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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得者也
马云。此所谓彼虽弗见所为。而不必以有目以为视。吾能见而取之。真有神明 相得之妙也。张云。谓病无形见。有不必相见而取者。真有神明相得之妙也。
刺节言去爪
(止)
津液之道也
甲乙。爪、作衣。下同。肢胫、作股 。无管以二字。垂、作睾。张 云。腰脊所以立身。故为身之大关节。肢胫所以趋翔。故为人之管。管、键也。茎垂者。前阴宗筋也。命门元 气盛衰。具见于此。故为身中之机。精由此泄。故可以候阴精而为津液之道也。志云。手足肢胫之骨节。人之 管以趋翔。盖津液淖泽于肢胫。则筋骨利而胫能步趋。肢能如翼之翔也。简案、荀子儒效篇。圣人也者。道之 管也。注。管、枢要也。
故饮食不节
(止)
命曰去爪
甲乙。溢、作流。血道、作水道。日大不怵、作炅不休息。常、作裳。诸本不怵、作不休。此本误。当改。张云。饮食不节。病在太阴阳明。喜怒不时。病在少阴厥阴。故其津液内溢。则下留于睾。为日大不休。不可蔽匿等证。盖即疝之类。治之者当察在何经。以取其关节肢络。故命曰去爪者。犹去其赘疣也。睾、音高。阴丸也。楼氏云。内经刺久疝共四法。其一节。此篇文所谓铍石取睾囊中水液者是也。其法今世人亦多能之。睾丸囊大如斗者。中藏秽液。
必有数升。信知此。出古法也。铍针如刀状。马云。荥然有水。凝蓄不行。集韵云。荥、小水貌。
内热相搏
甲乙。作两热相薄。
外畏绵帛近
(止)
又不可近席
甲乙。作衣热不可近身。 身热不可近席。
腊干
甲乙作HT 一字。注。黄帝古针经。作稿腊。(检字书HT 字无考)
饮食不让美恶
甲乙。作欲饮二字。张云。滋味不能辨也。
取之于其天府大杼
(止)
疾于彻衣
甲乙。稀、作。张云。天府、手太阴经穴。大杼、中膂俞。俱足太阳经穴。刺此皆可以去热。又补足太阴脾经。手太阴肺经。以出其汗。热去汗出而病除。其速有如彻衣。此盖伤寒邪热之类也。志云。或不必尽刺诸阳之奇输。取之于其天府、大杼、三。使膀胱所藏之津液。外濡于皮毛。又刺太阳经之中膂。通津液。上滋于心脏。以去其热。肺主皮毛。脾主为胃行其津液。故当补足手太阴。以出其汗也。简案、甲乙载之六经受病发热。伤寒热病篇。张注。
有所据。
大风在身
(止)
甚于迷惑
张云。风邪在身。血脉必虚。正不胜邪。故为轻重倾侧等病。以其颠倒无常。 故曰甚于迷惑。此即中风之类也。马云。其虚者为不足而轻。其实者为有余而重。大体当倾侧宛伏。虽四方上 下。皆已反复颠倒。简案、宛、郁同。甲乙载之阳受病发风篇。张注为是。
有容大者 有狭小者
甲乙。无容字狭字。
五章
马云。汉史约法三章。犹言五事也。张云。五条也。
痹热
诸本作瘅热。张独作痹。误。
凡刺痈邪
(止)
泻之
甲乙。脆、作越。过痈者。作遇痈所者四字。马云。陇、隆同。生气通天论。有日中而阳气隆。本经营卫生会篇。作陇。古盖陇隆互用。道去声。此承上文而言。肿聚散亡之法也。凡刺痈邪。无迎其气之来隆。所谓避其来锐者是也。如易风俗。如移性情相似。须缓以待之。若不得脓。则揉以脆之。导以行之。去其痈肿之乡。彼当不安处所。乃自散亡矣。凡诸阴阳经之有病生痈者。取其本经之输穴以泻之。如手太阴输穴太渊之类。张云。脆、柔脆溃坚之谓。
凡痈毒不化则不得脓。故或托其内。或温其外。或刺以针。或灸以艾。务化其毒皆脆。道更行也。乡、向也。安、留聚也。去其毒瓦斯所向。不使安留处所。乃自消散矣。故于诸阴经阳经。但察其过于壅滞者。皆当取输穴以泻其锐气。是即所谓去其乡也。简案、志云。气壅而肿。非痈脓也。又云。脆道、肌肉之理路也。并非。
凡刺大邪
(止)
刺诸阳分肉间
甲乙作凡刺大邪用锋针。曰剽、作标。通、作道。肌肉上有于字。无亲 字。反其真、作乃自直道四字。张云。大邪、实邪也。邪气盛大。难以顿除。日促小之。自可渐去。去其有余。 实者虚矣。此释上文。大者必去也。剽、砭刺也。通病气所由之道也。针无妄用。务中其邪。邪正脉色。必当 亲切审视。若以小作大。则反其真。盛大实邪。多在三阳。故宜刺诸阳分肉间。简案、剽、砭刺也。出说文。
凡刺小邪
(止)
刺分肉间
甲乙。日、作曰。费作贵。马云。费、废同。张云。小邪、虚邪也。虚邪补 之。则正气日大。而邪自退也。不足而补。乃可无害。若泻其虚。斯不免矣。此释上文小者益阳也。迎之界者。 迎其气行之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