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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素问识-第108页

呼吸。而合于皮毛者也。简按今从马高注。
外破大
吴作大 。张云。 。当作 。误也。盖 可称大。 不必称大也。简按马志高并随文 为解。非也。
卷肉
吴云。卷。音 。简按新校正。全本作寒肉。疑是搴讹。(搴。亦缩也。)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
吴云。此又言溪谷。亦三百六十五穴。盖在诸经孙络之内。非复别有三百六 十五穴。张云。
有骨节而后有溪谷。有溪谷而后有穴 。人身骨节三百六十五。而溪谷穴 应之。故曰穴会。亦应一岁之数。
小痹淫溢循脉往来
张云。邪在孙络。邪未深也。是为小痹。志云。脉。谓孙络脉也。
帝乃辟左右
吴删辟以下二十三字。于义似是。
金兰之室
志云。藏之于心也。简按此不过尊奉而珍宝之之谓。志注凿矣。
三百六十五脉
张云。即首节三百六十五穴会之义。
传注十二络脉非独十四络脉也
高云。并注于络。络。大络也。灵枢经脉论。有手太阴少阴心主太阳 阳明少阳之别。足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别。并任脉之别。督脉之别。为十四大络。故曰。传注十四络 脉。非独手足三阴三阳之十二络脉也。四。旧本讹二。二。旧本讹四。今改。
内解泻于中
张云。解。解散也。即刺节真邪篇解结之谓。泻。泻去其实也。中者。五脏也。此言 络虽十二。而分属于五脏。故可解泻于中。左右各五。故云十脉。高云。十四络脉。外合孙络。则有三百六十 五会。内合五脏。则有左右五俞之十脉。故曰内解。泻于中者十脉。所以承十四络脉。而申明内通五脏之俞脉。
以补上文孙络之未尽者。又如此。
<目录>卷七<篇名>气府论篇第五十九属性:马云。气府者。各经脉气交会之府也。故有言本经。而他经之穴。入其中者。止论脉气所发所会。不以 本经别经为拘也。其穴有多少。亦不拘于本经故耳。前篇论穴。故名气穴。而此论脉气所发。故名曰气府也。
高删论字。此亦以无问答也。
七十八穴
吴云。下文。考得九十一穴。多一十三穴。此与近世不同。近世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
张云。详考本经 下文。共得九十三穴。内除督脉少阳二经。其浮气相通于本经。而重见者。凡十五穴。则本经止七十八穴。近 世经络相传。足太阳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即下文各经之数。亦多与今时者不同。
入发至项三寸半
马云。谓大杼风门二穴也。盖自后项。上至入发。则自入发至项而下。计有三寸 半许。其数正如二穴所在也。中乃督脉。旁有四行。俱足太阳经穴。故曰旁五。二穴。各开中行一寸半。则在 左之穴。至在右之穴。共相去三寸也。(按入发者。入后发际也。在后曰项。在侧曰颈。在前曰喉。新校正。
以入发为前发际。故欲以项字更为顶字。且以囟会至百会。百会至后顶。俱有三寸之说。又以半字为衍。何其 强也。今如愚注。则王注自明。新校正。不必赘矣。)马云。项。当作顶。自眉上入发。曲差穴也。自曲差上 行。至顶中通天穴。则三寸半也。并通天而居中者。督脉之百会也。百会。为太阳督脉之会。故此以为言百会 居中。而前后共五穴。左右凡五行。故曰旁五。自百会前。至囟会后。至强间左右。至少阳经穴。相去各三寸。
共五五二十五穴。如下文者也。高云。顶。旧本讹项。今改。顶。前项穴也。自攒竹入发际。至前顶。其中有 神庭上星囟会。故长三寸半。前顶在中行。次两行。外两行。故旁五。言自中及旁。有五行也。简按甲乙。神 庭。在发际直鼻。上星。在直鼻中央。入发际一寸。囟会。在上星后一寸。前顶。在囟会后一寸五分。凡四穴。
通三寸半。高注似是。
浮气
吴云。阳气浮于巅顶之上者也。张云。言脉气之浮于巅也。
项中大筋两旁各一
高云。风池二穴。
风府两旁各一
高云。天柱二穴。以明上文外两旁。在项中大筋两旁。名为风池者。各一。内两旁 在风府穴两旁。
名为天柱者。各一也。简按此与王注互异。甲乙。天柱。在侠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者中。足太阳脉气所发。
又云。风池。在颞 后。发际陷者中。由此观之。王注为是。
十五间各一
吴云。间。两骨之间。自大椎。至胞肓。凡十五肋。故曰十五间。十五间各一者。今甲 乙经所载十三穴。并去脊三寸。附分。云云。(与王注同)左右合成二十六穴。近世有膏肓二穴。在魄户之次。
晋汉而上。率未有也。曰十五间各一。当得三十穴方是。不然。则五当作三矣。简按张加大杼膏肓二穴。为十 五穴。马以五脏六腑之俞。中膂内俞。白环俞。为十五俞。志高同。然膏肓。晋以上无所见。而五脏六腑之俞。
乃出下文。故并不可从。
两角上
吴云。角。谓额角。张云。耳角也。高云。头角也。沉氏释骨云。额之中曰颜。曰庭。其旁 曰额角。巅之旁崭然起者。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