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受气者
(止)
夺之而已矣
马云。试观海之行云气者。本于地气上为云。而后云气行于天之 下也。胃之有气血。本于谷气所化。而后血气行于十二经之隧也。是经隧者。诚为五脏六腑之大脉络耳。迎其 气之来而有以夺之。则能杀生人矣。
上下有数乎
(止)
夺其天气者也
张云。上下、谓手足经也。五里、手阳明经穴。此节指手之五里。 即经隧之要害。若迎而夺之。则脏气败绝。必致中道而止。且一脏之气。大约五至而已。针凡五往以迎之。则 一脏之气已尽。若夺至二十五至。则五脏之输气皆竭。乃杀生人。此所谓夺其天真之气也。气穴论云。大禁二 十五。在天府下五寸。即此之谓。志云。至者迎其气之至也。往者追其气之行也。故五至而迎其五脏之气至即 已。若五往而追之。则五脏之气尽泄于外矣。
非能绝其命 而倾其寿者也
张云。不知刺禁。所以杀人。针非绝人之命。倾人之寿者也。志云。 非由命之自绝。 寿之自绝。实所以杀生人也。
窥门
(止)
死于堂上
马云。吾窥门而见其刺。其人当死于家中。吾入门而见其刺。其人当死于堂上。死之最易。又如是耶。张云。门即生气。通天等论。所谓气门之门也。门而刺。言犹浅也。浅者害迟。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言其深也。深则害速。故死于堂上。志云。者。窥俟其所出也。门首。卫气篇之所谓契绍之门户。乃气血从孙络而出于皮肤之门也。故俟其气之出门而刺之者。稍缓而死于家中。入门而逆刺于络内者。即死于医者之堂上也。夫天气一日一夜。绕地环转一周。
逆则不过一周而死。况针刺之伤乎。简案、三家所取义各异。未知孰是。
【目录】卷五
【篇名】五禁篇第六十一
属性:诸本无篇字。马云。内有五禁、五夺、五过、五逆、九宜等法。然以五禁为首。故名篇。
五过
张云。补之过度。资其邪气。泻之过度。竭其正气。是五过也。 介按、疏五过论曰。不知病情。治之一过也。不知补泻。治之二过也。工不知诊。治之三过也。病不能 医。治之四过也。医不能明。治之五过也。
甲乙日自乘
(止)
是谓五禁
马云。天干之应人身。头为甲乙。肩喉为丙丁。戊己为手足。四 肢合辰戌丑未之四季。庚辛应股膝。壬癸应足胫。故凡天干自乘之日。皆无刺之。发 振埃。俱刺法名目。见 本经刺节真邪篇。张云。日自乘者。言其日之所直也。简案、据刺节真邪篇。发 之刺。治耳目之病。即头面 之病。振埃之刺。治咳喘胸满。肩息上气等之病。即肩喉兼全之病。去爪之刺。刺关节脉络四肢之病。 即泻脾土之水。
是五夺也
张云。此五夺者。皆元气之大虚者也。若再泻之。必置于殆。不惟针刺。用药亦然。
热病脉静
(止)
是谓五逆也
甲乙无下血三字。张云。热病脉静。阳证得阴脉也。汗已出。脉躁盛。真阴败竭也。病泄脉宜静。而反洪大者。孤阳邪胜也。着痹破。身热而脉偏绝者。元有所脱也。淫而夺形。身热下血者。精血去而亡阴发热也。寒热夺形。而脉坚搏者。脾阴大伤。而真脏见也。凡此五逆者。皆阴虚之病。故本神篇曰。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是皆不可刺者也。马云。其身热脉宜洪盛。今已偏绝。盖偏则一手全无。绝则二手全无也。淫者好淫也。志云。淫者酷虐之邪。
夺形者。邪伤形也。如但热不寒之疟气。内藏于心。而外淫于分肉之间。令人消烁肌肉。简案、马偏绝及淫字之解。恐非也。伤寒论云。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成氏注云。若汗出不解。则邪气内胜。正气外脱。故死。内经云。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千金云。热病已得汗。脉尚躁盛。此阳脉之极也。死。
【目录】卷五
【篇名】动输篇第六十二
属性:诸本无篇字。马云。内论手太阴、足少阴、足阳明之俞穴。独动不休。故名篇。
经脉十二
(止)
何也
甲乙作经脉十二。而手太阴之脉独动不休。何也。无足少阴阳明五字。张云。 手足之脉。共十二经。然惟手太阴、足少阴、足阳明三经。独多动脉。而三经之脉则手太阴之太渊。足少阴之 太溪。足阳明上则人迎。下则冲阳。皆动之尤甚者也。
是明胃脉也
(止)
故动而不止
甲乙。是、作足阳二字。 是也。志云。是明胃脉者。谓宗气荣气卫气。皆胃腑水谷之所生也。清气者。宗气也。积于胸中。上注于肺。 肺气从手太阴之经而行于十二经脉。其行也以息往来。故人一呼脉动而行三寸。一吸脉再动而行三寸。呼吸定 息。脉行六寸。呼吸不已。故动而不止。是以十二经中皆有动脉也。
上十焉息
(止)
不知其极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