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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外台云。大盒饭出黑沫。
百合地黄汤方
百合(七枚擘) 生地黄汁(一升)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了。内地黄汁。煎取一升五合。温分再服。中病勿更服。大盒饭如漆。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病久不解而变成渴。邪热留聚在肺也。单用百合渍水外洗者。以皮毛为肺之合。其气相通故也。洗 已食煮饼。按外台云。洗身讫。食白汤饼。今 也。本草粳米、小麦。并除热止渴。勿以咸豉者。 恐咸味耗水而增渴也。
百合洗方
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渍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饼。勿以咸豉也。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牡蛎散主之。 病变成渴。与百合洗方而不瘥者。热盛而津伤也。栝蒌根苦寒。生津止渴。牡蛎咸寒。引热下行。 不使上烁也。
栝蒌牡蛎散方
栝蒌根 牡蛎(熬等分) 上为细末。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变发热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病变发热者。邪聚于里而见于外也。滑石甘寒。能除六腑之热。得微利。则里热除而表热自退。
百合滑石散方
百合(一两炙)滑石(三两)上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者止服。热则除。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病见于阴。甚必及阳。病见于阳。穷必归阴。以法救之者。养其阳以救阴之偏。则阴以平而阳不伤。补其阴以救阳之过。则阳以和而阴不敝。内经用阴和阳。用阳和阴之道也。若见阳之病而攻其阴。则并伤其阴矣。乃复发汗。是重伤其阳也。故为逆。
见阴之病而攻其阳。则并伤其阳矣。乃复下之。是重竭其阴也。故亦为逆。以百合为邪少虚多之证。故不可直攻其病。亦不可误攻其无病如此。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嗄。甘草泻心汤主之。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蚀于肛者。雄黄熏之。狐惑、虫病。即巢氏所谓病也。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其躁扰之象。有似伤寒少阴热证。
而实为之乱其心也。不欲饮食。恶闻食臭。有似伤寒阳明实证。而实为虫之扰其胃也。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者。虫之上下聚散无时。故其色更改不一。甚者脉亦大小无定也。盖虽虫病。而能使人惑乱而狐疑。故名曰狐惑。徐氏曰。蚀于喉为惑。谓热淫于上。如惑乱之气感而生。蚀于阴为狐。谓热淫于下。柔害而幽隐。如狐性之阴也。亦通。蚀于上部。即蚀于喉之谓。故声嗄。蚀于下部。即蚀于阴之谓。阴内属于肝。而咽门为肝胆之候。(出千金)病自下而冲上。
则咽干也。至生虫之由。则赵氏所谓湿热停久。蒸腐气血而成瘀浊。于是风化所腐而成虫者当矣。甘草泻心。不特使中气运而湿热自化。抑亦苦辛杂用。足胜杀虫之任。其苦参、雄黄。则皆清燥杀虫之品。洗之熏之。就其近而治之耳。
甘草泻心汤方
甘草(四两炙) 黄芩 干姜 人参(各三两) 半夏(半升) 黄连(一两)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苦参汤方
苦参一升。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
雄黄熏法
雄黄一味为末。筒瓦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豆当归散主之。脉数微烦。默默但欲卧。热盛于里也。无热汗出。病不在表也。三四日目赤如鸠眼者。肝脏血中之热。随经上注于目也。经热如此。脏热可知。其为蓄热不去。将成痈肿无疑。至七八日目四黑。赤色极而变黑。则痈尤甚矣。夫肝与胃。互为胜负者也。肝方有热。势必以其热侵及于胃。
而肝既成痈。胃即以其热并之于肝。故曰若能食者。知脓已成也。且脓成则毒化。毒化则不特胃和而肝亦和矣。赤豆、当归。乃排脓血除湿热之良剂也。再按此一条。注家有目为狐惑病者。有目为阴阳毒者。要之。亦是湿热蕴毒之病。其不腐而为虫者。则积而为痈。不发于身面者。则发于肠脏。亦病机自然之势也。仲景意谓与狐惑阴阳毒。同源而异流者。故特论列于此欤。
赤豆当归散方
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干) 当归(十两) 上二味。杵为散。浆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吐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