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不应脉。是为死病也。
丁曰。人心有所思慕。脉亦结。心无所思。内外无病。其脉伏结。此者形不病而脉病。故知死矣。杨曰。脉与病不 相应为逆者。难治。故曰是死病也。
旧经注云。手心主心包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故合为左手中部。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故合为 右手中部。此经作如此分别。若根据脉经配三部。又与此不同也。(此即前手心主少阳节之杨注也。下条中又备引其文。复 衍于此。甚属无谓。姑根据原本存之。)
旧经有此。前注 牾。具列此图。以正其文。杨氏曰。手心主心包络脉。手少阳三焦脉也。故合为左手上部。足太 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故合为右手中部。此经作如此分别。若根据脉经配三部。又与此不同。夫此法。杨氏不能明其 理。故言不同也。是师将三部反倒配合五行六气而言之。师谓此寸尺反倒。又问三部各何所主。经云。上部法天。主胸 以上至头有疾。中部法人。主膈下至齐上有疾。下部法地。主齐以下至足有疾。故云审而次之者也。又王叔和将自左寸 逆行言之曰。左心小肠肝胆肾。右肺大肠脾胃命。女人反此背看之。尺脉第三同断病。盖两尺反倒。同主齐以下至足有 疾。故扁鹊云审而次之。王叔和云用心仔细须寻趁。
\r图\pt40a10.bmp\r \x手太阳少阴火火炎上而不能下生手心主少阳火足厥阴少阳木木生火\x \x手太阳少阴君火\x \x足太阳少阴水水流下而不能上行生足厥阴少阳木\x \x手心主少阳相火生足太阴阳明土土复生金足太阴阳明土土生手太阴阳明金\x \x手太阴阳明金金生\x \x足太阳少阴水\x 十九难曰。经言脉有逆顺。男女有常而反者。何谓也。然。男子生于寅。寅为木阳也。女子生于申。申为金阴也。
杨曰。元气起于子。人之所生也。男从子左行三十。之巳。(按此二字疑衍。)女从子右行二十。俱至于巳。为夫妇 怀妊也。古者男子三十。女年二十。然后行嫁娶。法于此也。十月而生男。从巳至寅左行为十月。故男行年起于丙寅。
女从巳右行至申。为十月。故女行年起于壬申。所以男子生于寅。女子生于申。虞曰。经言男子生于寅。女子生于申。
谓其父母之年会合于巳上。男左行十月。至寅而生。女右行十月。至申而生也。小运人言男一岁起于丙寅。女一岁起于 壬申。难经不言起而言生。谓生下已为一岁矣。丙壬二干。水火也。水火为万物之父母。寅申二支。金木也。为生物成 实之终始。木胞在申。金胞在寅。二气自胞相配。故用寅申也。金生于巳。巳与申合。故女子取申木。生于亥。亥与寅 合。故男子取寅。所以男年十岁。顺行在亥。女年十岁。逆行亦在亥。男年十六天癸至。左行至巳。巳者申之生气。女 年十四天癸至。右行亦在巳。(按根据其说推之。女年十四。在未不在巳也。此句误。)与男年同在本宫生气之位。阴阳相 配。乃成夫妇之道。故有男女也。上古天真论曰。男二八而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杨氏言男三十。行 年在巳。方娶于此。非也。女二七天癸至。任脉通。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能有子。杨氏言女二十右行之巳方嫁。于 此义非矣。杨氏之言。但合古礼行夫妇嫁娶之法,又与本经天癸之数相违也。况圣人于此十九难中。论男女配合之道。
阴阳交会之所。言天癸之至数。知脉盛于上下。推之强弱。诊其有余不及。若止言三十而娶。二十而嫁。于本经延医之 道。凭何根据。
故男脉在关上。女脉在关下。是以男子尺脉恒弱。女子尺脉恒盛。是其常也。
丁曰。其言男子女人尺脉者。是阴阳之根本也。逆顺者为阳抱阴生。阴抱阳生也。三阳始生于立春。建寅。故曰男 生于寅、木阳也。三阴生于立秋。七月建申。故言女生于申、金阴也。男子之气。始于少阳。极于太阳。所以男子尺脉 恒弱而寸脉阳也。(按此阳字疑当作强。)女子之气。始于太阴。极于厥阴。女子尺脉浮而寸脉沉。故云男脉在关上。女 脉在关下。此是男女逆顺有常而反也。杨曰。男子阳气盛。故尺脉弱。女子阴气盛。故尺脉强。此是其常性。
反者、男得女脉。女得男脉也。其为病何如。然。男得女脉为不足。病在内。左得之病则在左。右得之病则在右。
随脉言之也。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则在左。右得之病则在右。随脉言之。此之谓也。
丁曰。男得女脉言不足者。是阴不足。即阳入乘之。故阳不见于寸口。而反见尺内。阴气主内。不足。故知病即在 内。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者。女子尺脉本浮。更加见于寸。是谓太过。阳主外。故病在四肢。随其脉左右言之。
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也。杨曰。男得女脉为阴气盛。阴主内。故病在内。女得男脉为阳气盛。(按此下似脱阳字。)
主四肢。故病在四肢也。虞曰。寸口曰阳。男以阳用事。今见阴脉反于天常。故病发于内。女以阴用事。今寸口却见阳 脉。亦是反于天常。故病在四肢。素问曰。四肢为诸阳之本也。
<目录>卷之二<篇名>十九难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