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口。视其虚实。以知其病。病在何脏腑也。
丁曰。视当作持字。为以手循持其寸口也。杨曰。切、按也。谓按寸口之脉。若弦多者。肝病也。洪多者。心病也。
浮数则病在腑。沉细则病在脏。故云在何脏也。(按脏下似脱腑字。)
经言以外知之曰圣。以内知之曰神。此之谓也。
丁曰。夫脉合五色。色合五味。味合五音。故有此望闻问切之法。经内前篇具说。习之者能知此。乃是神圣工巧之 良医也。杨曰。视色听声、切脉。皆在外而知内之病也。
<目录>卷之四<篇名>脏腑井俞第十二(凡七首)
属性:六十二难曰。脏井荥有五。腑独有六者。何谓也。然。腑者阳也。三焦行于诸阳。故置一俞名曰原。腑有六者。亦 与三焦共一气也。
丁曰。三焦者、臣使之官。位应相火。宣行君火命令。使行于诸阳经中。见置一俞名曰原。所以腑有六。亦是三焦 之一气。故三焦共一气也。杨曰。五脏之脉。皆以所出为井。所流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是谓五俞。
以应金木水火土也。六腑亦并以所出为井。所流为荥。所注为俞。所过为原。所行为经。所入为合。其俞亦应五行。惟 原独不应五行。原者、元也。元气者、三焦之气也。其气尊大。故不应五行。所以六腑有六俞。亦以应六合于干道也。
然五脏亦有原。则以第三穴为原。所以不别立穴者。五脏法地。地卑。故三焦之气经过而已。所以无别穴。六腑既是阳。
三焦亦是阳。故云共一气也。虞曰。天以六气司下。地以五行奉上。六气者、风寒暑燥湿火也。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
十一之气相因而成。人应之。乃六腑法六气。五脏法五行。亦十一之气相因而成也。天得六。谓天属阳。以阴数配之。
地得五。谓地属阴。以阳数配之。而成阴阳也。人腑脏亦然。六腑配六气者。谓胆木配风。膀胱水配寒。小肠火配暑。
大肠金配燥。胃土配湿。三焦少阳配火。三焦为原气。在六腑阳脉中。自立一为原也。五脏配五行者。肝木。心火。脾 土。肺金。肾水。五脏法阴无原。一穴者。谓五行阴脉穴中原气暗主之。故原并俞同一穴也。(按五脏以俞为原。此井字 疑衍。)故曰。三焦共一气。其理明矣。详此经义前后问答。文理有阙。
六十三难曰。十变言五脏六腑荥合。皆以井为始者。何也。然。井者、东方春也。
虞曰。经言井者、东方春也。春者、施化育无求其报。春者、仁也。在五常。仁乃法水。水之有仁者。井水也。井 水济人亦无求报。故经云。井者、东方春也。易曰。井养而不穷。可象春仁也。
万物之始生。
虞曰。万物始生。由春气之化育也。
诸 行喘息。 飞蠕动。当生之物。莫不以春而生。
虞曰。井有仁焉。故圣人涉春育物以象于井也。夫葭灰方飞。蛰虫始振。所以 虫行。喘虫息。 虫飞。蠕虫动。
皆因春气而生故也。 乃井中虫。
故岁数始于春。
虞曰。春木也。下文甲亦木。井有仁。仁亦木也。今以井为始者。谓仁道至大。在岁春为首。在日甲为首。在经脉 井为首故也。
日数始于甲。故以井为始也。
杨曰。凡脏腑皆以井为始。井者、谓谷井尔。非谓掘作之井。山谷之中。泉水初出之处。名之曰井。井者、主出之 义也。泉水既生。留停于近。萦迂未成大流。故名之曰荥。荥者、小水之状也。留停既深。便有注射输文之处。故名之 曰俞。俞者、委积逐流行。经历而成渠径。经者、径也。亦经营之义也。经行既达。合会于海。故名之曰合。合者、会 也。此是水行流转之义。人之经脉。亦法于此。故取名焉。所以井为始春者。以其所生之义也。岁数始于春者、正月为 岁首故也。日数始于甲者、谓东方甲乙也。正月与甲乙。皆属于春也。
丁曰。十二经气穴三百六十五穴。皆以井为始。各有其终矣。
<目录><篇名>卷之五属性:六十四难曰。十变又言阴井木。阳井金。阴荥火。阳荥水。阴俞土。阳俞木。阴经金。阳经火。阴合水。阳合土。
阴阳皆不同。其意何也。然。是刚柔之事也。阴井乙木。阳井庚金。阳井庚。庚者乙之刚也。阴井乙。乙者、庾之柔也。
乙为木。故言阴井木也。庚为金。故言阳井金也。余皆仿此。
丁曰。经言刚柔者。谓阴井木。阳井金。庚金为刚。乙木为柔。阴荥火。阳荥水。壬水为刚。丁火为柔。阴俞土。
阳俞木。甲木为刚。己土为柔。阴经金。阳经火。丙火为刚。辛金为柔。阴合水。阳合土。戊土为刚。癸水为柔。
杨曰。五脏皆为阴。阴井为木。荥为火。俞为土。经为金。合为水。六腑为阳。阳井为金。荥为水。俞为木。经为 火。合为土。以阴井木配阳井金。是阴阳夫妇之义。故云乙为庚之柔。庚为乙之刚。余并如此也。虞曰。所克者为妻。
谓孤阳不生。孤阴不长。故井荥亦名。夫妇刚柔相因而成也。
六十五难曰。经言所出为井。所入为合。其法奈何。
杨曰。奈何犹如何也。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