。兼受邪故也。
王好古曰。身如烟熏黄。一身尽痛。乃湿病也。身如橘子黄。一身不痛。乃黄病也。伤寒病。
遇太阳太阴司天。若下之太过。往往变成阴黄。一则寒水太过。水来犯土。一则土气不及。水反侵之。
多变此疾。一则发黄小便不利烦躁而渴。用茵陈汤加二苓、滑石、当归、官桂。此韩氏名茵陈茯 苓汤。二则发黄烦躁喘呕不渴。茵陈汤加陈皮、白术、生姜、半夏、茯苓。此韩氏名茵陈橘皮汤。
三则发黄四肢遍身冷者。茵陈汤加附子、甘草。此韩氏名茵陈附子汤。四则发黄肢体逆冷腰上自汗。
茵陈汤加干姜、附子、甘草。此韩氏名茵陈姜附汤。五则发黄冷汗不止者。茵陈汤加干姜、附子。
此韩氏名茵陈干姜汤。六则发黄前服姜附诸药。未已。脉尚迟者。茵陈汤加吴萸、附子、木通、
干姜、当归。此韩氏名茵陈吴萸汤。往来寒热。一身尽黄者。小柴胡加栀子汤。
戴原礼曰。湿热俱甚。则发身黄。伤寒至于发黄。为病亦已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