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形之诊法也。木形之人,其色合青,
贵乎如碧苍之润也。身直者,象木之干直也。五小者,谓头小手足小,
象木之巅枝也。五瘦五长者,谓身肢象木之条细而长也。多才者,
象木之用随斫成材也。多才之人,必劳于心也。多忧者,
象木之性不能自静也;多忧之人,必劳于事也。
若一有形质软弱曲短,皆非良材也。
火形赤明,小面五锐,反露偏陋,神清主贵。
重气轻财,少信多虑,好动心急,最忌不配。
【注】火形之人,其色合赤,贵乎明也。五锐者,谓头、额、鼻、面、
口,象火上之尖锐也。五反五露者,谓五官反外、露外也,象火之性,
张显外露也。五偏五陋者,谓五官不正丑陋也,象火寄体,随物难定也。
凡此反露偏陋,皆火败形,若神清而明,是为得火之神,则反主贵也。
重气者,象火属阳,多气也。轻财者,象火之性,多散也。少信者,
象火之性,易变也。多虑者,象火之明,烛物也。好动者,象火之用,
不静也。心急者,象火之性,急速也。最忌神痴、气浊、色悖,
则为不配,皆败形也。
土形之状,黄亮五圆,五实五厚,五短贵全。
面圆头大,厚腹股肩,容人有信,行缓心安。
【注】土形之人,其色合黄,贵乎亮也。五圆者,象土之形圆也。
五实五厚者,象土之质实厚也。五短者,象土之形敦短也。圆、实、
厚、短,五者俱全,各成一形,皆为土之正形,则主贵也。面圆、
头大、厚腹、美肩、美股,皆土厚实之状也。客人有信,行缓心安,
皆土德性之厚也。
金形洁白,五正五方,五朝五润,偏削败亡。
居处静悍,行廉性刚,为吏威肃,兼小无伤。
【注】金形之人,其色合白,贵乎洁也。五正五方者,象金之形方正也。
五朝者,金主骨,骨胳贵内朝明堂也。五润者,象金之藏于水也。
偏则不方正,削则骨露陷,败亡之形也。居处静悍者,象金静而悍也。
行廉性刚者,象金性洁而刚也。为吏威肃者,象金之性肃杀也。
兼小无伤者,谓方正朝润,虽小无伤,金之正形也。
水形紫润,面肥不平,五肥五嫩,五秀五清。
流动摇身,常不敬畏,内欺外恭,粗浊主废。
【注】水形之人,其色合紫,贵乎润色。面肥不平者,
象水之面广而有波也。五肥者,象水之形广大也。五嫩者,
象水之性滋润也。五秀五清者,象水之质清彻也。肥嫩之质,
发行常流动摇身,象水之流动不居也。常不敬畏者,象水之性趋下不上也。
内欺外恭者,象水之质内虚无实也。若神气粗浊,皆主废形也。
贵乎相得,最忌相胜。形胜色微,色胜形重。
至胜时年,加感则病。年忌七九,犹宜慎恐。
【注】此明得其形不得其色之诊法也。假如木形之人,法当色青,
是为形色相得,不病而贵之形也。若见黄色或见白色,是为相胜,
主病而最忌者也。见黄色者,则为形胜色,主病微;见白色者,
则为色胜形,主病重也。然其生病,必至于胜木之时之年,
加感外邪则病也。年忌者,谓五形之人,形色相胜者,凡至七岁,
是为年忌。积九递加至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
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年忌之年也。当此之年,加感为病则甚。
故曰尤宜戒慎恐惧也。
形有强弱,肉有脆坚,强者难犯,弱者易干。
肥食少痰,最怕如绵。瘦食多火,着骨难全。
【注】此明形肉生死之诊法也。五形之人,得其纯者,皆谓之强,
得其驳者,皆谓之弱。强者加感之邪难犯,弱者加感之邪易干也。
能食形肥者、强也;若食少而肥者,非强也,乃痰也。
肥人最怕按之如绵絮,谓之无气,则主死矣。食少而瘦者,弱也;
若食多而瘦者、非弱也,乃火也。瘦人最怕肉干着骨,谓之消瘦,
亦主死矣。
形气已脱,脉调犹死。形气不足,脉调可医。
形盛脉小,少气体治。形衰脉大,多气死期。
【注】此以形合脉,诊生死之法也。经曰:形气已脱,九候虽调犹死者,
谓形脱无以贮气也。形气俱虚,寸口脉调可医者,谓形气未相失也。
形盛而肥,脉小少气者,谓气不能胜形也。形衰而瘦,脉大多气者,
谓形不能胜气也。故皆主死也。
颈痛喘疾,目裹肿水,面肿风水,足肿石水。
手肿至腕,足肿至踝,面肿至项,阳虚可嗟。
【注】此明形肿生死之诊法也。视其病者,人迎颈脉大动。
主喘不得卧之疾也。目裹上、下肿者,主有水气之病也。
从面肿起者,名曰风水,阳水也。从足胫肿起者,名曰石水,
阴水也。若手肿至腕,足肿至踝,面肿至项,非水也,
乃阳气虚结不还之死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