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色止 荣颧骨一处。不交他处。纯是赤色。曰今且得汗者。谓邪势渐从外解。即余证未 靖。少待而自解。言无害也。至于厥阴争见者。死不外三日。是为交已。热病大热 烦渴汗出。反见厥阴肝经之脉色。争见赤紫晦滞。已为主死。况争见青黑之色 耶。何者。少阳青色。少阴黑色也。争见者。命期甚促矣。又评热病论云。帝问曰。有 病温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何。夫帝既曰病 温矣。复曰病名为何者。正欲知病之本于阴阳也。岐伯曰。名阴阳交。交者死。何 也。交则不解也。谓人所以汗出者。生于精气也。精气者谷气也。邪正交争而得 汗者。是邪退而精气胜也。精气胜则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胜。则是汗出不 为汗衰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其寿可立而倾也。故热病曰。汗出脉尚 躁盛者死。脉既不与汗应。此不胜病矣。其死必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 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也。此段论温。独创谷气之旨。谷气为精。精气为汗。
故藏精者不病温。其病温者。咸不藏精之人也。而有生有死者。不藏精甚与不甚之分也。
二阳搏。病温者。死不治。虽未入阴。不过十日死。二阳者。手足阳明也。
温病发于三阴。脉微足冷者难治。
温病大热。脉反细小。手足逆冷者死。
温病初起大热。目昏谵语。脉小足冷。五六日而脉反躁急。呕吐昏沉。失血痉搐。舌 本焦黑。脉促结代沉小者皆死。
温病汗后反热。脉反盛者死。
温病误发汗。狂言不能食。脉躁盛者皆不治。(以上春温死证)
热病七八日。脉微小。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热病七八日。脉不躁或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热病已得汗。脉尚躁。喘且复热。喘甚者死。
热病不知痛处。耳聋不能自收持。口干阳热甚。阴颇有寒者。热在髓。死不治。
热病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
热病泄甚。而腹愈满者死。
热病目不明。热不已者死。
热病汗不出。呕吐下血者死。
热病舌本烂。热不止者死。
热病咳而衄。汗出不至足者死。
热病热而痉者死。腰折螈 齿噤 也。(以上夏热死证)
<目录>卷二·热病方论\总论温热死脉死证<篇名>附湿温属性:活人书云。先伤于湿。又中于暑。名曰湿温。许学士云。先受暑。后受湿。所言先后感 受不同。然湿病则缓。暑中则速。由斯以推。先湿后暑者为确也。其证两胫逆冷。
胸满颈目痛。妄言多汗。盖湿得暑邪。遏抑阳气。故胫冷而腹满。暑挟湿邪。郁蒸 为热。故头痛妄言多汗。其脉阳濡而弱。阴小而急。许学士以关前为阳。关后为 阴。纪氏以浮为阳。沉为阴。罗谦甫云。濡弱见于阳部。湿抟暑也。小急见于阴部。
暑抟湿也。然湿伤血。则必小急。暑伤气。则必濡弱。于此加浮为阳。沉为阴者当 矣。切不可发汗。汗之名重 死。治宜白虎加苍术汤。如有寒热外邪。加辛凉表药一二味。
若湿气胜。一身尽痛。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加茵陈、香薷。若有寒物停滞。及中寒 宜温。必小便清白。然后可。如赤涩而少。断不可用。通宜十味香薷饮。清暑益气。合天水散。
王宇泰云。昔人治湿温。通身皆润。足冷至膝下。腹满不省人事。六脉皆小弱而急。
问所服药。皆阴病药也。此非受病重。药能重病耳。以五苓合白虎十余剂少苏。
更与清燥汤调理而安。凡阴病厥冷。两臂皆冷。今胫冷臂不冷。则非下厥上行。
故知非阳微寒厥。而合用祛热药也。
<目录>卷二·热病方论\总论温热死脉死证<篇名>附阳毒发斑属性:阳邪亢极。遂成阳毒。亦有误以辛热与之而成者。金匮云。阳毒为病。面赤斑斑如 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
虚热炽甚。毒不化者。阳毒升麻汤。大便结。去射干。加酒大黄。热甚去人参。加大青。
或吐下未当。陷邪内甚。其证壮热。头项强痛。躁闷不安。或狂言骂詈。妄见妄言。或 面生斑纹。口吐脓血。或舌卷焦黑。鼻如烟煤。或下利黄赤。六脉洪大而数。犀角 黑参汤。黄连解毒汤。慎不可用下药也。势甚者。以青布渍冷水。搭病患胸膛必喜。热即易之。须臾得睡。
<目录>卷二·热病方论\总论温热死脉死证<篇名>附阴毒发斑属性:有阴热亢极而成阴毒者。金匮云。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 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去雄黄蜀椒主之。活人用本方加桂枝。名阴毒甘 草汤。
复有阴寒极盛而成阴毒者。自是两种。不可混也。惟阴寒至极。反大热躁渴。四肢 厥逆。脉沉细而疾。或尺部短而寸口大。额上手背冷。汗不止。或因入房而后着 寒。或内伤生冷而犯房室。内既伏阴。复加外寒。积寒伏于下。微阳消于上。遂成 阴盛格阳。阳气上脱之候。后五六日。胸前发出红斑。其色淡。其点小。是为阴斑。
虽盛夏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