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属性:诸本无篇字。
\x伯高曰\x 甲乙作少师。张云。按本节引通天篇少师之答。而此云伯高者。岂少师即伯高之别称耶。
无考矣。
\x不离于五\x 张云。由阴阳而化五行。所以天地万物之理。总不离五。而人身之相应者。亦惟此耳。
\x故五五\x(止)\x从外知内\x 张云。五行之中。又各有五。如下文以五形之人。而又分左之上下。右之 上下。是为五矣。五而五之。计有二十五人也。然此言五行之详。非若通天篇所谓太阳、少阳、太阴、少阴、
和平五态而已。故曰阴阳之人不与焉。又不合于众者五也。别而以候。欲别其外而知其内也。简案、马云。计 有二十五人之式。而彼阴阳和平之人 不与也。此政读为式。
\x遵循\x 简案、逡、巡同。庄子。至乐作蹲循。通雅云。古人不惟借声见形。义近者时牵率书之。故 循以借逡。又以借巡耳。
\x本形之人\x(止)\x佗佗然\x 甲乙无似于苍帝其为人七字。下同。此例肩下有平字。马云。比者拟议之谓。
盖以人而拟角。故谓之曰比。此言木形人有五。有全偏之分也。木形之人。木气之全者也。下文四股则偏矣。
木主东方。其音角。其色苍。故木形之人。当比之上角。似于上天之苍帝。色苍者。木之色苍也。头小者。木 之巅小也。面长者。木之体长也。肩背大者。木之枝叶繁生。其近肩之所阔大也。身直者。木之体直也。小手 足者。木之枝细而根之分生者小也。此自其体而言耳。好有才者。木随用而可以成材也。力少者。木必易摇也。
言多忧而外劳于事者。木不能静也。耐春夏者。木以春夏而茂盛也。不耐秋冬者。木以秋冬而雕落也。此自其 性而言耳。故秋冬有感于邪。则病易生。肝经属起厥阴。为根干。故足厥阴经之分肉。形体佗佗然。有安重之 义。(案诗经国风君子偕老篇云委委佗佗朱注云雍容自得之貌)张云。足厥阴肝木之经也。肝主筋。为罢极之 本。故曰佗佗然。佗佗、筋柔迟重之貌。足厥阴为木之脏。足少阳为木之腑。此言脏而下言腑者。盖以厥阴少 阳为表里。而脏为腑之主耳。故首云。上角厥阴者。总言木形之全也。后云大角、左角、 角、判角、少阳者。
分言木形之详也。兹于上角而分左右。左右而又分上下。正以明阴阳之中。复有阴阳也。余准此。志云。佗佗、
美也。如木之美材也。
\x大角之人\x(止)\x遗遗然\x 甲乙注。一曰左角。张云。禀五形之偏者各四。曰左之上下。右之上下。而 此言木形之左上 者。是谓大角之人也其形之见于外者。属于左足少阳之经。如下文所谓足少阳之上。气血盛则通髯美。良以及 血气多少等辨。正合此大角之人也。遗遗、柔退貌。愚按、通天篇有云。太阴之人。少阴之人。太阳之人。少 阳之人。阴阳和平之人。凡五人者。其态不同。是统言大体而分其阴阳五态也。此以木火土金水五形之人。而 复各分其左右上下。是于各形之中。而又悉其太少之义耳。总皆发明禀赋之异。而示人以变化之不同也。马云。
遗遗然者。如有所遗失。然行之不骤而驯也。简案、马注不允。志云。遗遗、谦下之态。如枝叶之下垂也。亦 恐非是。
\x左角之人\x(止)\x随随然\x 甲乙作右角。张云。左角。一云少角。随随、从顺貌。下文云。足少阳之下。
血气盛则胫毛美长者。正合此少角之人。而此言其右之下也。余仿此。
\x 角之人\x(止)\x推推然\x 甲乙。推推、作鸠鸠。张云。一曰右角角形。而并于右足少阳之上者。是谓右 角之人。此即言其右之上也。推推、前进貌。志云。大谓之 。即太角也。大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 角之 人。比于右足少阳。推推、上进之态。如枝叶之上达也。简案、广韵。 、音大。义同。然则 角乃与上文大 角何别。上文大角。摅甲乙作左角。近是。
\x判角之人\x(止)\x栝栝然\x 正脉、甲乙。栝栝、作括括。张云。判、半也。应在大角之下者。是谓判角 之人。而属于左足少阳之下。即言其左之下也。栝栝、方正貌。凡此遗遗、随随、推推、栝栝者。皆所以表木 形之象。志云。栝栝、正直之态。如木体之挺直也。
\x火形之人\x(止)\x核核然\x 甲乙无似于赤帝其为人七字。核核、作窍窍。(简案疑是 误字形相似)
矧诸本作KT 。常改。马云。此 言火形之人。有全偏之分也。火主南方。其音征。其色赤。故火形之人。似于上天之赤帝。KT 者。脊肉也。
广KT 者。火之中势炽而广大也。面锐头小者。火之炎上者。必锐且小也。好肩背髀腹者。火之自下而上。渐 大而狭。故谓之好也。手足小者。火之旁及者。势小也。行安地者。火必着地而起也。疾心者。火势猛也。行 摇肩者。火之势摇也。背肉满者。即广KT 之义也。有气者。火有气势也。此自其体而言耳。轻财者。火性易 发而不聚也。少信者。火性不常也。多虑而见事明者。火性明通而旁烛也。好颜者。火色光明也。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