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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黄帝内经素问集注-第35页

>而治以汤药。亦有法也。病至而治之。言不能如恬 虚无之世。虽有贼邪。不能为害。设有病至。而即以汤药治之。八 风者。八方之风。触五脏邪气发病。五痹者。五脏之痹也。以春甲乙伤于风者为肝痹。以夏丙丁伤于风者为心痹。以秋 庚辛伤于风者为肺痹。以冬壬癸伤于风者。为肾痹。以至阴戊己遇此者为脾痹。人之五脏。应地之五行。天之十干。化 生五行。是以汤液十日。十干已周。而五痹可去矣。)十日不已。治以草苏草 之枝。本末为助。标本已得。邪气乃服。
(音该。此言病有标本。而草有本末也。苏、茎也。 、根也。草苏之枝。茎之旁枝也。草 之枝。根之旁根也。盖 以苏 为本。而旁枝为末也。五痹者。五脏之痹也。五脏有经俞之外荣。有筋脉皮毛骨肉之外合。是五脏为本。而经俞 筋骨为标也。草生五味。以养五脏气。是以五脏有病。则以苏 治之。如邪在经脉之外合者。则以草苏草 之枝治之。
是以本治本。而以末治标也。心肺居上为阳。而治以草苏。是本乎上者亲上也。肝肾居下为阴。而治以草 。是本乎下 者亲下也。以草之本末为助。而病之标本以得。又何有邪气之不服者。此中古用药之有法也。)暮世之治病也。则不然。
治不本四时。不知日月。不审逆从。(不本四时。治不法五方五气也。不知日月。不识阴阳色脉也。不审逆从。不别标本 顺逆也。)病形已成。乃欲微针治其外。汤液治其内。粗工凶凶。以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复起。(上古圣人。不治已 病治未病。今世之治病。已成而后治之。是犹渴而穿井。不亦晚矣。而粗工凶凶。又妄攻之。是故之邪病未去。而妄攻 之新病复起。此今世之工。不审色脉精气之盛虚。而为治亦不知标本之法也。)帝曰。愿闻要道。岐伯曰。治之要极。无 失色脉。用之不惑。治之大则。(色脉者。阴阳之道也。临病患。观色脉。知死生而无嫌疑。治之大法。尽于是矣。此复 结前节之义。)逆从到行。标本不得。亡神失国。(逆从到行者。失四时之从。逆寒暑之宜也。标本不得者。不知病之标 本。而以本末为助也。言暮世之人。既不能顺时调养。又不能治却其邪。是必神亡而形失矣。夫心藏神。而为一身之主。
主明则十二官皆安。以为天下则大昌。神亡则失国矣。上古天真论曰。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道书曰。神行则气 行。神住即气住。知神气可以长生。故此篇独归重于神焉。)去故就新。乃得真人。(去其故染之病。就其新变化之精神。
乃得真人之道。而亦可归于真人。此言今世之人。能修养其精气。将从上古。协议于道。亦可使益寿而有极时。)帝曰。
余闻其要于夫子矣。夫子言不离色脉。此余之所知也。(帝只知要道。不离于色脉。)岐伯曰。治之极于一。伯因帝知其 要在色脉。故复曰。治之要道。原于至极。总归一而已矣。一者。神也。得其神。则色脉精气皆得矣。帝曰。何谓一。
岐伯曰。一者因得之。(因其情意而得之也。)帝曰。奈何。岐伯曰。闭户塞牖。系之病者。数问其情。以从其意。得神 者昌。失神者亡。帝曰。善。(数音朔。闭户塞牖。无外其志也。神舍于心。心性之动处是谓情。志意者。所以御精神。
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是以无外其志。数问其情。以从其意。则得其神之存亡矣。失神者死。得神者生。首篇论上 古真人。呼吸精气。独立守神。此篇言往古之人。能移精变气。以通神明。命曰圣王。当世之人。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是精神完固。皆可归于真人。如神气散失。虽有良工。无能为已。临病之士。可不察其色脉神气。而徒以针石汤液为事 乎。)
<目录>卷二<篇名>汤液醪醴论篇第十四属性:黄帝问曰。为五谷汤液。及醪醴奈何。(此承上章而复问也。五谷、黍稷稻麦菽。五行之谷。以养五脏者也。醪醴、
甘旨之酒。熟谷之液也。帝以五谷为问。是五谷皆可为汤液醪醴。以养五脏。而伯答以中央之稻米稻薪。盖谓中谷之液。
可以灌养四脏故也。)岐伯对曰。必以稻米。炊之稻薪。稻米者完。稻薪者坚。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此得天地之和。
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伐取得时。故能至坚也。(夫天地有四时之阴阳。五方之异域。稻得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之气。具天 地阴阳之和者也。为中央之土谷。得五方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以养五脏。天地之政令。春生秋杀。稻薪至秋而刈。故 伐取得时。金曰坚成。故能至坚也。炊以稻薪者。取丙辛化水之义。以化生五脏之津。上章云。移精变气以通神明。论 神气生于先天之精也。此章复论精气。又藉后天水谷之所资生。盖五谷之液。以养五气。气和津成。神乃自生。是以上 古之人。能完其天真者。虽有汤液醪醴。为而勿服。以其神全故也。中古之时。道德稍衰。邪气时至。服之万全。以稻 米之液。能生养精气神也。今世之人。止知毒药攻内。针石治外。不知精气坏弛。其功不立者。以神去故也。是以上章 曰移精变气。得神者昌。此章曰故精自生。巨气乃平。凡治病心先求其本也。)帝曰。上古圣人。作汤液醪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