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及右共三,(无髓)。咽下为喉骨 者左、中及右共三,(同上)。喉下为咙骨者,环次共十事,(同上)。咙下之内,为肺系骨者,累 累然共十二,(无势、髓)。肺系之后为谷骨者一,(无髓)。谷下为KT 道骨者,左右共二,(同上)。咙 外次下,为顺骨者共八,(少液)。顺骨之端,为顺隐骨者共八,(同上。)顺下之左,为洞骨者一,
(女人无此)。顺下之右,为 骨者一,(女人无此)。洞、 之下,中央为 KT 骨者一,(无髓,俚人 呼为鸠尾)。 KT 直下,为天枢骨者一,(无髓)。铃下之左右,为缺盆骨者二,(有势,多液)。 左缺 盆前之下,为下厌骨者一,(无髓)。右缺盆前之 下,为分膳骨者一,(同上)。厌、膳之后附下,为仓骨者一,(同上)。仓之下左右,为 骨者共 八,(有势。无液。) 下之左,为胸骨者一,(男子此骨大者,好勇。) 下之右荡骨者一,(女子此 骨大,则大夫。)胸之下,为乌骨者一,(男子此骨满者,发早白。)荡之下,为臆骨者一,(此骨高,
多讹妄。)铃中之后,为脊窳骨者,共二十二,(上接天柱,有髓。)脊窳次下,为大动骨者一,(上 通天柱,共成二十四椎。)大动之端,为归下骨者一,(道家谓之尾闾)。归下之后,为篡骨者一,(此 骨能限精液)。归下之前, 骨者一,(此骨薄者,多处贫下)。复次缺盆之下,左右至衬,以二十 五字关六十骨。(此下止分两手臂,至十指之端众骨)。支其缺盆之后,为伛甲骨者左右共二,(有 势,多液)。伛甲之端,为甲隐骨者左右共二,(此骨长,则至贤)。前支缺盆,为飞动骨左右共二,
(此骨,病痱缓)。次飞动之左,为龙 骨者一,(有势,无髓无液)。次飞动之右,为虎冲骨者一,(同 上)。龙 之下,为龙本骨者一,虎冲之下,为虎端骨者一,(俱有势,有髓)。本端之下为腕也,
龙本上内,为进贤骨者一,(男子此骨隆,为名臣。)虎端上内为及爵骨者一,(女人此骨高,为命归)。
腕前左右,为上力骨者共八,(有势,多液)。次上力,为驻骨者左右共十,(同上)。次驻骨,为 搦骨者左右共十,(同上)。次搦,为助势骨者左右共十,(左助外为爪,右助外为甲)。爪甲之下,各 有衬骨左右共十,(无势,无液)。复次 KT 之下,左右前后至初步,以五十一字,关一百三十 六骨,此下至两乳下,分左右自两足心,众骨所会处也, KT 之下,为心蔽骨者一,(无髓)。
KT 之左,为胁骨者上下共十二,(居小肠之分也)。左胁之端,各有胁隐骨者,分次亦十二,
(无髓)。胁骨之下,为季胁骨者共二,多液。季胁之端,为季隐骨者共二,(无髓)。 KT 之右,
为肋骨者共十二,(处太阳之分也)。肋骨之下,为 肋骨者共二,(各无隐骨,唯兽有之)。右肋之端,
为肋隐骨者共十二,(无髓)。 骨之前,为大横骨者一,(有势,少髓)。横骨之前为白环骨者共 二,(有势,有液)。白环之前,为内辅骨者左右共二,(有势,有液)。内辅之后,为骸关骨者左 右共二,(同上)。骸关之下,为FS 骨者左右共二,(同上)。FS 骨之下,为髀枢骨者左右共二,(有势,
多髓)。髀枢下端,为膝盖骨者左右共二,(无势,多液)。膝盖左右,各有侠升骨者共二,(有势,多 液)。髀枢之下,为 骨者左右共二,(有势,多髓)。 骨之外,为外辅骨者左右共二,(有势,有 液)。 骨之下,为立骨者左右共二,(同上)。立骨左右,各有内外踝骨者共四,(有势,少液)。踝 骨之前,各有下力骨者左右共十,(有势,多液)。踝骨之后,各有京骨者左右共二,(有势,少液)。
下力之前,各有释欹骨者共十。释欹之前,各有起仆骨者共十,(有势)。起仆之前,各有平 助骨者左右共十,(有势)。平助之前,各有衬甲骨者左右共十,(无势,少液)。释欹两傍,各有 核骨者左右共二,(有势,多液)。起仆之下,各有初步骨者左右共二,(有势无髓,有液,女人则无 此骨)。凡此三百六十五骨也,天地相乘,惟人至灵,其女人则无顶威、左洞、右棚及初步等五骨,止有 三百六十骨。又男子、女人一百九十骨,或隐、或衬、或无髓势,余二百五十六骨,并有髓,液以藏诸筋,
以会诸脉,溪谷相需,而成身形,谓之四大,此骨度之常也。
<目录>卷之六\跌扑伤损<篇名>头目鼻耳伤属性:凡脑骨伤破,轻手撙捺平正,若皮不破者,用退肿膏敷贴。若皮破肉损者,先用封 口药 之,外以散血膏贴之,若皮破血流者。用止血散 之,若肿痛者,用葛叶,毛藤叶、
枫叶尾,砍烂敷之。不可见风着水。恐成破伤风。凡脑骨伤碎,在硬处可治,若伤太阳 穴不可治。如在发际,须剪剃去发,看皮破不破,根据上用药敷。若欲洗,宜用熟油和药 水洗,或和温茶洗之。凡面目伤,青黑色,用一紫散敷,或紫金膏贴,伤重者,用补肉膏 敷贴。凡脑两角及后枕,或两眉有伤可治。眼睛伤,瞳神不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