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东 方震卦。得火气而发搐。火本不动。焰得风而动。当用利惊丸、导赤散、泻青丸。搐止。宜服安神丸。
危亦林曰。惊风形症不明。若言阴症。则浑身又温。若作阳症。则又不大搐。乃阴阳不和。宜用防风温胆汤下大惊 丸、小惊丸。
杨士瀛曰。急惊先当定搐。搐由风也。风由热也。搐已定。方可下热退惊。热若不退。惊亦不散。急惊。截风定搐 为要。风搐既定。次与下热。热去则无风。风散则不搐。
朱震亨曰。老医常言小儿惊搐。多是热症。若先便用惊风药。若白附子全蝎僵蚕川乌之类。便成坏症。后有医幼科 者。只用导赤散加地黄防风进三服。导去心经邪热。其搐便止。次服宁神膏。神效。
曾氏曰。急惊之论。前代书所不载。惟曰阳痫。大概失所爱护。或抱于当风。或近于热地。昼则食多辛辣。夜则衾 盖太浓。郁蒸邪热。积于心。传于肝。再受人物惊触。或跌扑叫呼。雷声鼓乐。鸡鸣犬吠。一切所惊。未发之时。夜卧 不稳。睡中或哭或笑。切牙咬乳。鼻额有汗。气喘痰喘。忽尔闷绝。目直上视。牙关紧急。口噤不开。手足搐掣。此热 甚而然。况兼面红脉数可辨。盖心有热而肝有风。二脏乃阳中之阳。心火也。肝风也。风火阳物也。风主乎动。火得风 则烟焰起。此五行之造化。二阳相鼓。风火相搏。肝藏魂。心藏神。热则神魂易动。故发惊也。心主乎神。独不受触。
遇有惊则发热。热极生风。故能成搐。名曰急惊。治之之法。先发表。次通心气。疏涤肝经。安魂退热。惊风既除。与 之去痰。免成痴疾。但不可用大寒凉药。
李仲南曰。大要急惊用药。有次第。有轻重。开关以后。且与截风定搐。风搐既定。却下痰热。理为至当。若患在 痰热。未有惊风。只可退热化痰。不可妄投惊风药。盖药中多用寒凉。恐引痰热入经络。凡病在热不可妄治痰。止当解 表。病在惊不可妄治风。盖惊由痰热。只可退热化痰。而惊自止。病在痰不可便治惊。急须退热化痰。病在风不可便治 搐。盖风由惊作。只可利惊化痰。其风自散。若惊亦有搐。须用截风散。至妙之道。若治惊而痰不化。热亦不退。惊安 得自止。化其痰。热若不退。风亦不散。痰安得去。是知不治之治。所以治之也。急惊初传。风搐得定。而痰热一泄。
又须急与和胃定心之剂。若搐定而痰热无多。则但用轻药消痰除热可也。然急惊虽当下。切不可过用寒凉。致成慢惊。
且如只下痰热。不必太骤。但斟酌处。只用大黄一味足矣。且急惊症。原在于去肝风。降心火。幼幼书以为至要之说也。
薛己曰。急惊之候。牙关紧急。壮热涎涌。窜视反张。搐搦颤动。口中气热。颊赤唇红。脉浮洪数者。此肝经血虚。
火动生风。盖风生则阴血愈散。阴火愈炽。火动则肺金愈亏。肝木愈旺。宜滋肝血养脾气。
王肯堂曰。急惊由内挟实热。外感风邪。心家受热积惊。肝家生风发搐。肝风心火。二脏交争。风气壅盛。无可发 泄。故暴烈也。又有搐搦反张斜视。而牙关不紧。口无痰涎而气热。未可直指为惊风。恐是伤风伤寒夹食夹惊疹痘等症。
此即钱氏假搐之说。又各根据本症施治。又急惊搐搦。不可把捉。但扶持之。否则风痰逆入经络。遂使手足拘挛。或成废 疾。小儿急慢惊风。古谓阴阳痫。急者属阳。阳盛而阴亏。慢者属阴。阴盛而阳亏。阳动而躁疾。阴静而迟缓。
皆因脏腑虚而得之。虚能发热。热则生风。是以风生于肝。痰生于脾。惊出于心。热发于肝。而心亦热。以惊风痰热。
合为四症。搐搦掣颤。反引窜视。为八候。凡眨眼摇头。张口出舌。唇红睑赤。面眼唇青。及泻皆青。发际印堂青筋。
三关虎口纹红紫或青者。皆惊风候也。大抵肝风心火。二者交争。必挟心热而后发始于搐。故热必论虚实。症先分顺逆。
治则有后先。盖实热为急惊。虚热为慢惊。慢惊当无热。其发热者虚也。急惊属阳。用药以寒。慢惊属阴。用药以温。
然又必明浅深轻重进退疾徐之机。故曰热必论虚实。男搐左视左。女搐右视右。男眼上窜。女眼下窜。男握拇指出外。
女握拇指入里。男引手挽左直右曲。女引手挽右直左曲。凡此皆顺。反之则逆。亦有先搐左而后双搐者。但搐则无声。
搐逆则有声。其指纹弯弓入里者顺。反外者逆。出入相半者难痊。故曰症必分顺逆。阳病阴脉。阴病阳脉。亦为反。
热甚生痰。痰甚生惊。惊甚生风。风甚发搐。治搐先于截风。治风先于利惊。治惊先于豁痰。治痰先于解热。其若四症 俱有。又当兼施并理。一或有遗。必生他症。故曰治有先后。纲领如此。若分三者言之。暴烈者为急惊。沉重者为慢惊。
至重者肝风木之克脾土。为慢脾风。丹溪云。忽惊用降火下痰丸。养血药作汤下之。慢惊当补脾。兼用朱砂安神丸。清 米汤 下。更于血药中求之。如四物四君东垣黄 益黄散之类。世以一药通治。甚妄。薛氏于急慢惊痫之外。又出惊风一症。
其候虚惕。怔忡。气怯。神散。痰涎来去。泄泻色青。盖惊之轻而虚者也。若惊入心。则面赤夜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