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医以火劫发汗。汗大出者。亡其阳。汗者心之液。亡阳则心气虚。心恶热。火邪内迫。则心神浮越。故惊狂。起卧不安。与桂枝汤。解未尽表邪。去芍药。以芍药益阴。非亡阳所宜也。火邪错逆。加蜀漆之辛以散之。阳气亡脱。加龙骨牡蛎之涩以固之。本草云。涩可去脱。龙骨牡蛎之属是也。
卷三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第六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方第四十四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牡蛎(五两熬味酸咸)
龙骨(四两味甘平) 大枣(十二枚擘) 蜀漆(三两洗去脚味辛平)
上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
当汗出愈。
形作伤寒。谓头痛身热也。脉不弦紧。则无伤寒表脉也。经曰。诸弱发热。则脉弱为里热。故云弱者必渴。若被火气。两热相合。搏于胃中。胃中燥烦。必发谵语。脉弱发热者。得脉浮。为邪气还表。当汗出而解矣。
王三阳云。此证固不须治。待其自汗。则愈。若脉不肯浮。酒炒芩连等。微解之可也。
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
此火邪迫血。而血下行者也。火阳病。用火熏之。不得汗。则热无从出。阴虚被火必发躁也。六日传经尽。至七日再到太阳经。则热气当解。若不解。热气迫血下行。必清血清厕也。
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此火邪迫血而血上行者也。脉浮热甚为表实。医以脉浮为虚。用火灸之。因火气动血。迫血上行。故咽燥唾血。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微数之脉。则为热也。灸则除寒不能散热。是慎不可灸也。若反灸之。热因火则甚。
遂为烦逆。灸本以追虚。而复逐热为实。热则伤血。又加火气。使血散脉中。气主 之。
血主濡之。气血消散。不能濡润筋骨。致骨焦筋伤。血散而难复也。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脉浮在表。宜以汗解之。医以火灸取汗。而不得汗。邪无从出。又加火气相助。则热愈甚。身半以上。同天之阳。身半以下。同地之阴。火性炎上。则腰以下。阴气独治。
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也。
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烦热也。邪气还表。则为烦热。汗出而解。以脉浮。故为邪还表也。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三两。
烧针发汗。则损阴血而惊动心气。针处被寒气聚而成核。心气因惊而虚。肾气乘寒气而动。发为奔豚。金匮要略曰。病有奔豚。从惊发得之。肾气欲上乘心。故其气从少腹上冲心也。先灸核上。以散其寒。与桂枝加桂汤。以泄奔豚之气。
卷三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第六
桂枝加桂汤方第四十五
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共五两。余根据前法。
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先火为逆。复以下除之。里气因虚。又加烧针。里虚而为火热所烦。故生烦躁。与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以散火邪。
卷三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第六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第四十六
桂枝(一两) 甘草(二两) 牡蛎(二两熬) 龙骨(二两)
上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
辛甘发散。桂枝甘草之辛甘。以发散经中之火邪。涩可去脱。龙骨牡蛎之涩。以收敛浮越之正气。
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寒则伤荣。荣气微者。加烧针。则血留不行。惊者。温针损荣血而动心气。金匮要略曰。血气少者。属于心。
王宇泰云。心属火。火先入心。心主血而藏神。血如水也。神如鱼也。两阳相熏灼。
水热汤沸。则鱼惊跃不能安矣。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恶寒发热。为太阳表病。自汗出。不恶寒发热者。阳明证本太阳表病。医反吐之。
伤动胃气。表邪乘虚。传于阳明也。以关脉细数。知医吐之所致。病一二日。为表邪尚寒而未成热。吐之则表寒传于胃中。胃中虚寒。故腹中饥而口不能食。病三四日。则表邪已传成热。吐之则表热乘虚入胃。胃中虚热。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也。朝食暮吐者。食晨入于胃。胃虚不能克化。即知至暮胃气行里。与邪气相搏。则胃气反逆。
而以胃气尚在。故止云小逆。
张兼善云。此病虽逆。当自愈。吐中便有发散之义也。但当节饮食。静养调摄。则余邪自去。若更妄治之。则变证起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