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尤宜加意。凡食热伤乳则吐 。奶瓣不消。口中醋气。伤食则心下满硬。嗳气作酸。恶 食。右手气口脉盛。手心热。手背不热。肚背先热。以此别之。凡治小儿伤寒。发热。必以六君子汤为主。或加神曲、
麦芽、山楂、砂仁、香附之类。内实者。加枳实、青皮。热不解者。加柴胡、黄连、黄芩之类。如无热。香砂保和丸。
凡变蒸发热。长气血也。夫变者。气上。蒸者。体热也。轻者发热虚惊。耳冷微汗。唇中有白泡如珠子是也。三日而愈。
重者寒热脉乱。腹痛啼叫。不食。凡乳食即吐 。五日愈也。凡伤寒发热。则贪睡眼涩。呵欠烦 闷。鼻塞喷嚏。或流清涕。口中气热。咳嗽声重。或自汗怕风。人参羌活散。其余治例。宜同伤寒表症例也。要在详辨 而治之耳。凡伤寒则怕寒。拘急。发热翕翕然。在表。昼夜不止。直待汗出方解。钱氏曰。男子则面黄体重。女子则面 赤喘急憎寒。口中气热。呵欠烦闷项急也。大抵伤寒则手背热。手心不热。左手人迎脉紧盛也。其余六经治法。同大人 伤寒。但药宜轻小耳。亦有夹惊夹食伤寒。要在详审。凡痘疹发热。钱氏曰。腮赤多躁。喷嚏眼涩。呵欠烦闷。时发惊 悸。身重发热。耳尖鼻尖手足稍冷。乍凉乍热。睡中惊惕。起卧不安。乃其候也。切不可认作伤寒。发汗。盖覆取汗。
则大误。须仔细辨之。
鳌按。小儿伤寒。虽云六经治例。与大人无异。然毕竟有别。小儿多一切杂症。如前辈所云。固当一一分辨施 治。即真属伤寒。而小儿必夹惊夹食之症为多。故即用六经分治之剂。其中必兼去惊消食之品。方可奏功。至小儿 伤寒形症。亦属有定。如头痛。体重。鼻塞流涕。喘息。颊赤眼涩。或眼赤黄。口干。咳嗽。喷嚏。或口鼻出水。
山根青色。身上寒毛起。或畏人。或恶寒。两手脉必洪数。凡此等症。皆属伤寒之候。必明辨之。方不与一切之症 相混。而可以伤寒之治为治。而即此等症。亦不必悉具。随见数症便是。如吴氏详列诸症。本与伤寒无涉。今特录 之者。所以别于伤寒。欲医者知一切诸症之各有形症。盒饭各随症治。而可不混于伤寒也。
<目录>卷二<篇名>麻疹属性:麻疹浮小。而有头粒。非如发斑。成片一色。方其初起。必先发热。都似伤寒。而有分别。鼻流清涕。咳嗽嚏泄。
眼胞微肿。泪汪盈睫。或呕或利。红及腮颊。此麻疹候。汗下不必。按此诸症。乃为肺疾。亦属天行。传染而得。身热 之后。其出最捷。一拥而来。六时渐没。其没贵迟。期两三日。热清毒退。乃为上吉。亦有出迟。三日始灭。亦有没早。
顷刻无迹。皆由热毒。肤浓而合。恐生他变。至不可测。及其既退。调护宜密。切须忌口。风寒莫及。疹后变生。最易 咳逆。毒流肺窍。气喘吸吸。或成痨瘵。骨蒸羸怯。毒淫脾肾。渐至骨立。或频泻利。青黄夹杂。毒流肠胃。气虚难接。
或口生疮。牙龈烂黑。毒深入肝。奄奄命绝。此四大症。疹后易涉。慎勿轻视。致令危急。按症寻求。治之以法。
<目录>卷二\麻疹<篇名>麻疹原由症治属性:钱乙曰。麻疹形症亦同。有如发风 疙瘩。拥起如云头。色赤成斑。随见随没者。有如粟米头 。三番俱见而不没。
至三日后方收渐没者。然皆谓麻疹。其于欲出未出之际。当用发表药发之。则易出易愈也。有发热至十余日始见者。大 抵主在发散肺经之热毒。始事也。调理补养病后之元气。终事也。其或兼风兼痰兼食。随宜加对症药。
万全曰。疹小而碎。少阴心火也。心肺位乎上。心火旺则肺受之。治疹专以肺为主。观咳嗽者。火炎则肺叶焦举也。
鼻流清涕者。鼻为肺窍。以火烁金而液自流也。目中泪出者。肺热则移于肝。肝之窍在目也。或手掐眉目唇鼻及面者。
肺热症也。疹子只怕不能得出。若出尽则毒便解。故治疹者。发热时。当察时令寒暄。以药发之。如时大寒。以桂枝葛 根汤发之。大热。以升麻葛根汤合人参白虎汤发之。不寒不热。以荆防败毒散发之。如兼疫疠时行之气。则以人参败毒 散发之。
闻人 曰。麻疹初出。全类伤寒。发热咳嗽。鼻塞面肿。涕唾稠粘。全是肺经之症。有末传泄利者。有一起即兼泄 利者。肺与大肠相表里。表里俱病也。惟不可触冒风寒。及于正蒸热时啖食。能变轻为重。不可不慎。
朱震亨曰。斑驳疹毒之病。是肺胃热毒。熏发于皮肤。状如蚊蚤所咬也。
李 曰。疹者。如粟米。微红。隐隐皮肤不出。作痒。全无痛处。麻子最小。隐隐如麻子。顶平软不碍指。即有清 水。痘多挟疹同出。麻亦多挟疹同出。故曰痘疹麻疹。麻疹以升麻葛根汤加葱白、紫苏。乃麻疹 初起之神方。或苏葛汤亦佳。或以加味败毒散表之。汗后身凉。红痕自灭。麻不出而喘者死。变成黑斑者死。麻疹后。
余毒内攻。循衣摸床。谵语神昏者死。
史演山曰。疹喜清凉。痘喜温暖。人皆知之。然疹子初出。亦须和暖。则易出。所以发苗之初。只要发出得尽。则 其毒便解。大抵疹欲出已出之际。虽寒。勿用桂枝。虽虚。勿用参术。虽呕而有痰。勿用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