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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医心方-第250页

死,足不伸者,食之伤人。
又云∶凡鸟兽燔死,食之杀人。
又云∶凡鸟有 毛,不可食。(毛食不泽曰 也。)
又云∶凡鸟兽身毛羽有成文本者,食之杀。
又云∶飞鸟投人者,不可食。必者口中喜有物,若无,拔毛放之。
又云∶鸟有三足,鸡两足有四距,食杀人。
《膳夫经》云∶鸟死目不可合,食杀人。
又云∶诸卵有文如八字,食杀人。
又云∶凡鸟卵有文食之杀人。
<目录>卷第二十九<篇名>虫鱼禁第十六内容:《食经》云∶凡鱼不问大小,其身体有赤黑点者,皆不当啖,伤人。
又云∶凡勿食诸生鱼,目赤者生瘕。
又云∶鱼身白首黄,食之伤人。
又云∶凡鱼有角不可食,伤人。
又云∶凡鱼头中鳃者不可食,杀人。
又云∶鱼有目KT ,食之伤人。
又云∶鱼二目不同色,食之伤人。
又云∶鱼死二目不合,食之伤人。
又云∶鱼腹下有丹字,食伤人。
又云∶鱼鳞逆生,食之杀人。
又云∶鱼肠无胆,食之杀人。
又云∶鱼腹中有白如膏状者,食之令人发疽。
又云∶凡鱼头有正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食之破煞人心。
又云∶鱼子未成者,食伤人。(正月鱼怀子未成粒者是也。)
又云∶生鱼肉投地,(鹿)尘芥不着,食之伤人。
又云∶凡鱼肉脍、诸生冷,多食损人。断之为佳。而不能食,务食简少为节食之。若多 食不消成瘕。
又云∶食鱼不得并厌骨,食之不利人。(厌骨在鲤后,大如榆荚。)
又云∶虾无鬓亦腹下通黑,食之杀人。
又云∶蜚虫赤足者,食之杀人。
又云∶诸飞虫有三足者,食之杀人。
《膳夫经》云∶凡食鱼头,不得并乙骨,食之不利人。(今按∶《礼记》云∶鱼去乙。
郑玄云∶鱼体中害人者也,今东海KT 鱼有骨在目旁,状如篆乙,食哽人不可出也。)
又云∶鱼腹中正白,连珠在脐上,食之破心杀人。
<目录>卷第二十九<篇名>治饮食过度方第十七内容:《病源论》云∶夫食,食过饱则脾不能磨消,令气急烦闷,眠卧不安。
《医门方》云∶治贪食多不消,心腹中坚痛方∶ 盐一升,水三升,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食出,便瘥。
《经心方》凡所食不消方∶ 取其余类,烧作末,服方寸匕;便吐出。
《养生要集》云∶凡人饮食过度方∶ 可生嚼菜菔根,咽之即消。又研汁服之。
《葛氏方》治食过饱,烦闷,但欲卧而腹胀方∶ 熬面令微香,捣服方寸匕,得大麦、生面益佳。无面者孽可用之。
《新录方》治食伤饱为病,胃胀心满者方∶ 十沸汤,生水共三升饮之,当吐食出。
又云∶灸胃管七壮。
<目录>卷第二十九<篇名>治饮酒大醉方第十八内容:《病源论》云∶饮酒过多,酒毒渍于肠胃。流溢经络,便(使)血脉充满,令人烦毒、
昏乱、呕吐无度乃至累日不醒,往往有腹背穿穴者,是酒热毒瓦斯所为,故须摇动其身以消散 之。
《千金方》云∶饮酒则速吐为佳。
《葛氏方》云∶饮酒大醉,不可卧而上,当令数摇动转侧。
又云∶勿鼓扇当风,席地及水洗、饮水也,又最忌交接。
又云∶张华饮九酎,辄令人摇动取醒;不尔,肠即烂背穿达席。
《养生要集》治大醉烦毒不可堪方∶ 芜菁菜并小米,以水煮令熟,去滓,冷冻饮料之则解,此方最良。
又方∶以粳米作粥取汁冷冻饮料之,良 又云∶赤小豆以水煮取汁一升,冷冻饮料之即解。
又云∶生葛根,捣绞取汁,饮之。
《集验方》治人大醉欲死,恐烂肠胃方∶ 作温汤着大器中渍之,冷则易。(今按∶《葛氏方》云∶夏月用汤无苦。)
《录验方》治饮酒大醉方∶ 煮菘汁饮之最良,人好轻其近易之。
《耆婆方》治饮酒连日不解,烦毒不可堪方。
取水中生虾蚬,若螺蚌辈,以 豉合煮,如常食法,亦饮汁。
又云∶食瓜及大麦餐。
又云∶食粟餐食并粟粥。
《短剧方》云∶饮酒醉吐,牙后诵血射出,不能禁者方。
取小钉,烧令赤,往血孔上一注即断。
《陶景本草注》云∶大醉,煮田中螺食之,又饮汁。
《苏敬本草注》云饮酒连日不解方。
食软熟柿。
《崔禹锡食经》云大醉方∶ 煮鲶食之,止醉,亦治酒病。
今按∶《食经》云解酒毒物∶ 龙蹄子(醒酒) 寄居(醒酒) 蟹(醒酒) 田中羸子(醒酒) 蛎(主酒热) 丹 黍(醒酒) 胡麻(杀酒) 熟柿(解酒热毒) 葵菜(主酒热不解) 苦菜(醒酒) 水 芹(杀酒毒) 菰根(解酒消食)
<目录>卷第二十九<篇名>治饮酒喉烂方第十九内容:《葛氏方》治连日饮酒,喉咽烂,舌上生疮方。
捣大麻子一升,末,黄柏二两,蜜丸合之。
<目录>卷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