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气血,贵通而不贵塞,非三法何由通乎?又去邪 即所以补正,邪去则正复,但以平淡之饮食调之,不数日而精神勃发矣。故妇人不 孕者,此法行后即孕,阴阳和畅也。男子亦阳道骤兴,(子和云∶病久否闭,忽得涌泄,血气冲 和,心肾交媾,阳事必举,宜切戒房室。)非其明验乎?丹溪倒仓法,实于此得悟。后人不明其 理,而不敢用,但以温补为稳,杀人如麻,可叹也。
<目录>卷之一·杂症<篇名>反治论属性:以热治寒,以寒治热,谓之正治,又谓之逆治。(逆其性也。)以热治热,以寒治寒,
谓之反治,又谓之从治。(从其性也。)而有真反假反之分。假反者,如热邪内 陷,阳气不达于外,故身冷肢厥,战 恶寒,以大承气汤下之而愈。不识者,
见其外证似寒,用寒讶其相反。识者谓其内证真热,用寒实为正治,乃假反而 非真反也。真反者,如风火暴盛,痰涎上涌,闭塞咽喉,非辛热之品不能 开散,不得已,暂用星、半、乌、附、巴豆等热药,是则真反也。又有寒热并用者,
因其人寒热之邪夹杂于内,不得不用寒热夹杂之剂。古人每多如此。昧者訾为 杂乱,乃无识也。然亦有纯寒而于热剂中少加寒品,纯热而于寒剂中少加热药者,
此则名为反佐。以纯热证虽宜用纯寒,然虑火因寒郁,则不得不于寒剂中少佐辛热 之品,以行散之,庶免凝闭郁遏之患。(寒药热服,亦此意也。)纯寒证虽宜用纯热,然虑热 性上升,不肯下降,则不得不于热剂中少佐沉寒之品,以引热药下行,(如加胆汁、
童便入热药中,引入肝肾之类。又热药寒服,亦此意也。)此反佐之义也。知此诸义,则上病取下,
(如心火上炎,由肾水下虚,滋阴则火自降。)下病取上,(如小便不摄,由肺气虚者,则 益肺气。)左病取右,右病取左,(如左半身痰凝不遂,由右半身火气逼注使然,则泻右之 火气,而左自宽。)欲升先降,(浊降而后清可得而升,如水停气不化津而渴,用五苓去水 升清,则津生渴止是也。)欲降先升,(如小便不通用吐法。)欲行先止,(如气虚散漫,不 能营运,须先收敛其气,凝聚不散,盛则自运,所谓塞因塞用也。)欲止先行,(如食积,
泻用承气去积则已,所谓通因通用也。)等法,皆触类贯通矣。
<目录>卷之一·杂症<篇名>标本说属性:标本中气之说,出于《内经》。有谓天之六气为本,人之六经为标,经之相 为表里者为中气。所谓少阳之上,火气治之,中见厥阴。(天在人上,故曰上。言少阳感天之火 气而病,少阳与厥阴为表里,病每相连,故其中兼见厥阴证也。余仿此。)阳明之上 ,燥气治之,中见太阴。太阳之上,寒气治之,中见少阴。厥阴之上,风气治之,中见 少阳。少阴之上,热气治之,中见太阳。太阴之上,湿气治之,中见阳明。是也。有谓 人之脏腑为本,六经为标,脏腑之相为表里者为中气。如胃为本,足阳明经为标,脾为中气。
脾为本,足太阴经为标,胃为中气是也。有谓病之先受者为本,病之后变者为标。
如病本于伤食,因而证见吐泻是也。又此脏此经先病,后乃转属他脏他经是也。
《经》谓病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有生于中气者。有在标而求之于标,在本 而求之于本。有在本而求之于标,在标而求之于本。先病而后逆者,(因病而致气血之逆。)
先逆而后病者,先寒或热而后病者,先病而后寒或热者,先病而后泄者,先泄而后 病者,皆治其本。惟先热而后生中满,先病而后生中满,及大、小便不利者,皆治 其标。(中满指胀极,肚腹欲裂者言。大、小便不利,指点滴不通者言。并属危急之候,故 先治标。按中风,痰涎壅盛不通则死,急用三生饮、稀涎、通关等散去其痰。又吐衄,余血 停瘀,不得不去瘀导滞,亦急则治标之义也。)又谓病发而有余,(邪盛也。)本而标之,(邪 盛则侮及他脏,而因本以传标。)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正虚也。)标而本之,(
不足则他脏来侮,为标病传本。)先治其标,后治其本。谨察间、(间,即《论语》病间曰之 间。)甚,以意调之,间者并行,(标本兼治也。)甚者独行。又谓少阳太阴从本,少阴太阳 从本从标,阳明厥阴不从标本从乎中。从前解者,殊欠明白。愚谓少阳,经之属阳者也。少 阳之上,火气治之,火亦阳也,故少阳从本,为以阳从阳。不言从中者,中为厥阴,木从火 化,彼反从我,故不言也。太阴,经之属阴者也,湿亦阴气也,故太阴从本,为以阴从阴。
不言从中者,中为阳明,燥从湿化,亦彼反从我,故不言也。少阴,经之属阴者也,热气则 为阳矣。太阳,经之属阳者也,寒气则属阴矣。标本异气,各能生病,故或从本,或从标 也。亦俱不言从中者,少阴之中为太阳,言从本之阳,足以该之。太阳之中为 少阴,言从本之阴,亦足以该之。至若阳明,亦经之阳者也,燥亦气之属阳者 也,宁非以阳从阳。而不言从本者,以从本一义,已于少阳太阴发之,而有燥 从湿化者,其理不可不明,故特举从中言也。厥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