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脉法之最细者。注中言其大纲。读者当会悟而推展之。
重阳者狂。重阴者癫。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
此承上文而言。若阳部而见阳脉。宜也。设阴部亦见阳脉。则谓重阳。阴部而见阴脉。宜也。设 阳部亦见阴脉。则谓重阴。重阳则阴部失滋燥之权。阳邪飞越而狂矣。重阴则阳部失宣和之令。阴邪 郁结而癫矣。人身之阴阳偏胜。则病偏极。而至于纯阴纯阳。并无伏匿之机。必至脱阳则见鬼。
脱阴则目盲也。
二十一难曰。经言人形病脉不病。曰生。脉病形不病。曰死。何谓也。然。人形病脉不病。
非有不病者也。谓息数不应脉数也。此大法也。
此章发明气血先后受病之义。以起下章之意也。言形病脉不病者。非脉不病也。盖病患之息 数不与其脉数相符也。假令邪入于气。气属阳而应于表。则形先病而息先乱。脉必随后应之。非 脉能不病也。谓形先病而息数不应脉数也。假令邪入于血。血属阴而隐于里。则形后病而息后乱。然脉已病 也。非形能不病。谓脉先病而脉数不应息数也。此即气血先后受病之大法也。曰生者。病在表腑也。
曰死者。病在里脏也。坊本云。医者不能调息以应病者之脉数。真不经语也。
二十二难曰。经言脉有是动。有所生病。一脉辄变为二病者。何也。然。经言是动者气也。
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气。气为是动。邪在血。血为所生病。
此章言血病必由于气病。气者血之帅也。脉者气之充也。气先病脉即应之。故经言是动者 气也。血后病。病可验之。故曰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气已见脉。邪在血又见于病。故有一脉辄 变为二病之问也。下文详言所以气先病血后病之故。
气主 之。血主濡之。气留而不行者。谓气先病也。血滞而不濡者。谓血后病也。故先为是动。后所生也。
。煦也。犹蒸也。濡。犹润也。气先留而不行。然后血滞而不濡。故气先为是动于脉。而血后所 生于病也。
二十三难曰。手足三阴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不。然。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合三丈。
手三阴之脉。从手至胸中。合二丈一尺。足三阳之脉。后足至头。合四丈八尺。足三阴之脉。从 足至胸。合三 丈九尺。人两足跷脉。从足至目。合一丈五尺。督任脉各长四尺五寸。合九尺。凡脉共长 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谓经脉长短之数也。
此章言脉起长短之数。即一难之二百七十息。脉行一度。共长十六丈二尺为一周。一日夜 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周义同。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何始何穷也。然。经络者。行血气。通阴阳。以荣于身者也。其始从中 焦。注手太阴阳明。阳明注足阳明太阴。太阴注手少阴太阳。太阳注足太阳少阴。少阴注手心 主少阳。少阳注足少阳厥阴。厥阴复还注手太阴。别络十五。皆因其原。如环无端。转相灌溉。朝于 寸口人迎。以处百病而决死生也。
此节即一难之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其注始于肺而终于肝。一日夜一周之义也 。其络脉十五。不与十二经直行而注脏腑。乃各因十二经之原穴。傍行于十二经脉之外。流注 于诸穴。循环不已。朝于寸口人迎之脉。以处百病之吉凶也。手足二字俱贯下。如手太阴阳明。
即手太阴手阳明也。足阳明太阴。即足阳明足太阴也。诸穴之所。详六十六难。
经曰。明知终始。阴阳定矣。何谓也。然。终始者。脉之纪也。寸口人迎。阴阳之气通于朝使。
(喻朝使之臣往来无 阻也)如环无端。故曰始也。终者三阴三阳之脉绝。绝则死。死各有形。故曰终也。
此一节承上决死生之义。而问脉之终始。以起下章脉绝之形。盖常言终始者。不过谓脉之纪 也。今言死生之终始者。谓左右人迎寸口脉。阴阳之气。循环不已。人之生机皆始于此。故曰 始也。三阴三阳之脉绝。人之生机皆终于此。故曰终也。但三阴三阳脉绝。形各不同。义在下章。
二十四难曰。手足三阴三阳气已绝。何以为候。可知其吉凶不。然。足少阴气绝。(气绝 即脉绝下仿此)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温于骨髓。故骨髓不温。即肉不着骨。骨肉不 相亲。即肉濡而却(濡滞也却不就也)肉濡而却。故齿长而枯。发无润泽。无润泽者。骨先死。戊 日笃。己日死。
此章言脉绝之义。足少阴属北方肾。肾主冬。气当敛藏。故脉当着骨伏行。伏行者。如潜伏 而行也。所以诊肾脉按之至骨。肾者水也。戊己土也。土克水。故死也。
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于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 肉满。(满懑同败也)肉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足太阴脾也。脾主肌肉。所以诊脾脉。与肌肉相等。脾属土。甲乙属木。木克土。故死也。
足厥阴气绝。则筋缩引卵与舌卷。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 络于舌本。
故脉不荣。则筋缩急。筋缩急。即引卵与舌。故舌卷卵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足厥阴肝也。肝应乎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