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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难经古义-第14页

谓赤(心色)肠。大肠谓白(肺色)肠。胆者谓青(肝色)肠。胃者谓 黄(脾色)肠。膀胱者谓黑(肾色)肠。下焦之所治也。(一句总括)
此节采摘素问十二官论中六腑之职掌。以设难。而其所主。专在清净二字。何者。素问既云胆者中正之腑。此难乃 谓清静之腑。审其所以为问答之意。则六腑皆可以为清净之处。然举各腑所掌言。一腑犹无两名。而清净之名。专归诸 胆。则十一脏取决于胆之谓邪。然则清净之名。诸腑之所禀。而非独胆也。然寓诸胆者。盖有深意存焉。窃考六腑皆水 谷之道路。而胃病则肠虚。肠满则胃虚。其所常有者。唯谷与糟粕耳。何清净之有。故胆独统之。岂非诸腑取决于胆乎。
是故不受水谷之浊秽。而盛清汁也。可以见已。小肠谓赤肠云云一节。实是古言。何以知之。五腑皆以肠名。故云尔。
下焦之所治也一句。滑注以属膀胱。非是。盖自胃而下。皆以为下焦所治。故属诸腑为可。
(第三十七旧三十八)难曰。脏唯有五。腑独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有六者。谓三焦也。有原气之别(使)焉。
主持诸气。有名而无形。其经属手少阴。此外腑(灵枢言孤腑同)也。故言腑有六焉。
按腑脏止有五者。五行之道为然。二五合为十者。生成之数是备。演而为六者。乃是六气之应。配为十二。则支律 之对。皆合天地自然之符焉。盖三焦者。虽非正腑。然诸腑非藉其气。则不能以为出纳运化之用焉。唯其非正腑。故薰 蒸肓膜之内。游行腑脏之间。宛如外郭然。故谓外腑。灵枢谓之孤腑。亦与此义同。滑注三焦外有经而内无形。故曰外 腑。非是。旧本第二十五篇。谓三焦心包。相为表里。此篇则谓原气之别焉者。彼以心包三焦为相火脏腑配合而言。此 乃以命门三焦为本末而言。其义各异。此与下编互相为义。顺连读。
(第三十八旧三十九)难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张本作止)有五腑也。(除去三焦)
五脏亦有六脏者。谓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 通。(前篇有原气所系一句而无此句义互相发)故曰脏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脏各一腑。(有形)三焦亦是一腑。
(无形)然不属于五脏。(独属心包亦无形)故言腑有五焉。
按五行之气。唯大有二。君相是也。内经分心与包络以为六脏。此篇则以肾有两枚。岐为二脏。左肾与命门是也。
后人误认此难。遂为三焦命门表里之说。余谓三焦既配心包以为表里。已见第二十五难。此则示命门三焦有本末之理。
兼发内经未发之旨。何者。五脏中唯心与肾抗对。无有轩轾。心包为二。则肾亦有此象。岂唯脏有两形乎。盖以阴中有 阳。故乃有为二脏理。命门之义。详见第三十四篇。
(第三十九旧三十一)难曰。三焦者。何禀何生。何始何终。其(主)治常在何许。可晓以不。然。三焦者。水谷 之道路。(其气属诸腑)气(肾间原气)之所终始也。上焦者。在心下下鬲。( KT 而上为胸博)在胃上口。(贲 门)主内而不出。(饮食自咽入胃不妄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两乳间陷者是十四字疑是古来注语误入正文 中者故细书以别之且膻中本处名总称两乳间岂拘任脉一穴乎)中焦者。在胃中脘。(腹部中央)不上不下。(饮食蓄积)
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总脐左右诸穴)下焦者。当膀胱上口。(小腹)主分别清浊。(二便)以传道。(三字旧本误 在出而不入之下今移此)主出而不内也。(二便快通不秘涩)其治在齐下。(总小腹诸经穴旧本有一寸二字亦疑注语)故 名曰三焦。其腑(气府)在气街。(言十二经皆以俞为原则手足俞原亦为三焦主治之穴可知也)
按内经言三焦者多端。或由宗营卫之所化而言之。或缘内外经脉之所属而言之。又或连膀胱言之。及言其理之横直 浓薄者。率皆因其有名而无形故也。盖此篇虽发问于禀生始终。然其所主专在位与治。盖饮食常凭其气。而出入运化。
以养生气之原。故云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上焦之主内而不出者。此其职也。失职则噎鬲胸满。随时便生。中焦 之不上不下者。辗磨水谷。此其职也。失职则翻胃腹胀痞积。往往而成。下焦之出而不纳者。泌水液。转糟粕。此其职 也。失职则癃闭秘结溺数泻痢等证。立而蜂起。故其为主治也。膻中齐旁及齐下。是由其位为治矣。然三焦之治。岂止 三处乎。故下文云。其府在气街。所谓气街者。三焦之所行。诸十二经之俞原是也。灵枢卫气篇曰。知六腑之气街者。
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又曰。胸气有街。腹气有街。头气有街。胫气有街。又动输篇曰。四末阴阳之会者。此气之大络 也。四街者。气之径路也。滑注以足阳明经有气街穴。故疑为衍文。坐不深察故尔。其府在气街一句。非误非衍。所谓 府者。指气腑言。即气穴是也。素问有气府一篇。可以征已。明吴文炳辨真云。气街足阳明之气冲。是亦一义也。
(第四十旧三十七)难曰。五脏之气。于何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