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之血。必用虻虫水蛭。今人畏而不敢下者。不明之罪小。无忌而妄 用者。杀人之罪大。医司人命。岂易言哉。
何柏斋云。造化生物。天地水火而已。主之者天。成之者地也。故曰干知大始。坤作成物。至于天地交合 变化之用。则水火二气也。天运水火干地之中。则物生矣。然水火不可偏盛。太旱物不生。火偏盛也。太涝物 亦不生。水偏盛也。水火和平而物生。自然之理。人之脏腑。以脾胃为主。盖饮食入于胃。而运以 脾。犹地之土也。然脾胃能化物。实由于水火二气。非脾所能也。火盛则脾胃燥。水盛则脾胃湿。皆不能 化物。乃生诸病。制其偏而使之平。则治之之法也。
愚按制其偏而使之平一句。甚好。所谓制者。非去水去火之谓。人身水火。原自均平。偏者病也。火偏多 者。补水配火。不必去火。水偏多者。补火配水。不必去水。譬之天平。此重则彼 轻。一边重者。只补足轻之一边。决不凿去马子。盖马子一定之 数。今人欲泻水降火者。凿马子者也。
余于脾胃。分别阴阳水火而调之。如不思饮食。此属阳明胃土受病。须补少阴心火。归脾汤补心火。以生 胃土也。能食不化。此属太阴脾土。须补少阳相火。八味丸补相火。以生脾土也。无非欲人培养一点先天之火 气。以补土之母耳。若理中汤用干姜。所以制土中之水也。建中汤用芍药。所以制土中之木也。黄 汤所以益 土之子。使不食母之食也。六味丸所以壮水之主也。八味丸所以益火之原也。土无定位。寄旺于四时。无专 能。代天以成化。故于四脏中兼用之。总之以补为主。不用克伐。脾气下陷。补中益气。肝木乘脾。加左金 丸。郁怒伤脾。归脾汤。脾虚不能摄痰。六君子汤。脾肾两虚。四君四神。阴火乘脾。六味丸。命门火衰。不 生脾土。八味丸。先天之气足。而后天之气不足者。补中气为主。后天足而先天不足者。补元气为主。或 曰。正当胸膈饱闷之时。数日粒米不下。陈皮枳壳木香乌药。日夜吞咽。尚且不通。复可补乎。曰此正因初 先不知补益。擅用发散。克伐太过。虚痞之病也。经曰。下焦虚乏。中焦痞满。欲治其虚。则中满愈甚。欲消 其痞。则下焦愈乏。庸医值此。难以措手。疏启其中。峻补于下。少用则邪壅于上。多用则峻补于下。所谓 塞因塞用者也。善用者能以人参一两。或七八钱。少加升麻一钱。大剂一服即愈。此内经之妙用。不可不知也。
东垣云。酒者大热有毒。气味俱阳。乃无形之物也。若伤之。止当发散。汗出则愈矣。其次莫如利小便 。乃上下分消其湿。今之病酒者。往往服酒症丸大热之药下之。又有牵牛大黄下之者。是无形元气受病。反 下有形阴血。乖误甚矣。酒性大热。已伤元气。而复重泻之。又损肾水真阴。及有形血气。俱为不足。如此则阴 血愈虚。真水愈弱。阳毒之热大旺。反增其阴火。是元气消铄。折人长命。不然则虚损之病成矣。宜以葛花解 酲汤主之。
\x葛花解酲方\x 青皮(去瓤三钱) 木香(五分) 橘红 人参 茯苓(各一钱五分) 猪苓(一钱五分) 白豆蔻(五 分) 葛花(五分) 砂仁(五分) 泽泻(一钱) 白术(二钱) 干姜(一钱) 神曲(一钱) 上为细 末。每服(三钱)。白汤调下。得微汗则病去。此东垣原方。宜加减用。
<目录>卷之六·后天要论<篇名>中暑伤暑论属性:中暑者。面垢自汗口燥。闷倒昏不知人。背冷手足微冷。或吐或泻或喘或满是也。当是时。切勿便与冷水。
或卧冷地。如行路 死者。即置日中热地上。以小便溺热土上。取热土罨病患脐上。急以二气丹同苏合香丸。
汤调灌下。如无二气丹。研蒜水灌之亦可。盖中伤暑毒。外阳内阴。诸暑药多用暖剂。如大顺散 之用姜桂。枇杷叶散之用丁香。蒜亦辛热之物。又蒜气臭烈。能通诸窍也。
东垣分阴阳动静而治之。
静而得之者。为阴证。或深堂水阁。过处凉室。以伤其外。或浮瓜沉李。过食生冷。以伤其内。所谓因 暑而伤暑者也。其病必头痛恶寒。肢节疼痛而烦心。肌肤大热无汗。腹痛吐泻。为房室冷物之阴寒所遏。使周 身阳气不得伸越。以大顺散主之。
动而得之者。为阳证。或行人或农夫。于日中劳役得之。为热伤元气。其病必苦头疼发燥恶热。扪之肌 肤大热。必大渴引饮。汗大泄齿燥。无气以动。乃为暑伤气。苍术白虎主之。若人元气不足。用前药不应。惟清 暑益气汤。或补中益气汤为当。大抵夏月阳气浮于外。阴气伏于内。若人饮食劳倦。内伤中气。或酷暑劳役。外 伤阳气者多患之。法当调补元气为主。而佐以解暑。若阴寒之证。用大顺散桂附大辛热之药。此内经舍时从证 之良法。不可不知。今人患暑证殁而手足指甲或肢体青黯。此皆不究其因。不温其内。而泛用香薷饮之类所误 也。夫香薷饮。乃散阳气导真阴之剂也。须审有是证而服之。斯为对证。今人平日间恐患暑病。而先服此以预 防。适所以招暑也。若人元气素虚。或房劳过度而饮之者。为祸尤不浅。若欲预防。惟孙真人生脉散。为夏令最宜。
暑乃六气中之一。即天上火。惟此火可以寒水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