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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金匮玉函经二注-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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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饭下。
〔补注〕血积于内。然后错甲于外。经所言也。肠痈何故亦然耶。痈成于内。血泣而 不流也。惟不流。气亦滞。遂使腹皮如肿。按之仍濡。虽其患在肠胃间。究非腹有 积聚也。外无热而见数脉者。其为痈脓在里可知矣。然大肠与肺相表里。腑病 而或上移于脏。正可虞也。故以保肺而下走者。使不上乘。附子辛散。以逐结。败 酱苦寒。以祛毒而排脓。务令脓化为水。仍从水道而出。将血病解而气亦开。抑何神乎。
肠痈者。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时时发热。自汗出。复恶寒。其脉迟紧 者。脓未成可下之。当有血。脉洪数者。脓已成。不可下也。大黄牡丹汤主之。

大黄牡丹汤方
大黄(四两) 牡丹皮(一两) 桃仁(五十个) 瓜子(半升) 芒硝(三合)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再煎沸。顿服。有脓当下。如无脓。当下血。
〔补注〕肠痈而少腹不可按。阳邪下结。部位牵引也。按之如淋。形容痛状。情所必 至。夫血病而气不病。故小便自调。然阳邪已盛。卫气斯虚。遂发热汗出而畏寒 也。痈证如是。治之者。须以脓成未成为异。欲知之法。舍脉无由。脉迟紧。知未熟。
为血瘀于内。勿使成脓。下之须早。非桃仁承气汤乎。脉若洪数者。则已成矣。岂 复有瘀可下。此大黄丹皮以涤热排脓。势所必用也。然内经曰。肠痈为病不可 惊。惊则肠断而死。故患此者。坐卧转侧。理宜徐缓。少饮稀粥。毋失调养斯善。
问曰。寸口脉微而涩。法当亡血。若汗出。设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疮。被刀斧所 伤。亡血故也。
〔补注〕微则阳虚。涩为血虚。定理也。故涩则亡血。阳微当汗出。若不汗者云何。知 汗为血液。故汗多尚亡阳。况去血乎。然则骤为刀斧伤者。阴去而阳亦随衰。阳 虽衰而不能复汗者。亡血故也。
病金疮。王不留行散主之。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取) 蒴 细叶(十分七月七日采)

桑东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川椒(三分除目及闭口者去汗)
甘草(十八分) 黄芩(二分) 干姜(二分) 浓朴(二分) 芍药(二分)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烧灰存性。勿令灰过。各别杵筛。合治之为散。服方寸 匕。小疮即粉之。大疮但服之。产后亦可服。如风寒。桑东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阴干百日。
浸淫疮。从口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
〔衍义〕从口向四肢。由上及下。由内及外。散也。火热散则易消。反聚则难治。因久 久愈热也。经云。夏脉太过。令人肤痛为浸淫。盖夏脉洪大。心主火。脉主心也。故 曰。三部洪数心家热。舌上生疮唇破裂。然必非其时有其气则然。若立夏得洪大脉。又非所论可知矣。
浸淫疮。黄连粉主之。(方未见)
〔衍义〕黄连泻手少阴之火。火去而气血自复矣。
【目录】卷十九【篇名】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第十九属性:(皆系筋病故汇为篇论一首脉证一条方五首)
师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却。刺 入二寸。此太阳经伤也。
〔补注〕 名承筋。在上股起肉处。脚跟上七寸。 之中陷者是。法不可刺。或刺转 深。遂伤其经。以致能前而不能却。此仲景自注已详。
病患常以手指臂肿动。其人身体 者。藜芦甘草汤主之。
〔补注〕凡动皆属风。而肿属湿。故肝木主风。血虚则风生。气虚则湿袭。手臂肿且 动。知其血不足之养筋。阳亦不能以自固。而身体之 。势不得已矣。岂非有痰 气在筋节间乎。夫见于外者。未有不因于内者也。窥仲景有吐之法。惜乎方缺焉耳。
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者。鸡屎白散主之。

鸡屎白散
鸡屎白一味为散。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温服。

〔补注〕转筋者。脾胃土衰。肝木自盛。风火燥烁于筋。则筋挛而痛。故风气甚急。则 肝血失养。筋失其柔和之性。乖其屈伸之节。故臂脚直。至脉直上下行者。乃督 冲之为病。何者。督脉循阴器。阴器者。宗筋所主也。冲脉为肝之幕。肝木多风。则 冲亦病矣。若微弦则转入于内。为病较重。因以鸡屎白投之。其肝邪外出耳。
阴狐疝气者。偏有小大。时时上下。蜘蛛散主之。

蜘蛛散方
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两)

二味为散。取八分一匕饮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衍义〕厥阴之筋病也。狐、阴兽。善变化而藏。睾丸上下。有若狐之出入无时也。足 厥阴之筋。上循阴股。结于阴器。筋结。故偏有大小。气病。故时时上下也。蜘蛛布 网取物。其丝右绕。从外而内。大风不坏。得干金旋转之义。故主治风木之妖狐。
配桂枝以宣散厥阴之气结。
问曰。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师曰。腹中痛。其脉当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虫。
〔衍义〕腹痛。中焦湿土之为病也。腹为阴。痛为阴类。故脉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