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家不善调理,以致反复,病家不解,
每责医家用药有误,致病复起,彼此归咎,胥失之矣!殊不知病势之所当然,盖气性如此,一者不可为二,二者不可为 一,绝非医家病家之过也,但得 病者向赖精神完固,虽再三反复,随复随治,随治随愈。
间有延挨失治,或治之不得其法,日久不除,精神耗竭,嗣后更医,投药固当,现下之邪拔 去,因而得效。殊不知膜原尚有伏邪,在一、二日内,前证复起,反加循衣摸床,神思昏愦,目 中不 及矣。病家不咎于前医耽误时日,反咎于后医既生之而又杀之,良可叹也!
当此之际,攻之则元气几微,是求速死;补之则邪火益炽,精气枯燥;守之则正不胜邪,必 无生理矣。
<目录>下卷<篇名>正名属性:《伤寒论》曰∶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后人省“ ”加“ ”为瘟,即温也。
如 病证之“证”,后人省文作“证”,嗣后省“言”加“ ”为症。又如滞下,古人为下利脓血,盖以 泻为下利,后人加“ ”为“痢”。要之,古无瘟、痢、症三字,皆后人之自为变易耳,不可因 易其文,以温瘟为两病,各指受病之原,乃指冬之伏寒,至春至夏发为温热,又以非节之暖 为 温疫,果尔,又当异证异脉,不然临治之际,何以知受病之原不同也。设使脉病不同,病原各 异 ,又当另立方论治法,然则脉证治法,又何立哉?所谓枝节愈繁,而意愈乱,学人未免有多岐 之 惑矣。夫温者热之始,热者温之终,温热首尾一体,故又为热病即温病也。又名疫者,以其延 门阖户,如徭役之役,众人均等之谓也。今省文作“ ”加“ ”为疫。又为时疫时气者 ,因其感时行戾气所发也,因其恶厉,又为之疫疠,终有得汗而解,故燕冀名为汗病。此外 ,又有风温、湿温,即温病挟外感之兼证,名各不同,究其病则一。然近世称疫者众,书以 温疫者,弗遗其言也。后以伤寒例及诸家所议,凡有关于温疫,其中多有误者,恐致惑于 来学,悉采以正焉。
<目录>下卷<篇名>《伤寒例》正误属性:《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四时正气之 序 也。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其伤于四时之 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
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
成注《内经》曰∶先夏至为温病,后夏至为暑病,温暑之病,本于伤寒而得之。
正误∶按∶十二经络,与夫奇经八脉,无非营卫气血,周布一身而营养百骸。是以天真元气,无往 不 在,不在则麻木不仁。造化之机,无刻不运,不运则颠倒仆绝。然风寒暑湿之邪,与吾身 之 营卫,势不两立,一有所干,疾苦作矣,苟或不除,不危即毙。上文所言冬时严寒所伤,中 而即 病者为伤寒,不即病者,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然风寒所伤,轻则感冒,重则伤寒 ,即感冒一证,风寒所伤之最轻者,尚尔头疼身痛、四肢拘急、鼻塞声重、痰嗽喘急、恶寒 发热,当即为病,不能容隐,今冬时严寒所伤,非细事也,反能藏伏过时而发耶?更问何等 中而即病?何等中而不即病?何等中而即病者头痛如破,身痛如杖,恶寒项强,发热如炙,或 喘或呕,甚则发痉,六脉疾数,烦躁不宁,至后传变,不可胜言,仓卒失治,乃致伤生;何 等中而不即病者,感则一毫不觉,既而延至春夏,当其已中之后,未发之前,饮食起居如常 ,神色声气,纤毫不异,其已发之证,势不减于伤寒。况风寒所伤,未有不由肌表而入,所 伤皆营卫,所感均系风寒,一者何其 懵,中而不觉藏而 不知;一者何其灵异,感而即发。发而根属同源而异 流,天壤之隔,岂无说耶?既无其说,则知温热之原,非风寒所中矣。且言寒毒藏于肌肤之 间 ,肌为肌表,肤为皮之浅者,其间一毫一窍,无非营卫经行所摄之地,即感冒些小风寒,尚 不能稽留,当即为病,何况受严寒杀厉之气,且感于皮肤最浅之处,反能容隐者耶?以此 推之,必无是事矣。凡治客邪大法,要在表里分明,所谓未入于腑者,邪在经也,可汗而已 ;既入于腑者,邪在里也,可下而已。果系寒毒藏于肌肤,虽过时而发,邪气犹然在表,治 法不无发散,邪从汗解。后世治温热病者,若执肌肤在表之邪,一投发散,是非徒无益,而 又害之矣!
凡病先有病因,方有病证,因证相参,然后始有病名,稽之以脉,而后可以言治。假令伤寒 中暑,各以病邪而立名,今热病以病证而立名,上文所言暑病,反不若言热病者,尚可模糊,
若以暑病为名,暑为病邪,非感盛夏之暑,不可以言暑病,若言暑病,乃是香薷饮之证,彼此岂 可相混?凡客病感邪之重,则病甚,其热亦甚;感邪之轻,则病轻,其热亦微,热之微 甚,存乎感邪之轻重也。二、三月及八、九月,其时亦有病重,大热不止,失治而死者。
五、六月 亦有病轻热微不药而愈者。凡温病四时皆有,但仲夏感者多,春秋次之,冬时又次之,但可 以