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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医经溯洄集-第15页

r>皆泄之之法也。王氏谓渗泄解表 利小便。为金郁泄之。夫渗泄利小便。固为泄金郁矣。其解表二字。
莫晓其意。得非以人之 皮毛属肺。其受邪为金郁。而解表为泄之乎。窃谓如此则凡筋病便是木郁。肉病便是土郁耶 。此二字未当于理。今删去。且解表间于渗泄利小便之中。是渗泄利小便为二治矣。若以渗 泄为滋肺生水。以利 小便为直治膀胱。则直治膀胱。既责不在肺。何为金郁乎。是亦不通。故余易之曰。渗泄而 利小便也。水郁折之。折者。制御也。伐而挫之也。渐杀其势也。如肿胀之病。水气淫溢。
而渗道以塞。夫水之所不胜者。土也。今土气衰弱。不能制之。故反受其侮。治当实其脾土 。资其运化。俾可以制水而不敢犯。则渗道达而后愈。或病势既旺。非上法所能遽制。则用 泄 水之药以伐而挫之。或去菀陈 开鬼门洁净府。三治备举。迭用以渐平之。王氏所谓抑之制 其冲逆。正欲折挫其泛滥之势也。夫实土者守也。泄水者攻也。兼三治者。广略而决胜也。
守也。攻也。广略也。虽俱为治水之法。然不审病者之虚实。久近。浅深。杂焉而妄施治之 。其不倾踣者寡矣。且夫五郁之病。固有法以治之矣。然邪气久客。正气必损。今邪气虽去 。正气岂能遽平哉。苟不平调正气。使各安其位。复其常于治郁之余。则犹未足以尽治法之 妙。故又曰。然调其气。苟调之。而其气犹或过而未服。则当益其所不胜以制之。如木过者 当益金。金能制木。则木斯服矣。所不胜者所畏者也。故曰。过者折之以其畏也。夫制物者 。物之所欲也。制于物者。物之所不欲也。顺其欲则喜。逆其欲则恶。今逆之以所恶。故曰 。所谓泻之。王氏以咸泻肾。酸泻肝之类为说。未尽厥旨。虽然。自调其气以下。盖经之 本旨。故余推其义如此。若扩充为应变之用。则不必尽然也。
<目录><篇名>二阳病论属性:经曰二阳之病发心脾。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释之者。谓男子则脾受之。而味不化。故少精 。
女子则心受之。而血不流。故不月。分心脾为男女各受立说。窃独谓不然。夫二阳阳明也。
胃与大肠之脉也。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发心脾。犹言延及于心脾也。虽然。脾胃为合。胃 病而及脾。理固宜矣。大肠与心。本非合也。今大肠而及心。何哉。盖胃为受纳之府。大肠 为传化之府。食入于胃。浊气归心。饮入于胃。输精于脾者。以胃之能纳。大肠之能化耳 。
肠胃既病。则不能受。不能化。心脾何所资乎。心脾既无所资。则无所运化。而生精血矣。
故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则男为少精。女为不月矣。心脾当总言。男女不当分说。至隐曲不 月。方可分说耳。者如释者之言。则男之精。独资于脾。而不资于心。女之血。独资于心。
而不资于脾。有是理耶。盖男女之精血。皆由五脏六腑之相养而后成。可谓之男精资于脾。
女 血资于心乎。经本曰男女皆有心脾之病。但在男子。则隐曲之不利。在女子。则月事之不来 耳。
<目录><篇名>煎厥论属性:内经曰。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辟积。于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视。耳闭不可以听。
溃 溃乎若坏都。 乎不可止。王氏注曰。张筋脉 胀也。精绝。精气竭绝也。既伤肾气。又损 膀胱。故当夏时。使人煎厥。斯乃房之患也。既盲目视。又闭耳听。则志意。心神。筋骨。
肠胃。溃溃乎若坏。 乎烦闷。而不可止。愚窃味夫经其旨昭然。若无待于解者。何注释 之乖远如此乎。请重释之。夫阳气者。人身和平之气也。烦劳者。凡过于动作皆是也。张。
主也。谓亢极也。精。阴气也。辟积。犹积叠。谓怫郁也。衣褶谓之襞积者。亦取积叠之义也 。积水之奔散。曰溃都。犹堤防也。 。水流而不止也。夫充于身者。一气而已。本无异 类也。即其所用所病而言之。于是乎始有异名耳。故平则为正。亢则为邪。阳气则因其和 以养人而名之。及其过动而张。亦即阳气亢极而成火耳。阳盛则阴衰。故精绝。水不制火。
故亢。火郁积之甚。又当夏月火旺之时。故使人烦热之极。若煎迫然。而气逆上也。火炎气 逆。故目盲耳闭。而无所用。此阳极欲绝。故其精败神去。不可复生。若堤防之崩坏。
而所 储之水奔散滂流。莫能以遏之矣。夫病至于此。是坏之极矣。王氏乃因不晓都字之义。遂略 去此字。而谓之若坏。其可乎哉。又以此病纯为房患以张为筋脉 胀。以 为烦闷。皆非 是。
<目录><篇名>八味丸用泽泻论属性:张仲景八味丸用泽泻。寇宗 本草衍义云。不过接引桂附等归就肾经。别无他意。而王海藏 韪之。愚谓八味丸以地黄为君。而以余药佐之。非止为补血之剂。盖兼补气也。气者。血之 母。东垣所谓。阳旺。则能生阴血者。此也。若果专为补肾。而入肾经。则地黄。山茱萸。
白茯苓。牡丹皮。皆肾经之药。固不待夫泽泻之接引。而后至也。其附子官桂。虽非足少阴 经本药。然附子乃右肾命门之药。况浮中沉无所不至。又为通行诸经引用药。官桂能补下焦 相火不足。是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