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即谷乃 也。山海经。百KT 生。荀子。五 蕃。是也。○诸积大法以下。徐沈尤。别提为一条。)
〔徐〕积。迹也。病气之属阴者也。脏属阴。两阴相得故不移。不移者。有专痛之处。而无迁改也。聚 则如市中之物。偶聚而已。病之属阳者也。腑属阳。故相比阳。则非如阴之凝。故寒气感则发。否则已。所谓 有时也。既无定着。则痛无常处。故曰辗转痛移。其根不深。故比积为可治。若 气。 者。谷也。乃食 气也。(案三因。立 气门载宿食论治。当并考。)食伤太阴。敦阜之气。抑遏肝气。故痛在胁下痛。不由 脏腑。故按之则气行而愈。然病气虽轻。按之不能绝其病原。故复发。中气强。不治自愈。
〔尤〕诸积。该气 血痰食而言。脉来细而附骨。谓细。而沉之至。诸积皆阴故也。又积而不移之处。
其气血荣卫。不复上行而外达。则其脉为之沉。细而不起。
故历举其脉出之所。以决其受积之处。而复益之曰。脉两出。积在中央。以中央有积。其气不能分布左右。
故脉之见于两手者。俱沉细而不起也。各以其部处之。谓各随其积所在之处。而分治之耳。
五十五难曰。积者。阴气也。聚者。阳气也。故阴沉而伏。阳浮而动。气之所积。名曰积。气之所聚。
名曰聚。故积者五脏所生。聚者六腑所成也。积者。阴气也。其始发有常处。其痛不离其部。上下有所终始。
左右有所穷处。聚者。阳气也。其始发无根本。上下无所留止。其痛无常处。谓之聚。故以是别知积聚。
邵氏明医指掌参补云。痞块多在皮里膜外。并不系肠胃间。而医者往往以峻剂下之。安能使此块入 肠胃。从大便而出哉。吾见病未必去。而元气已耗。经年累月。遂至不治者多矣。历代医家。皆曰在左为死 血。在右为食积。在中为痰饮。盖以左属肝。肝藏血。右属脾。脾化谷。而痰饮。则结聚于中焦也。殊不知肝 脾虽左右之分。而实无界限之隔。非谓肝偏于左。而无与于右。脾偏于右。而无与于左。在左为死血。而在右 独无死血乎。在中为痰饮。而左右独无痰饮乎。但在左在右在中。皆因虚之所在。而入之耳。不可以死血痰 饮食积分之也。然当诊之以察其病。弦滑为痰。芤涩为血。沉实为食。三脉并见。则当兼治也。
<目录>卷三\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篇名>论一首、脉证二十一条、方十九首属性:(此篇脉经接前肺痿肺痈咳嗽上气为一篇。痰饮。作淡饮。下并同。)
问曰。夫饮有四。何谓也。师曰。有痰饮。有悬饮。有溢饮。有支饮。
问曰。四饮。何以为异。师曰。其人素盛今瘦。水走肠间。沥沥有声。谓之痰饮。饮后水流在胁下。咳 唾引痛。谓之悬饮。饮水流行。归于四肢。当汗出而不汗出。身体疼重。谓之溢饮。咳逆倚息。气短不得卧。
其形如肿。谓之支饮。(沥沥。巢源。作漉漉。气短。诸本。作短气。)
〔程〕圣济总录曰。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三焦调适。气脉平匀。则能宣通水液。行入于 经。化而为血。灌溉周身。若三焦气塞。脉道壅闭。则水饮停滞。不得宣行。聚成痰饮。为病多端。又因脾 土不能宣达。致水饮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甚则五脏受病也。痰饮者何。以平人水谷之气。入于胃变化精微。
以充肌肉。则形盛。今不能变化精微。但化而为痰饮。此其人所以素盛今瘦。故水走肠间。沥沥作声也。
〔沈〕饮后水流在胁下者。乃饮积于胃。腠理不密。如汗 。横溢胃外。流于胁下。而为悬饮。悬饮者。
犹物悬挂其处之义也。胁乃阴阳之道路。悬饮阻抑往来之气。咳则气吸吊动于胁。咳唾则引痛矣。盖脾肺 之气。不能转运。饮水流行。泛于四肢皮肤肌肉之间。即当汗出而散。设不汗出。凝逆经隧。身体疼重。而 为溢饮。经谓溢饮者。渴暴多饮。而溢入肌皮肠胃之外。是也。若溢出于胃。从下注上。贮于胸膈之间。壅遏 肺气。上逆而内则咳逆倚息。短气不得卧。外应皮毛。肺气壅而不行。则如肿。故为支饮也。
〔鉴〕 痰饮悬饮溢饮支饮。言饮病之情状也。四饮亦不外乎留饮伏饮之理。但因其流水之处。特分之为四耳。由其状 而命之名。故有四也。李 曰。夫饮有四。而此独以痰饮名总之。水积阴或为饮。饮凝阳或为痰。则 分而言之饮有四。合而言之总为痰饮而已。
案痰本作淡。王羲之初月帖。淡闷干呕。宋黄伯思法帖 刊误云。淡古淡液之淡。干古干湿之干。今人以淡作痰。以干作干。非也。而肘后方。有治痰 诸方。即痰饮 也。考唐惠琳一切经音义云。淡阴。谓胸上液也。医方多作淡饮。又云。痰 。上音谈。下阴禁反。案痰 字无定体。胸膈中气病也。津液因气凝结不散。如筋胶引挽不断。名为痰 。盖痰字。始见于神农本经巴豆 条云。留饮痰癖。而饮字。则见于内经刺志论云。脉小血多者。饮中热也。王注。溜饮也。又溢饮。见于脉 要精微论。根据以上数义而考之。痰饮。即津液为病之总称。故本经以题篇目。而又以肠间沥沥有声为 痰饮者。犹伤寒外邪之统名。而又以麻黄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